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候,门边站着几个观望的客人。见状纷纷问道:“咋样?味道好不好?啥味儿啊?” 那位客人回头看了他们一眼,促狭地道:“想知道啊?想知道啥味儿,自己点两串尝尝呗?又不贵!路老抠,你抠死算了!” 原来,观望的人中,有他的熟人,两人平日里有些不对付,一见面就口头掐架,人菜瘾大,谁都没占了便宜去! 说完,他加快了进食的速度——这味道,简直太够味儿,麻、辣、鲜、香,各种滋味在他舌尖上跳舞,他的味蕾得到空前满足。不知不觉间,碗里的串串已经见底儿,他连汤都喝了。嘴巴辣得红通通的,斯哈斯哈直呼过瘾! 被他称为路老抠的人,撇撇嘴道:“真有那么好吃?别开铺子的跟你是亲戚,你是他们请来的托吧?” 那位客人淡淡地扫了他一眼,撇嘴道:“啧,你怕不是心疼银子,不敢尝试吧?路老抠,果然抠!不吃就让开,别堵着门,影响人家做生意。婶子,再把这个,这个,还有这个……都给我来一份儿!” 红汤里放的是微辣的辣椒,一般人都能接受。桌上摆的辣椒油,就是中辣的了,没接触过辣椒的人,轻易不要尝试,要不然……会像这位客人一样,辣成香肠嘴的。 其他闻着香味过来的人,见这位客人吃得头都不抬,也都尝试着点了两串。不出意外,他们也被麻辣烫的味道折服,纷纷贡献出自己荷包里的银子。 有小孩子哭闹着要吃?没关系,咱有不辣的骨汤,味道也鲜美无比。尤其是嫩豆腐和皮肚,吸饱了汤汁,一口下去爆浆,没有人能抵制得住这种美味。 如果觉得光吃菜吃不饱,没关系,店里还有方便面。方便面放进红汤里一煮,那味道浓郁啊……给个神仙都不换! 吃辣了,店里还有免费的绿豆汤赠送。 麻辣烫以它独特的味道,低廉的价格,很快吸引了一批忠实的食客。再加上小店干净卫生,热情好客,体贴周到,给人一种宾至如归的感觉。来过的客人,自然都称为“宋记麻辣烫”的常客——好吃不贵,且干净卫生,给人宾至如归的感觉,这样的宝藏店铺,谁能不爱? 就这样,“宋记麻辣烫”还未正式开业,就已经在府城有了不小的声名和稳定的客源。 “祝兄、胡兄,你们听说了吗?府城新开了一家叫什么……麻辣烫的,据说口味非常特别,一吃就会爱上。你说说,这不是夸大其词吗?再好吃,能有宋家婶子做的锅子好吃?”朱元琨吸溜着嘴边不存在的口水,夸张地道。 可惜,考完试的他们,已经不是婶子最呵护的小宝贝了。这都好几天了,婶子不知道忙啥呢,早出晚归的,也不亲自下厨了。就连家常菜,他们想吃一顿婶子亲手做的,也成了奢望…… 被称为胡兄的那位学子,也点头道:“我去参加文会的时候,也听同窗说了。不过,他们说这个麻辣烫,要坐在外面吃,有失风雅……” “好吃就得了,管它风雅不风雅?吃大肠、猪头风雅不?‘爆炒肥肠’‘卤味猪头肉’谁不爱?吃野菜风雅不?荠菜饺子、荠菜包子、荠菜胡辣汤,难道不好吃吗?我今天是要去尝尝那个麻辣烫的,你们要是嫌不风雅,可以不去!”朱元琨是个地道的吃货。估计他这次来参加乡试,本就是冲着房东家老太太的手艺来的! 祝文卓闻言,起身抖落抖落锦袍,俊眸一转,道:“既是如此,那便走吧!” 这几天,宋家的饭菜都是几个儿媳妇轮流做的,那味道……不能说难吃吧,也好吃不到哪去。尤其是宋清墨的三嫂,做的饭菜简直……一言难尽! 至于宋家老太太去哪儿了?她这几日早出晚归,每日忙叨叨的,再加上后门处时不时有人送来食材,量远远超过宋家人食用的标准。而就在这几天,府城多了一处吃过人人称赞的“麻辣烫”——这不明摆着吗? 几个学子隐隐有以祝文卓为首的意思,见他要去尝试,便纷纷跟上。出门的时候,遇见了从内院匆匆而出的宋清墨。 看到他们六个学子,齐齐往外走,宋清墨便招呼一声:“几位兄台,这是要出门?” 朱元琨一把搂过他的脖子,问道:“这几天忙啥呢?约你去参加文会,都找不到你人影?” 宋清墨笑道:“小福丫不是在庄子上弄了个暖房种菜嘛!我去帮她看着点儿!还有,家里做了点小买卖,进货啥的,虽然不用小弟亲力亲为,但读了这么多年的书,花用了家里那么多银子,能帮忙还是要帮一把的。各位兄台,招呼不周之处,还望海涵。改日小弟做东,给各位兄台赔不是……” “别改日了,择日不如撞日,就今天吧!我们准备去吃那个……传得很疯的‘麻辣烫’。宋老弟,你吃过吗?”朱元琨略带向往和好奇地问道。 宋清墨的脸色微微一变,有些不敢相信地问道:“朱兄,你说什么?你们要去吃什么?麻辣烫?” 胡姓学子道:“对,就是最近府城很火的麻辣烫。这名字起的,又麻又辣,还热气腾腾的,肯定不错。听说价格也公道,宋兄弟,要不要一起啊?” 宋清墨干笑道:“好……吧,那就一起……一起!”biqubao.com “他五叔,你磨蹭什么呢?快点吧,要是婆婆那儿供应不上,又该骂人了!”张春梅在七毛的帮忙下,把马车从巷子里赶出来。 张春梅赶车技术不好,府城街道上人多,六毛七毛年纪又小,赶车送货的任务只能交给家里的秀才老爷了! “这个交给你了,我还要回去继续穿串儿呢!慢一慢都供不上呢!”张春梅喜滋滋地把马车交给宋小五,又从后门进了院子,开始洗洗涮涮穿串串的大业。 店里生意红火,宋家每个人的精气神都不一样了。仿佛有了底气一般。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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