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呀。” 杨茹的眼睛也湿了,“咱们老余家祖坟冒青烟,这次回去,我们一定要给你爷爷的坟重新收拾下。“ “对对对。” 余康连连点头的说道:“重新立碑,一定要给小年他爷爷重新立碑,除此之外,再找几个专业工匠,好好修缮。” 看到父母高兴,余年跟着开心,拿出纸巾给父亲擦掉眼泪,说道:“行,都听您们的,这件事情交给我,过年回去,我亲自办。” “不用。” 余康笑着说道:“我和你妈知道你忙,现在又是你事业上升期,我和你妈不能拖你们后腿,我们已经买了今晚九点钟的票,车上睡一夜,明天早上就到了。” “啊?今晚上就回去?” 余年满脸错愕,意外道:“爸妈,您们回去,为什么不提前和我商量,况且你们来这里没玩多久呀,再玩一段时间,到时候我们一起回去。” “是呀。” 古冰秋劝道:“叔叔阿姨,既然来了就多玩一段时间,这几天我陪着你们出去转转。” “没错,急着回去干啥?” 李老抽着旱烟,撇嘴说道:“老家一没地种,二没要事,就在省城玩着多好,实在不行,老余你跟我作伴,你我再加上老古,咱们三个人都能打牌了。” “是呀。” 古冰秋笑道:“我爸一直闲着,你和李老回来,好不容易有人唠嗑,你这一走,我爸又无聊了。” “真该回去了。” 余康苦笑道:“我也舍不得老李和老古两人,不过来日方长,有的是见面机会,以后我会常来看他们,当然……” 说道这儿,余康笑呵呵的说道:“我也非常欢迎他们来江都玩,到时候我接待他们,一定让他们玩的开心。” “唉。” 眼见劝不住,李老无奈的叹了口气,说道:“行吧行吧,咱们来日方长,以后我有时间去江都找你。” “记得带上老古,别看老古坐在轮椅上,人家精神头好,可以出来走走。” 余康笑着说道。 “行,没问题。” 李老点头道:“到时候我一定带上他。” “爸,妈,你们真决定好了回去?” 余年确认道。 “回去,该回去了。” 杨茹笑着说道:“来省城这么长时间了,你看了,演唱会看了,又到处逛了逛,我们心满意足,尤其是看到你出息,我和你爸都开心。” “说的没错。” 余康自豪道:“以后我可以骄傲的告诉亲戚,我儿子是大明星。” 说到这儿,余康想到什么,提醒道:“对了,不管你未来如何,现在想做什么,都不能将学习这一块落下,你能有今天,这都离不开你考上中南财大,明白吗?” “我明白。” 余年接着余康的话说道:“学习使人进步。” “对对对。” 余康欣慰道:“你明白就好。” 既然父母决定回去,余年没有再挽留,目光落在周婉身上,问道:“她一起回去吗?” “她不回去。” 杨茹说道:“有小婉在这里陪着你,我放心。” 吴飞仪意外的看了周婉一眼,充满困惑,心里嘀咕道:啥意思?爹妈回去,给儿子留个童养媳?不对呀,我看着这两人没啥事儿呀,况且余年这不是没有女朋友嘛? 吴飞仪想了想,觉得余年父母肯定是想撮合两人。 和吴飞仪一样,余年意外的看向周婉,没想到周婉会留下来。 “我本来打算和叔叔阿姨一起回去,可叔叔阿姨非让我留下。” 周婉抿唇说道:“既然这样,再过小半个月过年,我和你一起回去。” “既然这样,那就这样决定。” 父母票都买了,事儿都决定好了,余年不好再说什么。 只要能给父母心安,一切都好。 作为有过婚姻的过来人古冰秋,清楚的察觉到周婉的心思。 她知道,周婉这是对余年上心了。 周婉和余年的事情,她从别人的嘴里听到过,也从余年的口中听到过。 古冰秋知道余年的性格,对周婉上心的时候是真的上心,可若是对周婉没感觉了,九头牛都不一定拉的回来。 这让古冰秋想起了一句话:当初你对我爱答不理,现在我让你高攀不起。 古冰秋一点都不同情周婉,甚至心中发笑:三十年河东,四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 古冰秋很想看看,这个平时很少说话的周婉,会凭什么手段将余年重新揽入怀抱。 古冰秋在这边想着周婉的事情,另一边有人想着古冰秋的事情。 自从古冰秋出道一路成名后,无论是前夫一家,还是古家的亲戚,终于都想起了这个命运悲惨的女人。 本打算来靠古冰秋发达的富霍,一屁股进了大狱,一直没有看到儿子回去的富同化,在省城找了将近半个月都没有找到古冰秋。 终于在这次的演唱会下,古冰秋强大的热度曝光了住宅地址,富同化这才一路找到小洋楼这里。 不过好在余年中午的时候,专门给物业打了招呼,又给物业送了个红包,这才阻止了记者的频繁进来。 当余年接到物业通知,余年心头升起一股不好的感觉。 小的来了又来老的,这他妈就没想让古冰秋好的节奏! 余年本不打算让富同化见古冰秋,可想到小区外到处都是记者,这老王八蛋要是乱说话,这事儿就大了。 余年深知古冰秋一路走来不容易,如今好不容易红火起来,若是被这老王八蛋坑了,那就亏大了。 这年头不像二三十年后,艺人当不成明星可以靠短视频捞钱,古冰秋若是当不成明星,那就真的只能做一个普通人。 本着先稳住富同化的心思,余年让物业将富同化领了进来。 考虑到父母下午回江都,为了不让父母操心,余年和古冰秋专门去了隔壁小洋楼见富同化。 六十岁左右的年纪,带着驼背,一双鹰眼看上去就不像是好人,尤其是左脸上面一块硬币大小的大黑痣,给人第一印象就不好。 据古冰秋说,这老王八蛋年轻的时候就没干过好事,早年不是扒寡妇墙头,就是偷看小姑娘洗澡。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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