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关。 夕阳西下。 落日余晖照耀在大地上,照耀在城关内,正努力抚平着战争带来的创伤。 渐渐的,清风关内的喊杀声停了。 渐渐的,清风关内的血腥味散了。 渐渐的,清风关城头的战旗已飘扬而起。 不过凉州战旗已经换成了安北军战旗。 秦羽伸了个懒腰,摇晃了一下脖子,持续整整一日的战争终于结束了。 秦羽在一日内带领不到四万将士,强攻下了一座由三万守军盘踞的雄关,而且战损比守军一方还要低很多,简直是开了历史先河。 “传令三军,进驻清风关。” 秦羽挥了挥手,随后跳下指挥塔。 魏军军阵开始动了起来。 剩余军队开始陆陆续续进入清风关。 不多时。 秦羽骑着高头大马,带领一队甲士慢慢悠悠的穿过瓮城与甬道,进入了清风关内。 此时,关内依旧在收缴着兵甲和俘虏。 城墙下堆积的兵刃和盔甲,已有两丈高。 沈冰岚坐在一旁的屋顶上,擦拭着自己的青锋剑,周围的吵闹全都与她无关。 关内所有魏军将士都望向了秦羽,眼眸中是无穷的敬意。 他们知道,今日这一仗之所以能打的这么漂亮,全都靠驸马爷研究出的火炮。 不然他们还不知道要花费多长时间,伤亡多少人,才能将清风关这块硬骨头给啃下来。 萧南看着秦羽,激动的跑了过来,“姐夫!我们赢了!简直是大获全胜!俘虏了一万多凉州军!” 其实这一仗中,凉州军伤亡并未过半。 因为关头的地方就那么大,根本容纳不了多少士兵。 但火炮对于凉州军的威慑力,实在太大了,加之李承道又被沈冰岚给斩了。 所以清风关内的凉州军便缴械投降了。 他们不怕死,但他们真的不想被火炮给轰成碎肉。 这次投降的凉州士卒远远比顺着西城门跑的多。 因为他们知道,即便他们从清风关逃走了,可能还要在白马关再承受一次炮火的洗礼,若是这样又有什么意义。 秦羽淡然一笑,“凉州一共才堪堪十万兵马,黑风口一战折损两万,清风关一战折损三万,我倒是要看看,郭明成接下来要如何应对。” 郭明成原本计划是在清风关夹击秦羽,他将主力都派到了清风关,所以白马关的守军才堪堪一万。 一万兵还不够魏军塞牙缝的。 萧南笑呵呵点头,“没错!我们这次看看郭明成那个王八蛋还能怎么办!” 秦羽大手一挥,“将清风关内的肉食全都拿出来,今晚犒赏三军,不醉不归!” 萧南大喜,“哈哈哈!好!我去通知伙房,今晚好好吃一顿!” 萧南太喜欢跟秦羽出来征战了,每一次战争进行的都非常顺利。 ....... 夜,月明星稀。 清风关。 灯火通明。 除了值夜的军团以外,三千营、安北军和火器军所有将士们全都聚集在关内,大块吃肉,大碗喝酒,庆祝今日清风关之战的大获全胜。 关内到处飘的都是肉香和酒香。 “来来来!今晚我们不醉不归,决战到天亮!” “哈哈哈......还是跟驸马爷出来打仗痛快,不光仗打的舒服,这日子过的也舒服!美酒佳肴,样样都有。” “啥都有就是缺点娘们啊!” “你小声点,这话若是被太子听到,非要给上你两脚不可。” ....... 魏军将士们推杯换盏,举杯频频,好不快活。 城头上的值夜将士看了,皆是两眼放光,好生羡慕。 不过他们并不担心。 驸马爷已经将他们那份给留出来了,他们明日开酒宴。 凉州军俘虏就没有这么优待了,酒肯定没有,肉也没有。 不过秦羽善待俘虏,毕竟这些将士们都是魏国人,早晚是要回归的。 他们今后还要为大魏而战。 凉州割据,错的原本就不是这些普通将士。 “呵......还真是够可以,我们竟能吃上这白面馍馍,平日里在军中我们都吃不上几次,魏军这么优待俘虏吗?” “你不知道,去年大魏粮食大丰收,百姓们家家盖了小粮库,我妹妹就嫁到了京州,去年还写信让我投奔她呢!百姓只需要交田亩税,没有其他赋税。” “这算啥,我今日才听说,魏军的军饷比我们高了整整三倍,发的都还是满饷,家里还免田亩税,阵亡了还有几十两的抚恤金。” “几十两,这......这也太夸张了,凉王不是说大魏民不聊生,苦不堪言吗?他们怎么会过的这么好?” “凉王就是个骗子,他还说魏军战斗力低下呢!你看看魏军那一个个人高马大的,尤其是三千营的人,人手一件明光铠,你告诉我战斗力低下?抓我那个魏军是个陌刀卫队正,人家三千营光打造装备就花了六百万白银,顿顿他娘的有肉吃!” “那......那大魏这么好,凉王为啥要带着我们谋反呀.......” ........ 凉州俘虏们聚集在一起,三五成群的吃着白面馍馍,聊着天。 今日一战,他们发现了很多与传闻不一样的东西。 与此同时。 将军府。 前厅。 秦羽、萧南、沈冰岚和魏军一众将领齐聚一堂。 秦羽端起酒盏,扫视众人,“各位兄弟,今日清风关一战,我们打出了魏军的风采,更向世人展现了我魏军强大的军事实力。” “当然这一切与诸位是分不开的,火器军强大的火力压制与支援,太子与沈大小姐的身先士卒、当机立断,罗宁与陈锋的睿智果决、一往无前,是诸君的共同努力,才铸就今日清风关一战,魏军的辉煌!” “我一定将你们功绩上报朝廷,让你们得到属于自己的殊荣,诸位饮胜!” 话落。 秦羽端起酒盏一饮而尽。 萧南众人纷纷端起酒盏,饮尽杯中酒,“饮胜。” 他们知道跟随驸马爷征战,他们的战功永远属于他们自己,不会被他人贪墨。 因为驸马爷从来不需要功绩。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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