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芒同姚宁静是两种气质。 或许是生活经历的缘故,姚宁静沉稳大气,又因为现在是医科大学的学生,所以穿衣打扮向来都非常朴素,以简约舒适为主。 可毕竟她的长相身材在那儿,就算是穿最朴素的衣服,也显得人如水上莲花般干净漂亮,在一众同学之中,也是非常出挑的存在。 苏芒是苏爱国王爱云的独生女,从小可是捧在手心里的存在,性格爽朗外向,长相漂亮显眼,平日也爱打扮自己,属于那种身上自带光芒的那种。 田心萍就说,两个儿媳妇都是人尖尖,她田心萍还真是有福气了,两个儿子找的儿媳妇那都是上得厅堂下得厨房的好媳妇! 相比之下,性格沉稳大气为人和气的姚宁静,更适合做这个家的大嫂,她有能力照顾好这个大家庭的每个成员,不管是爷爷公婆还是小姑,都是面面俱到,所有的事情都处理的无可挑剔。 田心萍就越发内疚了,还跟周光义商议着,要不然就趁着五一的时候操办周志高的婚礼,就帮着周志远跟姚宁静补办一个婚礼? 周光义倒是觉得无所谓,人家宁静压根不在乎这个,孩子都生了三个,还办啥婚礼? 田心萍忍不住白了老伴一眼,粗拉男人就是这样,哪里懂的女人的心思呢。 她听周志远说过,他跟姚宁静压根就没有婚礼,两个人连一床新被子都没有,没有新衣服没有新被褥更没有亲戚朋友的祝福,就是在自己家里贴了几个喜字而已,那写喜字的纸,还是林场去年写对联剩下的对联纸。 田心萍想想就心酸的很,这算啥婚礼嘛,她跟周光义结婚的时候,都有房子有新衣服摆了酒席的,操办尽管简单那也是操办了,老大两口子就跟私奔了似的。 她就一门心思想着借着老二结婚的这个机会给老大两口子补办婚礼。 既然周光义不上心,她就自己跟儿子媳妇商议。 正说着话呢,更换上礼服的周志远跟姚宁静两个人从屋里走出来了,为了搭配身上的紧身连衣裙,姚宁静特意穿了一双高跟鞋。 他们两个一出来,整个屋里都变的亮堂了。 “啊啊啊啊……” 原本坐在沙发上抱着奶瓶喝奶的老二宝,抬头看到了美若天仙的妈妈和帅气无边的爸爸,手里的奶瓶一扔,哧溜哧溜从沙发上溜下来,紧接着手脚并用嘴里连连吆喝着一路朝着爸爸妈妈爬过去。 老大宝跟老三宝端坐在沙发上,老大宝嘴角一咧露出满意的笑容,用力点点头抬起小胖手有节奏在沙发扶手上拍打几下,接着拿起奶瓶喝一口奶,抬起眼睛一脸笑意紧紧盯着如同换了人一般的爸爸妈妈。 老三宝则乐的咯咯直笑,抬起一双小手啪啪啪鼓掌,嘴里连连喊着。 “妈妈美,妈妈美,爸爸帅,爸爸帅……” 就连老爷子周有田都忍不住哈哈大笑,急忙快走两步把那匍匐前进的小二宝抱在怀里,亲亲胖孙子的小脸蛋,指着姚宁静跟周志远跟大孙子说着话。 “看爸爸妈妈打扮的好看吧……要不人说人是衣服马是鞍嘛,人这辈子最好看的时候,就是操办婚事的时候,志远跟宁静这只是穿了新衣服没有化妆打扮呢……要我说啊,反正家里操办喜事热闹的很,志远跟宁静结婚的时候我们都不在身边,你妈妈心里一直念叨着这个事情,咱们就借着志高苏芒结婚这个机会,重新操办一下!” 田心萍提这个事情,周光义可以说反驳话,可老爷子提这个事情,他自然不能反驳了,要不然,依着老爷子那倔强脾气,不依着他的心思,暴脾气上来了,老爷子都能脱下鞋子打他…… 姚宁静不好意思笑笑,抬头看看身穿一身笔挺黑西服白衬衣的黑皮鞋的周志远,心里的确是喜悦的很。 这糙汉子平日大多都是穿军装,冷不防更换一身笔挺西服,倒是帅气的很啊,都看不出是“老男人”了。 哪个女人不希望操办一场热热闹闹的婚礼呢,只是她当时嫁给周志远实在是有些匆忙了,家里无人可依靠,还要跟王桂花周长娥这些极品斗,经济上更不允许。 要不是周志远及时跟王桂花分了家,只怕要被那一家子极品连累的连饭菜都吃不上。 看着身上得体合身的长款连衣裙,想起刚刚重生跟周志远在周家疃过的那些苦日子,姚宁静甚至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biqubao.com “志远,你倒是点头答应啊,你自己看看宁静,穿这一身裙子多好看啊,宁静嫁给你,连个婚礼都没有就给你生了两三个孩子,人家宁静还是医科大学的大学生,将来要传承我的衣钵的,宁静非但是你媳妇,将来也是医学界的人才,我可不想让我们宁静受到一点点的委屈。” 周有田乐呵呵看看般配的长孙长媳妇,看到周志远这会这会傻子般看着自己的俊俏媳妇傻笑,干脆直接拍板做了决定。 “这事就这么定了,春花啊,这是五十块钱,你先拿着,这阵子加班加点可是把春花累的不轻!再帮着志远跟宁静量量尺寸,辛苦些日子帮着他们做两身新衣服……” 田心萍本来想着给陈春花加三十块钱的,这会看到周志远跟姚宁静穿着新衣服实在是太好看了,一个激动又给加了二十块。 陈春花自然不肯拿这个钱。 说起来,姚宁静跟周志远就是她的救命恩人,要不是姚宁静程向雨出手相助,帮着她逃离了黄家,她只能接受命运的安排,成了傻子媳妇了,哪能找到大牛这种勤快能干有着正式工作还对她好的男人! 她慌乱摆着手,说什么也不肯拿这个钱。 “婶子,志远宁静不嫌弃我做衣服的手艺我都高兴的了不得,哪能再拿钱!我跟大牛的婚事都是周叔跟婶子帮着操办的,分房子的都是张叔帮忙这才顺利分下来的,叔叔跟婶子对我跟大牛多好啊,我要是多拿这个钱,我都对不住自己的良心……” 田心萍就有点为难了,总不能让春花白白出这个力气吧?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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