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六零小知青,被痞帅糙汉娇宠了_第三百二十四章 小程黎不见了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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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巧抹去眼角的泪,跟李欢一起走了进去,才发现程立国已经睡着了,帮他盖上被子,又仔细检查了一下火炕,将窗户打开一条缝,关门离开了。
  双胞胎年纪小已经撑不住了,已经在李母的安排下,睡在了耳房,其他人也在倒座房里休息了,只等晚上十二点,他们可以燃放烟花爆竹迎接新一年的到来。
  远处已经有零零星星的爆竹响起,李母去了厨房,将包好的饺子下了锅,北方新年的第一顿吃食,非饺子莫属。
  程家四合院的大门已经开启,李欢带着旭辉和小程黎,还有李乐和赵启君、赵小宝、赵小贝开始燃放爆竹烟花了。
  爆竹声声辞旧岁,烟花朵朵迎新春,孩子们也都叫着跳着,尽情释放心中的快乐,直到似锦的繁花隐入黑夜,才意犹未尽的回到了大大的饭厅。
  “吃饺子喽,谁吃到饺子里的硬币,今年的压岁钱翻倍。”
  李母笑眯眯的说道,一人一碗饺子,除了醉得厉害的程立国,连熟睡中的双胞胎也被喊了起来,拿起调羹吃饺子。
  只是当手里最后一碗饺子没人吃的时候,大家才发现小程黎不在桌子上,李欢笑着摇头,准备出去把人给喊进来。
  他先去了主卧,今天小程黎可是保证过,晚上跟程立国睡的,但主卧除了打鼾的程立国,小程黎并不在。
  去了主卧两边的耳房,也是空无一人,李欢心情莫名有些沉重,西厢房里住着李母和奶奶,还有今天秦月和赵家几个小姑娘也住在这里。
  小程黎是绝对不会去的,但李欢还是打开门仔细看了一眼,没有,倒座房也没有,后院更没有。
  甚至连柴房和仓库都找了个遍,根本就没有小程黎的影子,程巧的心不断的往下落,她似乎明白了什么。
  “师父,我们去你那里看看。”
  叶军沉重的点点头,他的脑海里也出现了一个人的影子,吴凡,吴家人的卑鄙无耻他早就领略过了,没想到居然会如此没有下限。
  车灯亮了起来,除了李母和奶奶,还有秦月和赵家的几个姑娘留在程家看护几个孩子,其他人都站了起来。
  车子很快就来到了叶军的四合院,四合院门口乌漆麻黑,但在车灯的照射下,一封信插在铜环上,显得极其的醒目。
  程巧连忙跳下了车,疾步上前,将信拆开,信纸上就写了一行字:我喜欢这个小子,以后他就是我的儿子了。
  李欢气得想要把信给撕了,但程巧却拦住了,将信小心翼翼的放入信封,直接放进了空间。
  “我要回向阳村一次。”
  赵晖有些不明白程巧在这关键的时刻为何要回向阳村,但李欢却已经明白了,小红头和海东青可在向阳山呢。
  它们不愿意到城市来,喜欢向阳山的广阔和自由,所以程巧答应等她以后去了河西,就带他们去祁连山。
  这次程巧是想把小红头给接回来,因为小红头从小跟着小程黎一起成长,对他身上的味道太熟悉了。
  叶军则带着李欢,去了吴凡的招待所,只是招待所的服务员听到有人要找吴凡,高兴的拿出一封信:
  “请问您是姓叶还是姓李,或者姓程,这位吴同志说了,如果有这些姓的人找他,就让我把信交给你们。”
  “我姓叶,他姓李。”
  叶军拿到信,直接撕开,他有种预感,吴凡肯定躲在其他招待所了,跟他们打游击战呢。
  “叶叔,等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把程黎给接走了,放心,我不会虐待孩子的,这个孩子真好看,我真心喜欢。
  当然毕竟是李家的孩子嘛,我也不会真把他当成自己的儿子,可我已经过了而立之年,太想要自己的孩子了。
  所以,李家想要回这个儿子,就让我的儿子来换,当然,姑娘也行,只要是我的种,我都喜欢。”
  李欢垂在两边的拳头握得死紧死紧,如果吴凡在场的话,肯定会打得他连爹妈都不认识,可惜,一腔仇恨只能藏在了胸腔内无处发泄。
  “同志,吴凡同志什么时候离开的,他有没有说去了哪里?”
  服务员心里很高兴,那个吴凡给了她五块钱,让她等人来拿信,五块钱啊,都值一个星期的工资了。
  “吴凡同志晚上九点多离开的,他说去赶火车,急匆匆的。”
  九点多,原来这个家伙早就准备好了,发现叶家没人,就躲在程家四合院的外面,等待时机啊。
  “我们去火车站吧。”biqubao.com
  李欢摇摇头,他因为经常来往京城,已经对火车站的时刻表背熟了,今天晚上没有火车进出。
  “今晚没有火车离开京城。”
  “我们去火车站看一下,万一躲在火车站,等明天的火车呢。”
  “走!”
  火车站里空空荡荡,除了执勤的安保在来来回回的巡逻,见不到一个旅客,但李欢还是上前问了,答案当然是不知道。
  “叶叔,你能不能找公安调查所有的招待所,务必把人给找出来。”
  叶军摇头,他不过是中医院的一个院长,面子还没有这么大,不要说他,就是叶承英来到这里,也要三思而后行。
  为了一个孩子,就要调动这么多人员出警,况且还是年三十,你得有多大的头才能戴上这顶帽子啊。
  “吴家在京城已经没有了根基,他们的家产都已经被收缴,但狡兔三窟,暗地里的那些,除了他们,谁都不知道。”
  李欢点点头,如赵晖,已经两次拿出几十根金条去换钱了,但谁也不知道他把金条藏在哪里了。
  第二天,大年初一,程巧在家人们担忧的眼神中踏上了去春城的火车,晚上就到了杂货铺,杂货铺已经关门,营业员早就下班回家了。
  程巧用钥匙打开后排几个仓库的门,这里只有李欢和他有钥匙,连李母都没有,所以程巧大胆的将空间里的屋子过渡了出来,填满了几个仓库。
  然后回到自己的房间,却没有烧炕,直接进入空间,躺在休息室的大床上,闭上眼睛睡觉了。
  她要养精蓄锐,等她把小程黎找到的那一刻,就是这个姓吴名凡的家伙的忌日,反正她手上又不是没有沾染人命。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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