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降锦鲤宝宝,我在荒年旺家添财_第两百七十三章 咱这实力,低调不起来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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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次两次倒也罢了,若次次都如此,那她本身肯定就不一般了!觉铭大师讲经的时候,曾经说过前世今生的联系。前世若是行善积德的大善人,那么今生便带着功德而来,福缘深厚。他更愿意相信,小团子属于这一种。
  你说,她前世得做了多少好事,救了多少人,才积了今生如此深厚的福气?
  说起宋子苒身上的功德金光,如果觉铭大师现在看到她,一定会惊讶,她在短短几年时间,竟然累积到耄耋善人所不能企及的功德。
  在宋子苒献出特效金创药时,强大的止血效果和消炎功效,挽救了军中千千万万兵将们的性命。这是功德金光第一次大涨。
  第二次功德金光爆发,则是前山镇外的隘口。在宋子苒带领全家,没日没夜研究制作“青蒿素”丸,挽救了几个县镇的灭顶之灾时,功德金光,便像星星般,朝她涌过来。如果有人能看到的话,她就像被萤火虫包围了似的,而且这些“萤火虫金光”宛如飞蛾扑火般,朝她蜂拥而来。m.biqubao.com
  现在嘛,功德金光星星点点,却持续不断朝她靠近、融入。则是因为,她拿出的高产玉米和红薯,能将北方乃至整个大荣的百姓,免受饥饿的威胁。
  因为这两种高产的作物,还没有得到推广,所以功德金光不如抗击瘟疫时多,却连绵不绝。以后,百姓们能填饱肚子,心怀感念时,功德金光便会朝她汇聚……
  宋子苒最近在制药的时候,惊奇地发现,她居然能调动自己身上的功德金光,使之融于药物之中。她偷偷用融了功德金光的药丸,救治濒危的病人,身患绝症之人居然被她救活了,而且恢复迅速。好在这个病人一直是她在诊治,没有引起别人的怀疑。
  不过,当晚青玄神医却将她叫到书房之中,话里话外都在提点她,身为大夫要学会保护自己,木秀于林风必摧之,低调生长才能厚积薄发,成为苍天大树。
  青玄神医以为,这种药是她家的祖传秘方——老神医一直固执地认为,宋家是隐世神医世家,虽然不知道如何断了传承,但家中还是有些底蕴的。
  宋子苒也知道,金手指不能开得太大,太逆天的话,传出去只怕辰王兄弟都护不住自己。于是乎,她不敢再贸然用功德金光制药了。
  若是遇到重症患者,她在师父的指点下,极力抢救的同时,只敢偷偷用一丝丝金光入药,缓解患者的病痛。这种药,只比普通的药材药效好上一丢丢,病人的痛苦会少一些,痊愈的时间缩短一些些而已。
  至于那些必死的症状,她只是个大夫,不能也无力跟阎王抢人,只能尽人事而听天由命了!师父教导她,为医者要有仁心不假,但不可太过心软!
  又过了俩月,宋子苒的脉术已经能出师了。青玄神医能教的,都教给了她,剩下的只是在临床实践中慢慢磨练了。
  “乖徒儿,今日开始,师父教你针灸之术。”青玄神医捻须含笑看着正襟危坐的小徒弟,奶奶糯糯的小团子,天赋居然比他大徒弟还要好,才一年就把脉术从懵懂学到精通了。还是他眼光好,当机立断,先下手为强,把学医小天才,揽入自己门下。
  “说到针灸之术,要追溯到《黄帝内经》,据考证,此书已经有一千八百年的历史了!”穴针灸,先讲理论。青玄神医不紧不慢地道。
  宋子苒在心里默默算了算。前世《黄帝内经》成书有两千三百多年了。而此时的《黄帝内经》却只有一千八百年,那么说这个世界,应该和前世的大明朝时间差不多。平行时空,又有交错的历史和文化,挺有意思的!
  “哎呦!”宋子苒捂着自己的小脑门。原来,青玄神医见她走神了,便用手指给她一个爆栗子。
  青玄神医淡淡地瞥她一眼,道:“要专心!”
  然后,他又继续讲学:“《黄帝内经》分为《灵枢》《素问》两个部分,《灵枢》中所记载的针灸理论最多且系统,有关于经络、病候、腧穴、刺法、灸法、治则的基本理论,我们先从这一部分学起。”
  说着,他从自己的书箱中,取出一本已经泛黄却保存良好的医书,放在小徒儿的面前,又给了她一个标记着穴位的木头小人,让她先对照书本,学习辨认穴位。
  前世她是接受过系统的医学理论的,别说穴位了,就是人体的肌肉构造,她随手就能画出来。不过嘛,她在学诊脉的时候,已经太突出,针灸就……低调些吧!
  她所谓的低调,就是拿着医书和木头小人回家,每天不是去麻辣烫铺子晃悠,就是去庄子上指挥江山——那些种了一茬玉米和红薯,以及辣椒的田地,到了休养生息的时候。依然是种苜蓿草,入冬的时候深翻进土里肥田。第二年春天,再施一次肥。
  一般来说,秋收后,都会种一茬白菜萝卜土豆啥的,屯着冬天吃。看着闲下来的土地,佃户们有些心疼,觉得太浪费了。不过,这是东家的吩咐,他们不得不这样做!
  东郊的庄子上,今年种的辣椒,无论是做成辣椒酱,还是销售给醉仙楼作为调味料,都赚得荷包满满的。佃户们今年新改的佃户契约,不管年成如何,每亩地都给佃户们一百二十斤粮食。
  东郊的庄子,除了佃户们开出来种菜的园子,拢共一百亩。佃户们照看得很精心,无论辣椒,还是留做种粮食的那二十亩,收获都挺好。这么一来,就要分给佃户们一万两千斤粮食。
  去年因为歉收,佃户们入冬后就揭不开锅了。好在宋家愿意借粮食给他们度过艰难的寒冬,和春天的青黄不接。扣除佃户们借的三千八百斤粮食,还要给他们九千二百斤。
  如果刘家庄的玉米和红薯,没有被辰王府征集作为来年的粮种的话,肯定是绰绰有余的。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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