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的身体力行是会对孩子产生很大影响的。 早些时候,叶大福几乎每天都泡在地里,而孩子几乎都是孙氏一个人带。 孙氏这一天下来,能做什么呢? 就是干干农活,收拾收拾家里,然后琢磨着怎么踅摸点吃食,填补填补干瘪的肚皮。 春月虽然懂事的比较早,但是却也有限,顶多就是干活的时候比较卖力气罢了。 但是如今不一样了,叶大福每天跟着兄长去城里摆摊,见识自然增长,饭桌上也经常说一些新鲜事,自然而然的开拓了春月的眼界。 而孙氏也不再是跟之前一样,每天一味的又馋又懒,毕竟每天她都要花费心思,去琢磨着怎么将鸡毛掸子作坊搞好,人也变得越发的勤快。 整天跟一堆妇人坐在一起,又是领导,自然要注意言行,久而久之也有那么几分样子。 母亲的变化,也潜移默化的影响着春月。 看到爹娘每天都那么累,脸上却不再像是之前总是凶巴巴的,春月就琢磨出来一个道理。 人不怕干活,但人怕干活没有回报。 今天她之所以壮着胆子给四叔提建议,就是希望四叔给她一个机会,一个改变自己命运的机会。 她也想干活! 跟爹娘一样,有正经的事情去做。 当然,她年纪还小,肯定不能挑大梁,但是她知道,自己能吃苦,听话就是自己最大的优势。 而叶琛也下意识的打量着春月。 这丫头的眉眼继承了三哥和三嫂的全部优点,而且因为叶家的伙食逐步提升,小家伙的身子骨也张开了。 个子也比小壮高了一头,用村里人说话,已经是个亭亭玉立的大姑娘了。 再过几年,也就该成亲嫁人了。 叶琛知道,自己家三哥的心思,他知道春月是个孝顺的孩子,所以想将姑娘留在身边儿,招个上门女婿。 这样等他老了,就可以让春月好好孝顺自己了。 不过,这年头招赘婿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起码家里得有钱,女人也能有养家糊口的本事。 叶琛也觉得三哥这个想法没多大毛病,秋月是个不靠谱的,那肯定是要嫁的越远越好,三嫂呢,又成了进步女青年,到时候家里生了娃娃,总要有人看,家里杂七杂八的事情,总归要有人处理。 那到时候春月稍微一耽误,就能过了成亲的年纪。 与其年龄大了,嫁给外人,还不一定能选个好夫婿,还不如留在家里,招个上门女婿。 再有一个,那就是叶琛的生意越来越大,自然也希望家族的成员能够尽可能的留下来帮忙,而不是希望自己辛苦培养出来的各种人才,流失到外面去。 当然了,这也跟小丫头提出来的自己种植蘑菇有很大关系。 叶琛觉得,通过他长时间的观察,春月是个非常聪明,踏实的姑娘,是可以担当大任的。 在叶琛看来,蘑菇可以种,那么蔬菜自然也可以用。 如果冬天、春天都能种植蔬菜,那就意味着叶家可以在北海县开一家跟魏氏酒楼分庭抗礼的高端酒楼了。 虽然叶琛觉得当初叶家在北海县开一家高端酒楼的想法多少有些不切实际,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叶家买卖的拓展,再去做高端酒楼的条件已经成熟了。 那么到时候酒楼盛大开业的时候,赵菁菁一定是非常忙碌的,到时候起码要有个贴心的小姐妹在一边儿帮衬着吧。 之前叶琛想过让大壮去做这件事情,但是后来跟大壮谈过,这孩子一门心思都在收拾土地上,让他去城里来回跑,有些不现实。 春月这孩子,头脑聪明,手脚也麻利,而且心地善良,唯一的缺点可能就是她那个嘴馋手懒的妹子了。 但是老家那边儿有老太太罩着,应该不会出什么大麻烦。 而且三嫂如今的变化也很大,不至于看着她闺女胡作非为。 叶琛想了想说道:“春月,你这个建议非常好,如果四叔建一座可以一年四季生产粮食的大棚,以用来种植蔬菜,你愿意来帮忙吗?” “我愿意!”一听说可以一年四季种植蔬菜,春月兴奋的不行,这可是一个厉害极了的工作。 “那这份工作呢,你要嘴巴严实一点,谁都不能告诉是怎么干的,也不能把学到的东西告诉别人,你能做到吗?”叶琛继续问道。m.biqubao.com “四叔,你放心,我嘴巴可严实了,就算是我娘都问不走的。”春月认认真真的抬头对叶琛说道。 “那好,你现在就是你四叔的实习员工了,到时候你跟你大壮哥一起去干活,在冬天也能种出蘑菇和青菜,肯定能震惊整个北海县的。” “真的假的,老叶,冬天也可以吃到蔬菜吗?”一边儿的卢照凌听完之后,惊讶的问道。 正在吃馅饼的孙望峰也支着耳朵听着。 “当然是真的了?冬天种个青菜而已,有什么少见多怪的?”叶琛好奇道。 “冬天唉,冬天你知道有多冷啊,一个霜降就能带走十之八九的蔬菜,你竟然说你冬天可以种菜,这要是传出去,人家都会以为你得了脑疾呢。”卢照凌摇头晃脑的不信道。 而温华则是一如既往的表现出嫌弃,“让你多读书,你非说读书浪费时间,始皇帝在骊山曾经种植过瓜果,然后一群儒生天天胡说八道,然后被始皇帝活埋了。可见这冬季种植蔬菜的技术不是没有,而是失传了。” 听温华这么一说,孙望峰也开口道,“这个技术,我也有所耳闻,相传汉朝时期,有豪强曾经修筑一种火室,可以种植多种蔬菜,什么韭菜、生姜、冬葵大受欢迎。” 见大家都有所回应,卢照凌立刻坐不住了,昂首道:“这么一说,我也想起来一种做法,我在县志上看的,说当年北海曾经有人用泥土把高粱杆大棚培起来,用动物粪便在菜地上铺满保温,在冬天种出了蔬菜,当时有很多人参观,结果不知道为何,蔬菜半路都冻死了。” 叶琛不再搭理几个读书人的讨论,而是对春月继续说道:“既然你愿意,等你回去,就问问你娘,要不要跟着四叔干活,四叔一天给你三十个大子。” 一天三十个大子? 春月瞬间感觉一阵天旋地转,好悬没直接摔倒在地上。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https://www.biqubao7.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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