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走了。 据说项道长在东北那边的城市。 临走前我抱了一会儿秀珠。 我要一年之后我能回来,那时候秀珠都会走路了。 “七爷,保重身体。” 道别总是令人伤感,尤其是面对七爷的时候,我总是忍不住情绪。 见我眼眶泛红,七爷笑呵呵道:“我这身体好得很,你七老八十坐轮椅了我都建在着呢。” “去了那边,就好好跟着项道长学本事,不要怕苦,也不要怕累。” “怕苦怕累是学不了真本事的。” 我点点头,听着七爷的教诲。 临走时易杨也过来跟我道别,他送了我一个罗盘。 “这是我师父的好友亲手做的,以后你就别用那九块九抽风的罗盘了。” 易杨拍着我肩膀说道:“虽然相处不久,但是你人还是挺好的,我们就一年之后见。” 我跟易杨说了声谢谢:“我走了之后,孟老板的生意就有劳你了,师兄。” 易杨笑道:“放心吧,你走了我挣所有的钱,嘿嘿。” 七爷站在门口没有送我。 生离死别这种事,他已经见惯了。 越是分别的时候,越是容易伤感,越伤感就越舍不得。 毕竟我要离开所有人,他希望我能想开点。 况且一年时间,也并不是很长。 孟一凡和宋晓天帮我提着所有的行李,给我提到了车上。 他们两个情绪也不高涨,可能以后没人陪他们去洗浴中心了吧。 那个叫项乙峰的青年也颇有眼力见,给我们留了点时间道别。 孟一凡抽着烟,长叹了两声,看着我:“这翘班翘着翘着,直接变离职了,我还说开分店,结果一下子走了俩,就剩一个易杨,还开个毛的分店。”m.biqubao.com 宋晓天瞪了他一眼:“怎么突然搞人身攻击,我不是人啊?” 我看着他们,不禁笑了起来。 接下来这一年,我是看不到他们了。 临走的时候,宋叔给了我一部手机,手机卡也不是用我的身份证办的。 他让我这一年也最好不要使用身份证,免得被唐家的人找到。 “去了那边,就好好跟人家学。” 宋晓天对我叮嘱道:“那个项道长是我爷爷的把兄弟,他知道你的一些大致情况,我项爷爷这个人还是可以的,他们要是对你严厉了,你也不要多想,人家不会虐待你。要想学到真本事,总是得吃点苦头。” “我之前说叫你跟我学功夫吧,你不听,现在好了,流放一年。” 我点点头:“放心吧,我肯定好好学,回来就干死你。” 宋晓天呵呵一笑:“那你得学到下辈子了。” 说完,他又补充了一句:“一年之后你回来,差不多也可以当干爹了。” “啊?”我愣了一下:“不是义父吗?” 他白了我一眼:“我是说小柔,你嫂子,怀孕了。” 我顿时有些惊喜。 这么快。 不对,他们在一起也有这么久了,很合理。 那我确实是要当干爹了! “真好,真好。” 临走前还听到一个好消息。 等我回来,就多了一个干儿子或者干女儿。 我没有跟宋晓天还有孟一凡说太多,虽然是有很多话想说,但那些话还是尽在不言中吧,毕竟都是男人,矫情不起来。 不过上车前,我还是有些舍不得,回头看了他们一眼。 “天哥,孟老板,保重。” 他们冲我点了点头。 “保重。” “保重。” 上车后,车子开走了。 尽管车上有一个我不熟悉的人,但我还是忍不住红了眼睛。 项乙峰笑道:“想流眼泪就流吧,谁说男人不可以流眼泪,你到了那边之后,应该也是能经常看到我,都是自家兄弟,不用太拿我当外人。” 我平复了一下情绪,问项乙峰:“峰哥,项道长在哪座城市?” “沈市。” …… 开车开了将近一天半的时间,我和项乙峰轮流着开,在第二天的晚上十点,我们到了沈市的辽东区。 由于时间太晚,项乙峰怕打扰到项道长他们的休息,于是便准备在酒店休息一晚,第二天早上再回去。 我们先找了家餐馆吃饭,吃过饭后,项乙峰又领着我去体验东北的夜市。 东北的夜市极其热闹,最多的就是大排档和烧烤摊。 不过我也不是第一次来东西,之前过年的时候,我和七爷也来过沈市。 想不到才一年不到,我又来了,还得待一年。 等什么时候有空,我得去探望探望我那蛇哥和刺猬姐。 逛着逛着,我突然感觉有些不对劲。 长久养成的警觉,让我意识到有人在跟踪我们。 我回头一看,没有什么异常,但我确信有人在跟踪我们。 我内心顿时有些不安起来,但很快又转变为了愤怒。 难道是组织的余孽来报复我了? 怎么会这么快? 妈的这些王八犊子,要不是他们,老子也不会被逼得离开兰江市。 “陈墨。” 项乙峰小声提醒我:“有人在跟踪我们。” 我问道:“咋办,跑吗?” 项乙峰笑了笑:“他们人少,只有七个人,把他们引到偏僻的地方去。” 说完,项乙峰拉着我往人少的地方走,最后走到了一条巷子里。 后面很快传来脚步声,那些人已经跟过来了。 我忙问项乙峰:“峰哥,我耍耍小聪明也就能对付一两个人,你能对付这么多人……” 还不等我说完,项乙峰突然掉头冲了上去,一脚就先踹飞了一个人。 他几乎没给那些人反应的机会,下手极其狠辣,转眼就已经打倒了两三个人。 但这些人显然也不简单,我看他们那身手就是不一般的练家子,我心想这可能真是组织的余孽。 我越想越气,越气越想,但我又打不过这些人。 于是我掏出刀子,直接朝躺在地上的人扑了过去,对准屁眼就是一刀。 “嗷!!” 惨叫声极其惨烈,吓得项乙峰都回头看了一眼,一声卧槽顿时目瞪口呆。 我捅了一个又捅第二个,捅了第二个又去捅第三个。 但这第三个手都被我捅穿了,死活没敢把手移开。 很快,项乙峰打倒了所有人,拉着我就跑。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56_156399/727536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