天降锦鲤宝宝,我在荒年旺家添财_第两百七十四章 是不是要签卖身契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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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家庄五十多亩地,最低的产量也在七百斤上下,这么一算,足足有三万五千斤粮食呢!
  除去给佃户和刘家庄两家下人的粮食,两万五千多斤的收成,换成银子的话就是十二两半钱银子——十二两银子,对目前的宋家来说,的确有些微不足道。
  但是对于以前在后山村以种田为生的宋家来说,就是很不错的一笔收入了。往年,哪怕是风调雨顺,宋家田里的产出,都不够他们填饱肚子的,更不要说有闲钱了。
  不光是宋家,整个后山村都是如此,如果不是山上的野菜和偶尔打到一些小猎物补贴,家里的粮食吃不到半年就见底了!
  不过以后嘛,高产的玉米和红薯推广到每家每户后,就不会有这样的困扰了。别说七八百斤甚至上千斤的收成,哪怕是亩产六百斤,缴完粮税后,收入也是数倍增长呢。
  这样一来,有田地的百姓能填饱肚子,没有田地的百姓也愿意去开荒养田种地。估计要不了几年,崇州的田地会成倍增长,产出的粮食更是数倍甚至十倍往上涨呢!
  给佃户们分发粮食的时候,宋子苒也在。刘家庄那边的玉米和红薯,已经被辰王府派士兵和马车拉走了。庄北离给送来了同等重量的麦子和高粱。现在,这些粮食,除了留够楚、陈两家人来年食用的,全都拉到了东郊的庄子上。
  佃户们聚集在庄子外面的晒谷场上,神情激动地看着一车车粮食。他们不知道刘家庄那边的产量,只知道他们今年虽然没有种粮食,可得能得到的粮食比往年还要多。
  宋老汉和宋大富,负责刘家庄那边的田地。东郊的庄子一直是宋三寿在监管着的。至于宋二贵,他更喜欢管理铺子——铺子里食材和调料的采买,包括铺子的经营和管理,他都在认真地学习。甚至记账,他每天都跟着侄子三毛学,那劲头比学认字时,可用心多了。
  因此,在佃户们面前讲话的,是宋三寿。他清了清嗓子,对一脸期盼地佃户们道:“去年,咱们签订了新的佃户协议。这一年,你们做得怎么样,我们都看在眼里。庄子上辣椒的丰收、粮食的高产,都离不开你们的精心照顾。我代表宋家,对你们的表现,表示很满意!”
  本来略显忐忑的佃户们,此时脸上、眼中都闪过一丝喜悦。东家满意了,这就代表他们今年的粮食,稳了!
  佃户和长工们最怕什么?自然是怕遇到刁钻苛刻的东家,总是想方设法克扣他们所得。如果宋家要是以这样那样的理由,扣他们的粮食,他们也无能为力。
  “话不多说!现在根据每家照看的田地,分发你们应得的粮食。”宋三寿取出一个账本,上面记录着谁家谁家,佃了多少亩,应得多少粮食,借了多少粮食,还能分多少粮食。这个账本,是在宋子苒的建议下,以表格的形式记录的,一目了然。
  “胡先峰(也就是胡庄头),佃田十八亩,共出产一万八千斤辣椒。应得粮食两千一百六十斤,扣除借的粮食,还能分一千六百二十斤!麦子和高粱各一半,楚大锤、楚三锤,给他称八百二十斤小麦,八百斤高粱!”宋三寿从刘家庄那边的下人中,挑了几个身强力壮的,来帮忙分粮食。
  胡庄头在心里也有个小账本,他想着自己这一千多斤的粮食,能有两成三成是小麦,就已经很不错了。没想到,小麦居然占了一半的比重!小麦磨成面粉,那可是细粮啊,在城里一斤细粮能换三斤粗粮呢。这样一来,他家的粮食岂不是又翻了一倍还多?
  其他佃户,羡慕地看着庄头,心中带了几分急切——他们是不是也能分到这么多细粮?会不会轮到的时候,小麦都分完了?
  没想到,还没完。宋三寿又道:“这一年,胡庄头管理佃户有功。有功要赏,奖励胡庄头五两银子,并升为庄子的管事!”
  胡庄头心中一阵激动。他这个庄头,本来就是他为人正直,处事公正,在村子里有些威望,大家都愿意听他的,才被推选出来,跟东家沟通交涉的。
  在上一个东家那儿,不过是个虚职而已,事儿干得不少,却一点好处都没见到。没想到,现在居然还有五两银子的赏钱,而且还升为管事!
  附近的庄子,也有管事的,不过都是下人出身,签了卖身契的。虽说每月都有月钱,却是奴身……这么想着,胡庄头心中的喜悦,冲淡了几分——虽说东家良善,可他在最困难的时候,都没有卖身为奴的想法,更何况现在日子越来越有奔头了呢?
  “那个……东家,我是不是要签卖身契啊?”胡庄头试探着问了一句,没敢说自己不愿意当这个管事,免得东家以为他不识好歹。
  宋三寿奇怪地看了他一眼,道:“为什么要签卖身契?就跟城里一些铺子的掌柜一样,我们花钱雇你帮忙管理庄子,没有要逼你为奴的意思。逼良为奴是初犯律法的!回头补个雇佣的契约就行了!”
  胡庄头闻言大喜,感激涕零地道:“多谢东家,多谢东家!我一定好好管理庄子,争取明年的辣椒收成,能更进一步!”
  “先别立军令状!毕竟种田的,都要靠老天赏饭吃,明年的气候如何,现在哪能预料到?你只要认真做好分内的事就行!”宋三寿道。
  他回头看了一眼自家小侄女——这些都是小福丫提出来的,虽说每年要多出一些工钱,却收获了一个忠心的下属。以后宋家的田地会越来越多,不培养几个左膀右臂,他们会累死的!
  宋子苒见三伯看过来,冲他露出一抹灿烂的笑容——三伯伯做的要比她预料的好很多。来了府城以后,大家都在努力提升自己!一个家庭的兴起,不能只靠一个人,全家心往一处想,劲儿往一处使,才是家族兴盛的开始。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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