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起,关注本地水稻追肥,种晚了,七水硫酸镁必须喷洒到叶子上。” 晚饭的时候,其他干活的将士已经睡去,他们太累了,坚持不住。 朱标不累,他继续吃烤肉串儿、喝啤酒,心中惦记着本地的水稻种植。 晚了半个多月呢!不抓紧时间催长,等天冷的时候,灌浆刚结束就被冻死? 那样冬小麦还种不种?小麦总不能移栽,错过了时间就不行喽! “太子放心,会安排人专门进行追肥、杀虫等一系列操作,这属于试验田了。” 朱太一作保,他准备留下,他看到前朝官员的操作了,确实不错。 但对于他来说,那就是最简单的操作,未体现出下丘村的真正技术。 他在下丘村呆的时间长,知道村子的情况,回无学了个皮毛,虽说很管用,却比真正的技术差很多。 地,不是那么种的,需要其他的矿物和植物,包括草木灰配合。 鸡,也不是那么养的,饲料方面就有缺陷,产蛋量少,增肥也慢。 没有这样技术的地方,过去忽悠行,放在下丘村,属于不合格。 不用说下丘村,宁国府宣城县二十二个村子,哪一个都不会如此,人家是百姓全学。 “你愿意呆一年,正好大棚的事情交给你负责,还有秋天的时候用桶来收分蜂的野蜜蜂。” 朱标信任朱太一,给予更多的权力,大棚必须建,蜜蜂也得收。 “太子殿下,我得再跟下丘村学一学,所有事情皆学问。”朱太一提要求,要跟下丘村深造。 “可!”朱标笑了。 “再给我烤两个实蛋,多刷酱,辣的。”有官员吃舒服了,开始提要求。 “好咧!”下丘村的孩子应一声。 “闷子还有吗?炸的,多来几串儿,炸焦一点。” “干豆腐的菜卷,不用烤,直接拿来,我要蘸酱吃。” “烤茄子多刷酱,一定要多刷酱。” 其他官员纷纷喊话,每个人的口味都不一样,有人喜欢用烤好的茄子瓤卷葱花和香菜吃,有人则是倒酱油。 下丘村的人忙来忙去的,边忙边自己吃。 朱标这里由憨憨负责,憨憨专门管个小烤架,旁边还有个炸锅。 关键他这个炸锅是大勺,就是炒菜带把的炒锅,颠锅都用这个。 它最大的优点在于能够抓着扔出去,当武器用。 至于烤串,别人串儿可以是竹子的,他这里的烤架上是铁签子穿的。 遇到危险的时候,他顺手就把签子飞出去,带着肉也没关系。 他同样边烤、边炸、边吃、边拿起杯子喝口啤酒。 安庆等官员就诧异,说这个守村人不傻吧!他总是傻乎乎的跟你嘿嘿,说傻吧!他也不做什么缺心眼的事情。 关键人家不管是抻面、炒酱,还是烤串儿,都好吃。 “憨憨!来六个闷子小炸串儿。”有官员对憨憨喊。 “不,憨憨,你看着上,多少都行。” 朱樉及时纠正,同时瞪那个官员一眼,你想死啊? “哎!六……哦!”憨憨刚把双手举起来看指头,又放下,嘿嘿笑两声,抓起一大把闷子开始炸。 闷子本来就是熟的,炸就是加热,同时外面焦一点,他很快炸好刷上酱,给对方送去:“吃,六,嗯!嘿嘿嘿嘿!” 对方看着面前六十多串儿炸闷子,汗下来了,天热嘛!再有十天就是初伏了。 今天是癸丑年,己未月,庚辰日,夏至后的第二个庚日,第三个在十天后,即初伏。 这能不热嘛?热就得冒汗,然后把这一大把油炸闷子全吃了。 显然朱樉喊慢了,憨憨听话,真心服务,一大把的闷子做好。 “吃吧!别的串没动是吧?很好!”朱樉又看对方一眼,你搞事,你就别吃其他东西了。 其他的串儿被宫女拿回来,让憨憨加热分配给其他人。 歌在唱、舞在跳,长夜漫漫不觉晓对不对?闷子慢慢吃,不着急。 朱标看一眼那些闷子,不管,吃不死人的,串儿小,一斤闷子能切出来四十个,再油炸一下变小了,几口的事情。 吃一斤肉不好咽,吃一斤西瓜,几口就下去了,闷子也是一样。 这就像吃红烧大肘子,一个肘子三斤,看着就迷糊,吃不完。 同样是三斤,一点五升的扎啤杯,聊着天,咕嘟咕嘟就灌下去了,还没喝够。 “殿下,村民们过来了,带着东西,你看……”安庆得到手下的通知,又过来汇报。 “这边的大豆多,里长有碱吗?”朱标听到汇报,先问里长碱的问题。 里长摇头:“没有,不过做石碱很容易,本地小麦多,制作石碱的蒿、蓼更多,路边都是啊,咱们之前走过的路旁都开花了。” “石碱需要面?”朱标仰头想想。 “兄长,碱需要运输,咱有矿,河南那里的。” 朱樉提醒,石碱要用面来制作,碱不用啊! 面的成本高,还是运输和开采的成本高?而且盐碱地也能熬土碱。 得综合评估,不能直接让本地的百姓去收集那些草,然后慢慢制作出石碱。 “对,里长,咱不要浪费本地劳动力,碱矿就行。”朱标自我否决了石碱的事情。 “太子殿下、秦王殿下,这个百姓……” 安庆没听明白,说百姓过来送东西,你问什么石碱呢?他提醒一声。 “如此现在不能做肥皂给百姓回礼,还有什么东西不错?”朱标向安庆点下头,又问里长。 这下其他官员也明白了,太子在听到百姓给东西的时候考虑回礼,大豆自然是豆油,据说用油能够制造肥皂。 现在明白了,油加碱是肥皂,太子把秘密告诉我们了。 他们哪晓得油加碱出来的是软肥皂,还有盐呢!加了氯化钠才是硬肥皂。 “百姓最缺的是工具,而不是肥皂,咱在这里要停留一段时日的。” 里长提醒,肥皂有没有又如何?百姓缺趁手的工具,铁、陶、石头的磨等等。 “收了,百姓送来什么都收,记下来户籍信息,反正来不及了,早过了。” 朱标瞬间省悟,对,不要想着价值交换,而是生活应用。 不然你给百姓香水又有何用?兰花香的,百姓拿着干啥?卖呀? (本章完)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55_155043/685002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