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降锦鲤宝宝,我在荒年旺家添财_第两百二十五章 你说谁是倒夜香的?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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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想也是,刚来的时候,银子像流水一样花出去。田地一时半晌也没啥出产,在府城就是一根葱,一片菜叶都要花钱买,家里没有赚钱的营生,坐吃山空总不是事儿。
  宋家几个老爷们,私下里都商议着,出去找活儿干呢。像他们这样要学问没学问,要人脉没人脉的,除了干苦力,还能做什么?
  谁知道,娘和小福丫不声不响,弄了个麻辣烫的铺子,而且没几天,就火到不得了。每天他们全家上阵,穿了大半夜的串串,不到半个下午就没了。晚上出来打牙祭的,只能闻着锅里诱人的香味,叹然而返。更夸张的是,就连红汤的锅底,都被常客要了去,说是泡馍吃特够味儿!
  每天晚上,吴婆子都会捧着沉甸甸的钱匣子,在众子孙羡慕的目光中,数那一个个的铜板,然后二十二十串成一串,第二天拿到钱庄换成银子或银票。
  别看那些串串,一串只要一文两文的,架不住卖得多呀,一天下来至少有十几两银子的进账呢。这还是串串供不应求的情况,若是人力够、食材够,把晚市开起来,赚得更多!
  吴婆子说了,店铺是福丫的,点子也是福丫出的,赚的银子得给福丫分一半去!而在店里和家里帮忙的,每个月会有五百文的辛苦钱,不用交到公中去!
  谁要是提福丫的意见,店里帮忙的都撤回来,家里穿串的也花钱请人干,铺子里一半的收入也没了。这个店铺,就是福丫一个人的!
  宋家人,主要是张春梅,早已歇了从福丫手里挖好处的心思——主要是想挖也挖不动呀。她也看明白了,跟着福丫有肉吃。即便是铺子里一半的收入,一天也有大几两呢,一个月那就是一百多两,一年……天哪!这么小的铺子,一年有一千多两的收入。难怪街上干买卖的人这么多,它赚钱哪!
  几年下来,等分家的那天,每一房都能分到不少银子,那可是以前做梦都不敢想的数字呢!换成田产啥的,宋家的财富只会越来越多。张春梅心里跟明镜似的,这些都是福丫带来的福气。
  没有小公子赠送给福丫的房子,他们一大家子连进府城的资格都没有,不知道最终会给安置到哪儿去。没有福丫赚回的一千多两银子,哪有城郊那一百多亩良田。没有辰王奖赏的铺子,福丫的鬼点子,又何谈源源而来的银钱?福丫这名字没起错,她就是宋家的小福星呢!
  现在张春梅只想着怎么巴结小福星呢,哪里还敢提她的意见?为了那每个月五百文的银钱,她也不懒了,每天干活不知有多卖力呢!这么看来,没有人天生是懒骨头,而是给的诱惑够不够!
  再说,几个秀才,见宋清墨去赶马车,直到他有正事儿,也不强求他一起去吃麻辣烫了。
  宋清墨牵着马走了两步,一转眸见学子们站着没动,奇怪地问道:“不是说去吃麻辣烫吗?走啊!”
  “宋兄弟,你这是……要送去哪?等你送完了货,我们再一起去也行,我们等你!”朱元琨很善解人意地道。
  宋清墨神秘一笑,道:“不用等,顺路,一起过去吧?”
  几个学子悠哉悠哉地跟在马车后面,不时侧头低语几句。突然,一个不怎么讨喜的声音传来:“哟!这不是胡兄嘛!这是做什么去?不会是没银子了,干力气活赚生活费吧……啧啧,真是有辱斯文!”
  朱元琨脸色一整,用手在鼻子旁扇了扇,一脸嫌弃地道:“咦?什么味儿?奇臭无比,莫不是拉夜香的经过?”
  “你说谁嘴臭呢?难道我说错了吗?堂堂一介秀才,干些低三下四的力气活,丢我们读书人的脸!”那人气得脸都红了。
  他的确有口臭的毛病,每日都用薄荷水漱口好几遍,才稍稍缓解了些。要是哪日忘记一次,同行的人都会离他几步远,目露嫌弃之色。朱元琨戳中了他的痛处,难怪这家伙像被人踩了尾巴似的,浑身的毛都炸了。
  朱元琨撇撇嘴,摇头道:“别!你可代表不了天下读书人!我们读书人没你这么尖酸刻薄!”
  众书生:……。
  要说尖酸刻薄,兄台你当然不让!
  朱元琨又道:“凭自己本事赚钱,怎么了?不偷不抢的,总比一把年纪了,还向爹娘伸手要钱,要高洁得多!”
  一众靠着家里供应,才能继续读书的学子们:……莫名躺枪。
  胡姓书生淡淡地道:“马文奇,你跟我不对付,不要一杆子打翻一船人。朱兄说的不错,我们有手有脚,却依然吸着父母兄弟的血汗,岂不更有辱斯文?马文奇,你家妹子现在何处,过得还好吗?”
  马文奇不敢应答。他家本来算得上小富之家,若是光供他读书,也能支应得开。关键他进入县城的学堂后,便成了几个富家子弟的跟屁虫,又是吃花酒、听曲儿,又是参加一些不必要的文会,又是要跟人一起游学,把家底儿败坏得一干二净不说,自己的学问也毫无存进。
  马文奇考上秀才都七八年了,乡试这都第三次了。为了给他凑盘缠,他家最小的妹妹,卖给了镇上年纪能当她爹的财主当小妾。那家主母不是个善茬,家里的小妾都横着抬出好几个了!他这是,名副其实地趴在家人身上吸血啊!
  唯恐自己家的“破事儿”,让府城新交的“朋友”知晓,马文奇不敢再停留,灰溜溜地跑开了。
  朱元琨担心宋清墨多想,便把胳膊搭在他的肩膀上,安慰道:“别理那些不知所谓的东西!只可惜我家不在府城,要不然我也会帮着家里干些力所能及的事儿。咱们也不算是富贵之家,家里能供咱们这么多年,真是不容易啊!”
  胡姓书生歉然地道:“宋兄弟,马文奇跟我一向不对付,他这是硬找茬呢!让你遭了无妄之灾,真是对不住!”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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