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六零小知青,被痞帅糙汉娇宠了_第三百三十四章 来活了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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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是走着走着忽然觉得不对,公安局不会设立在这么破烂的地方吧,小程黎抬头看着那个男人,回想起了程巧告诉他的话:
  “坏人额头上是不会刻字的,而且坏人还会伪装成特别好的人。”
  小程黎忽然明白过来,他又上当了,看着自己被男人牢牢锢着的手,脑子一转有了主意。
  因为口袋里有他从女人手里抢来的几块钱,给了他底气,他故意踩掉了自己的鞋后跟,然后拉了拉男人的手:“叔叔,我鞋子跟掉了。”
  男人一听,看了眼前面的大杂院,也不过是十几米的距离,也就放心的松开了紧锢着小程黎的手,小程黎蹲了下去拉鞋跟,眼睛却在找逃跑的路线。
  就在小程黎拉好鞋跟站起来,男人的手又伸过来时,小程黎动了,用足全身的力气一把将男人推倒,然后拔腿就往大杂院的方向跑去。
  男人没有想到程黎忽然发难,一下子就被推到在地,屁股和后背重重的跟地面来了个亲密的接触,浑身都疼痛不已,一时间居然爬不起来。
  他绝对没有想到这个小子会突然出手,而且力气还这么大,眼看着小程黎往大杂院的方向跑,心里一个咯噔。
  如果这个孩子往外跑,他还能大喊大叫把他给拦下,但这个小子居然往里跑,只要拐几个弯就找不到人了,他喊了也白喊。
  小程黎一下子推到了那个男人,朝着大杂院的方向快速的跑了起来,只要有弯就拐,有弄堂就穿,他不相信自己会跑不出这个棚户区。
  这个时候的小程黎非常感激程巧,程巧从小就带他上山采药,还给他喝甜甜的水,所以他不但力气大、跑得快,而且耐力还很好。
  半个小时后,小程黎停了下来,开始打量起周围的环境了,这里的环境太糟糕了,到处是污水横流,臭烘烘的。
  一个拐角的地方,蹲着一个小男孩,小男孩皮包骨头,一看就知道吃不饱还穿不暖,小程黎走了过去,蹲在男孩子的边上。m.biqubao.com
  “你是谁。”
  “我是跟着妈妈来走亲戚的,只是出来玩的时候,找不到回去的路了。”
  “你亲戚是哪家,告诉我我带你去。”
  “我也不知道我姑父叫啥,不过你可以带我去公安局,到了那里我妈妈肯定会找过来的。”
  “公安局,我们这里离公安局很远,要坐车的,我没钱。”
  “坐车多少钱?”
  “两分钱呢,一来一回要四分钱。”
  “我这里有一毛,你送我去公安局,买了车票,余下的钱都是你的。”
  “真的吗?”
  “嗯,真的。”
  小男孩站了起来,又一个屁股墩跌坐在地上,蹲久了腿麻了,得好好揉揉才行,小程黎连忙帮着一起揉了起来。
  他跟在程巧身边,虽然不喜欢医学,但简单的按摩和穴位还是知道的,所以,小男孩很快就恢复了正常:
  “你真厉害,走。”
  这一次小程黎留了个心眼,离小男孩二步的距离,始终不肯靠近,眼睛更像闪电般的来回扫视,就怕遇到刚才的那个男人。
  来到一条狭窄又长长的过道时,小程黎停下了脚步,眼神冷冷的看着那个男孩子往前走,心里却犹豫不决,跟还是不跟。
  “小哥哥,这里是抄近道,走过这条道就到大马路了,再走一段路就能上车。”
  小程黎的眼睛又看向了那条所谓的近道,小小的过道两边都是门,只要哪一扇门打开,他就完蛋了,所以坚决的转头就走。
  小男孩愣住了,看了眼小道,又看了眼越走越快的小程黎,不知道他到底怎么了,但惦记着小程黎说的那一毛钱,还是跟了上去。
  “小哥哥,你是不敢走那条道吧,成,我带你走大道。”
  小程黎点点头,瞥了小男孩一眼,看到他眼里流露出的不解和郁闷,心里松了一口气,或许是他多心了吧。
  左拐、右拐、左拐、左拐、右拐……小程黎记着自己走过的道路,十几分钟后,终于看到前面有个出口,还有来来往往的人群。
  “前面就是马路了吗,离公共汽车还有多远。”
  “挺远的,我们这里刚好在公用汽车停靠的中间,往前走和往后走都一样。”
  小程黎明白了,快速走出了这个棚户区,终于摆脱了那股围绕在上空让人头晕眼花的味道,朝着两边看了一眼,最后选择往前走。
  有路人看到两个孩子走在马路上,想要问是不是跟大人走散了,但小程黎已经成为了惊弓之鸟,看到有人过来,拉着小男孩就跑。
  走了一刻钟左右,终于看到了公共汽车站的路牌,等了好久,来了一辆公共汽车,小男孩迫不及待的上车,他好喜欢坐公共汽车,可惜没钱。
  “买票,你们两个人四分钱。”
  售票员看到穿着破破烂烂的两个人,嫌弃的白了他们一眼,但不敢太明显,不然被人举报吃不了兜着走。
  小程黎拿出了一毛钱递给售票员,售票员楞了一下,这个孩子穿的衣服破破烂烂,居然能拿出一毛钱。
  要知道她也是有孩子的,能偶尔给孩子一分两分已经很好了,哪里会给一毛钱,即使过年的压岁钱也不会给这么多:
  “你们去哪里?”
  小程黎还在想如何回答,小男孩却笑眯眯的开口了:“我们去公安局,小哥哥跟他妈妈走散了,我带他去找公安叔叔。”
  看着小男孩一脸自豪的摸样,小程黎紧张了,他担心自己又要被坏人给抓走,看到程黎紧张的模样,售票员鼻子一酸。
  这个孩子长得这么漂亮,她也是有儿子的人,想象着如果自己不见了孩子会多么的着急,连忙热心的呼喊起来:
  “下一站有没有人下,没有人下我们直接开到公安局去了。”
  这个时代的人还真的热心,听到孩子跟妈妈走散,都非常的同情小程黎,哪怕有下车的人也没有开口,大不了走一站路又不会死。
  车子直接停在了公安局的门口,公安局的同志一看,立刻招呼了起来,车上应该是抓到小偷了,他们来活了。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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