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的手动了一下,眼睛里带着迟疑,只是看到程黎那双清澈明亮的眼睛,还有那张阳光下特别白嫩又好看的脸蛋时,毅然摇头。 程黎的眼神瞬间黯淡了下来,他身上没钱,也没有相应的介绍信,不然绝对能脱离这个女人自己跑路。 女人似乎也想到了这个问题,从身上找出一条绳子,一头牵在程黎的手上,一头绑在自己的腰间。 这个动作并不突兀,很多大人带着孩子出门都会这样相互绑定在一起,那是怕把孩子给弄丢。 女人把小棉被披在程黎的身上,被角有绳子,女人细心的绑好绳子,这是防止被子掉下来: “外面冷,你的衣服不够厚,先披着吧,等娘回家帮你做新衣服。” “你家在哪里?” “远着呢,坐火车要好几天呢。” “这里是哪里?” 小程黎心跳的厉害,坐火车要几天,那爸爸妈妈还能找得到自己吗。 “这里是津县,等你吃完了我们就坐火车回家,就是不知道今天有没有去家里的火车。” 女人终于讨要到了一茶缸的热水,然后将馍馍掰碎放入热水中,又拿出一个调羹递给了他。 小程黎用调羹将馍馍都压入开水里,冒藤的热气将小程黎的脸蛋掩盖了起来,更加好看了,女人看着眼前的一切,满意的点点头,五百五十块钱,太值得了。biqubao.com 小程黎一口一口的吃起了馍馍,被水泡过的馍馍果然软了很多,不知道是肚子饿的原因还是第一次吃高粱馍馍,居然觉得挺好吃的。 看着小程黎斯文的吃相,女人更加满意了,虽然这个孩子身上的衣服不合身,但丝毫不影响这个孩子的相貌。 “伢子,你的衣服咋这么破,等回到家娘会想办法弄一些布和棉花,给你做一身新衣裳。” 衣服破,小程黎吃惊的看了眼自己,这一看才发现自己原本的羽绒服不见了,现在穿的可是打着补丁的破衣烂袄。 “我原来的衣服呢?” “啥衣服?” 小程黎不说话了,他知道自己的衣服被人扒了,京城能穿羽绒服的孩子不多,但妈妈心疼他们几个,所以给他们都做了羽绒服。 可他没有保住,被人给扒了,这些人太可恶了,一定要报告公安叔叔,让他们把人贩子给抓起来。 一顿饭吃完,小程黎的精神明显好转,他乖巧的跟着这个女人去了车站,就在这个女人掏钱买车票的时候,他一把抢过了钱,迅速往外跑去。 女人一惊,看着绑在程黎手上的绳子不知道什么时候被他弄开了,急的哭嚎了起来:“儿子,别跑,别丢下娘啊。” 小程黎刚跑出售票站,后领口就被人给拎了起来,女人跌跌撞撞的跑了出来,一把拉住了小程黎的手,死也不肯放手。 小程黎急了,想要挣扎,可他领口被人拎着,脚不着地,根本就没有办法挣脱,也急切的喊了起来: “她不是我娘,她是人贩子,花了五百五十块钱把我给买回去做儿子。” 此话一出,周边的人都吃惊的看着程黎和那个女人,只是当他们看到程黎满身打着补丁的衣服时,都笑着摇头。 这个孩子的穿着打扮和那个女人差不多,肯定是母子俩,而且还是穷的叮当响的穷人,哪里会拿得出五百五十块钱买人。 “你不会是没给你儿子吃饱,所以你儿子才不要你的吧。” 一个吃瓜群众笑眯眯的看着抓住程黎不肯松手的女人调笑起来,女人脸色一红,是啊,这个伢子肯定是嫌弃自己穷了。 “你眼瞎啊,看看我的脸跟她像不像,还儿子,我有妈妈的,我妈妈在京城大学读书,我爸爸在工农兵大学读书,我爷爷是院长……” 小程黎一口气把自己的家庭状况给说了出来,声音响亮又清晰,把周边所有的人都惊得不会说话了。 “你你你……你这个伢子咋这么没良心,我刚刚给你吃了馍,还是我嘴里省下来的口粮,你咋能这么丧良心啊,我不活了啊……” “小子,你妈妈是京城大学生,你怎么会在这里,还穿得这么破。” 那个拎着他领子的男人将小程黎放了下来,打量了一下小程黎和那个女人,一个是精致的脸庞,还有那双雪白修长的手,明显是富养大的。 而那个女人面黄肌瘦,长得还真的太一般了,一双手粗糙不已,这样的女人根本养不出小程黎这样的孩子,应该不是这个孩子的亲娘。 “我是被人忽然砍昏的,趁着那人不在,我逃了出来,又被人贩子的一块麻饼给迷倒了,等我醒过来,就是她,花了五百五十块钱把我买了下来。” “人贩子……天呢,儿子,快抓住娘的手。” 一个女人连忙将走在前面的小孩子给抓到手里,看向小程黎的眼神也带着怜悯,这么好看的娃,还是男娃,被人偷了太可惜了。 “他骗人,他是我亲生儿子,我养了他九年,这个白眼狼。” 小程黎笑了,过了年他刚好八岁,只不过平时营养好,要比寻常八岁的孩子高一些。 “你说我九岁,那你知道我姓甚名谁,祖籍哪里。” 女人呆愣了一下,她忘记问人贩子这个孩子叫啥名字了,原本就无所谓这个孩子叫啥,回家自己取一个名字不就得了。 到这个时候,大家都已经看出这个女人有问题了,那个男人蹲下了身体,将小程黎抱了起来: “叔叔带你去报公安,你跟我走。” 大家都点头,应该报公安,人贩子的确太猖狂了,连京城的孩子也偷,而且人家父母还是大学生呢。 小程黎的心定了,只是他不好意思被人抱着,腼腆的挣扎了一下,那个男人也明白小程黎的意思,将他放了下来,却牢牢的握住了小程黎的手。 女人一看不对,知道自己大意了,去公安局肯定是不能够的,弄不好就要吃花生米的,跟着跟着人就不见了。 小程黎回头看到那个女人偷偷摸摸的溜走,也没有做声,毕竟是她把自己给带出来,还花了五百五十块钱呢。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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