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是同龄人,在她依靠着家里帮扶求学的时候,余年已经身价千万,而且有着词曲创作者和歌手双重重量级身份,这让感到不可思议。 周婉对余年的事情了解不多,只当是余年勾起了吴飞仪的兴趣。 “你不会是喜欢上他了吧?” 周婉故作调侃的问道。 “开什么玩笑。“ 吴飞仪笑道:“我怎么会喜欢上他。” 走山前,她挽住周婉的胳膊,笑道:“不说这事儿了,咱们下楼逛逛,长隆市我第一次来,一定要多走走。” 彩排开始,余年来到足以容纳八万人的体育场,看着工作人员紧张的忙碌着,台上的古冰秋正在进行第四次彩排,第一次感到深深的震撼。 相比于省城的演唱会,这次观众要更多,为此单启兰专门安排人从总部调来了最好的设备。 甚至,为了扩大影响力和增加演唱会收入,安排了专业录像机器,决定将今晚的演出制成CD,在国内发售。 倚靠在钢铁搭建而成的幕后大门口,看着台上激情四射排练的古冰秋,余年心中无限感慨。 谁能想到,几个月前处在人生低谷、身无分文的古冰秋,摇身一变,成为内地最火新秀,此刻已经杀出一条星途之路? 就连他都没有想到,上一世普通一世到到连房贷都要发愁的小市民,如今已经拥有词曲创作者和歌手双重身份,甚至能够站在足足容纳八万人的大舞台,一展歌喉。 嘘嘘之下,余年庆幸帮助了古冰秋的同时,有了重来一世的机会。 这一世,他要努力赚钱的同时弥补人生遗憾,体验人生百态。 若干年后躺在病床上闭眼一刻,他能大声的告诉自己,这一世没有白活! 彩排结束,演唱会开场提前四十分钟,体育场四个大门敞开,观众开始陆续检票进场。 余年安排好父母、周婉,临走时说道:“爸妈,一会儿看我上台表演,一定给你们个惊喜。” 三人闻言一笑,都没将余年的话当回事,只当是开玩笑。 紧接着,余年将牧冷涵姐弟和吴飞仪带入体育馆,找了一处便于观赏的位置。 因为门票有限,余年发现落脚位置只能容纳两个人,让牧冷涵姐弟留下来后,带着吴飞仪进入工作人员后台,寻了一处最接近舞台的位置。 检票口,一男两女,吸引了很多人的注意。biqubao.com 原因无他。 男的帅气逼人,女的清纯靓丽。 任恒没理会周围人投来的羡慕目光,带着妹妹任熙和朋友丰惠雅踱步进入体育馆,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走向特定的观众席。 相比于一个月前土里土气的房东模样,现在的他西装革履,美女相伴,活脱脱一个富二代形象。 再加上沉稳的气场、锐利的眼神,可谓气场不凡。 落座后,任恒目光投向舞台幕后工作间,嘴角勾起了一抹意味深长的笑容,“本想以普通人的身份,和你好好相处,可换来的是疏远。既然这样,我不装了……” “我不明白,我们为什么大老远从省城赶到这里看演唱会。” 任熙眉头紧皱,显然对演唱会不感兴趣。 “是呀。” 丰惠雅跟着吐槽道:“演唱会有什么好看的?莫非你看上了这场演唱会的主唱古冰秋?” 任恒一向纨绔,这事儿她太知道了。 可最近几年,奇怪了,非但低调内敛起来,反而从东北千里迢迢跑到这里,一蹲就是长达两年。 这两年里,竟然甘愿当一个小房东,除此之外,啥事儿没干。 丰惠雅一度怀疑,任恒是不是得了抑郁症。 根据家里人的说法,任恒在来这里之前,原本是打算去长白山修道。 可后来非但没去,反倒是改了主意。 心念至此,丰惠雅接着问道:“这几年你来这里,就是为了这女的?” “不是。” 任恒笑了笑,说道:“若是说,我来这里,是为了另外一个男主唱,你们相信吗?” 丰惠雅猛地一怔,美眸圆瞪,一脸不可思议的盯着任恒,下意识的往后挪了挪,“你以前不是喜欢女的吗?现在居然连性别都换了?” “……” 任恒满头黑线,无语到了极点。 这话落在任熙耳中,任熙扭头看了任恒一眼,一脸认真地说道:“我哥不可能喜欢男的,若是他喜欢男的,不会成为爷爷最宠爱的人。” “这倒是。” 丰惠雅点了点头,想到任恒作为任家年轻一辈最受重视的接班人,忽然意识到,任恒不会平白无故关注一个男人,“我很好奇,这位神秘的影子,有什么值得你关注的地方?” “他是我朋友。” 任恒笑着说道:“若是你们想认识,我可以将他介绍给你们。” “朋友?” 丰惠雅微微一怔,笑道:“据我所知,你的朋友不多。” “你说的没错。” 任熙点头赞同道:“能成为我哥朋友的人,的确不多,一个巴掌数得清。” 顿了顿,任熙目光投向舞台,“我也好奇,对方如何入了我哥的眼。” 就在这时,舞台灯光骤暗,一阵有序的闪烁,预示着演唱会即将开始。 “先看演唱会吧。” 任恒打断话题,“有机会介绍给你们认识。” 他目光落在舞台上,喃喃低语道:“余年,你做好准备了吗?” …… 伴随着演唱会开始,全场观众的目光聚焦在舞台上。 在一群伴舞的簇拥下,古冰秋身穿高定礼服出场,一首节奏感极强的《伤不起》,瞬间将现场气氛炒热…… 距离余年的出场,至少还有一个半小时,余年和吴飞仪倚靠在门口,欣赏着舞台上古冰秋的表演。 正在这时,余年兜里的手机响起了起来。 余年接起电话,漫不经心的问道:“喂,哪位?” “年哥,是我,出事了,出大事了!” 电话里传出金砖焦急的声音。 余年愣了下,问道:“出什么事情了?” “孙猛为了对象梁苗,在学校用刀子捅了一个大三学生,被抓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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