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昨天帮他点了一把阳火,过去一晚,气色恢复了不少。 但用黄九的话来说就是病歪病歪的,一看就是酒色过度。 沈卫国的情绪很低落,而且人家是个大学生,我让黄九的取笑他,拿了小号撮箕和扫把,安排黄九打扫卫生。 坐下来后,沈卫国就急忙问我道:“李师傅,诗诗怎么样了?我想见见他。” 我冷笑了一声道:“死到临头了,还想着别人?” 沈卫国哭丧着脸道:“我想了一晚,感觉没有她,我根本活不下去。” 这话说得我相当无语。 如果殉情只是古老的传说,那我就有理由相信,如果没有干涉的话,沈卫国绝对会给我上演一遍传说。 见我不出声,沈卫国拉着我的手道:“诗诗是我的初恋,也是我的第一个女人,我……” 我不是感情专家,而且就算是,估计也劝不了他,于是起身道:“你去外面吃个早点,恢复一下精气神,然后回来这里我给你点上另外两把阳火。” 沈卫国还想说什么,但被我推出了门。 见他一步一回头,我担忧的道:“这事我得给沈馆长提个醒,弄不好要出事。” 黄九道:“你管那么多干什么?做好自己该做的事就行了。” 话是这样说,但是钱难还,人情更难还。 爷爷说的很对,做我们这行就不该和普通人有过多的接触。 半个多小时后,沈卫国回来。 吃过早点后,他气色又好了不少。 正好早晨的阳光也从门口照了进来。 我让他站在门口的阳光里,运转道气点了他身上的最后两把阳火。 因为有火种,外加紫气东来,我只消耗了一半的道气,没感觉太疲惫。 缓了一口气,我关上卷帘门,挡住窗户,抽出血刺放出诗诗。 两人见面,都是眼含热泪,双手像是被胶水粘着,一刻都分不开,含情脉脉的看着对方,久久不说话。 我见状道:“我给你们半个小时的时间,有什么话赶紧说。” 说完进了里屋,从后门出去开了宋老瘸的店门。 宋老瘸离开也有几天了,我有些担心。 因为那晚来的麻衣人看起来不像是普通人,不知道出了什么事。 我拿着鸡毛掸,简单给陈列的骨灰盒扫了一下灰,收拾完时间也刚好。 从后门回到店里,沈卫国和诗诗的手还拉着。 不过沈卫国脸上已经看不出悲伤,见我就道:“李师傅,我和诗诗说好了,我会等她轮回转世!” 我算了下,沈卫国三十了,就算诗诗现在轮回,那也是老牛吃嫩草了,忍不住摸了摸鼻子。 诗诗道:“李师傅,我轮回后,你能帮沈郎找到我吗?” 我眼里有她的鬼泪,找到她不难。 但我提醒两人道:“轮回的事我也不太懂,但据说重新做人后会失去前世的记忆,所以……” 我话没说完,诗诗就斩钉截铁的道:“我一定会记得沈郎。” 沈卫国也重重的点头“嗯”了一声。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我也没再说什么,道:“那我中午问一问王树坤,让他引荐一个庙宇,到时候送诗诗去超度。” 沈卫国道:“李师傅,你忙的话,我可以送诗诗去龙泉寺超度。” 我眉头微皱,不太放心。 沈卫国急忙解释道:“我和诗诗已经约定好了,不会再留恋现在这不完整的爱情,而且能亲自送诗诗离开,我会把她记得更牢。” 书呆子一个,我也怕不同意他会想不开,把自己了结了。 为了防止他们两人又卷在一起,我让诗诗发了一个誓。 如果她再逗留人间,或者说跟沈卫国卷在一起,就永世不得轮回。 诗诗想都没想,举着手就发下重誓。 如此,我也就没有拒绝的理由了。 我回里屋拿来一张符纸,封了符力,让诗诗附在上面。 沈卫国留了一万块钱,揣着黄符欢欢喜喜的离开。 人一走,黄九就跑来把桌子上的钱一分为二。 我有些无语。 特么的,一个会算账的黄皮子,简直是比人还精。 不过黄仙儿还在城里,身为一个公的,没点钱也说不过去。 何况就算不分他,黄仙儿的吃喝拉撒还不得我开支。biqubao.com 中午的时候,我买了两箱牛奶,打车去了博物馆。 我本来是想让黄九买两瓶好酒,结果知道价格后它死活不干,找了个理由,说送贵重的东西会坏了钱馆长的名声。 事实也是如此,钱馆长见我提着牛奶,笑着就接了过去。 要是换成名贵的酒,估计他拉着脸就会把我轰出来。 不过看到铜镜的时候,钱馆长的脸瞬间阴沉了下来,以至于我和黄九大气都不敢喘。 黄九戳了我两下,我才紧张的道:“老馆长,这事真是对不住了。” 老馆长依旧盯着铜镜,一言不发。 我只好硬着头皮道:“老馆长,这面镜子本来就是诛妖师用来封妖用的,上面的诛字是封妖师的标记,不管我用什么方法,只要破了封印裂痕都会出现。” 钱馆长还是不说话。 黄九用手捅了我一下,示意我赶紧走。 现在走,人情上也说不过去。 我索性把话题岔开道:“卫国身上的阳火我已经给点上了,不过他要亲自送诗诗去度化,事后你要留意观察,我担心他会有心理问题。” “知道了!” 提到沈卫国,钱馆长终于开口了。 我如逢大赦,急忙起身道:“钱馆长,你有事先忙,我们就不打扰你了。” 说着我就往外走,到门口感觉还是过意不去,停下来回头道:“钱馆长,以后博物馆里有类似的事你都可以找我,不收钱。” 钱馆长没搭话。 估计经过这次事,他有事也不会再来找我了。 从博物馆的大门出来,我才长长的吐了口气。 准备吃点东西就回去,这时电话却响了,是个陌生号码。 接起来一听是宋老瘸。 他说店里来了个老顾客,让我去接待一下。 我愣了一下,有些想不明白。 卖这个玩意,竟然还有老顾客。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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