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六零小知青,被痞帅糙汉娇宠了_第三百一十章 为儿子撑腰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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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鑫鑫啊,启君的妈妈还没有回来,凡是都要等她回来再说,不过我同意了。”
  钱隆坤兄妹相视一眼,有门,只是看到启君脸红的样子,乾隆鑫看向了程巧:
  “程巧,你的孩子们呢,我可是给他们带了不少好东西呢,快出来让我看看,尤其是小程黎,我最喜欢他了。”
  小程黎刚要跨出的脚收了进去,他才不要喜欢女孩子呢,再说乾隆鑫已经二十多岁了,太老了。
  乾隆鑫看到三个小的跑了出来,却不见小程黎,有些失望,几个孩子中,小程黎长得最好看,她百看不厌。
  天色暗了下来,他们也没有等到秦月回来,只能先回去了,第二天一大早,李欢趁着两天假期,带着孩子们来到程巧的学校。
  看门老头这个时候知道程巧没有说谎,原来她真的有四个孩子啊,看看这四个孩子,长得多漂亮,跟程巧几乎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大爷,这位是我丈夫李欢。”
  “大爷好,抽烟不?”
  “抽,只是这玩意儿贵不说,还要票。”
  “给,初次见面,多多关照,我在春城上学,我媳妇就拜托给您了。”
  李欢从口袋里掏出一包华子,这可是赵晖给他的,只是李欢对香烟没有特别的爱好,什么都能抽,不抽也行。
  “乖乖,华子,你这个家伙是个爽快人,谢了啊,我一定会保护你媳妇的,每天不知道有多少人要找你媳妇诊脉,都被我赶走了。”
  “赶得好,我媳妇还要上学呢,哪有那么多时间。”
  “就是就是。”
  一老一少就在门卫处开始侃大山,然后在看门大爷满足的笑容下,进入学校,仔仔细细的参观了一番,他庆幸自己没参加高考,因为自己肯定考不进这所学校。
  叶靖拉着小暖在校园的操场上狂奔,他喜欢妈妈的学校,等他长大了,也要考这个学校。
  终于到了周一,小李明今天特别的紧张,不但爸爸妈妈要送自己上学,连舅公都要送自己上学,他的背后有强大的支援呢。
  他们先送双胞胎和小程黎上学,双胞胎还好,但小程黎终于露出了小孩子的天性,看到老师就迫不及待地介绍自己的爸爸和舅舅。
  老师看了一眼李欢,心里暗叹,怪不得程黎长得这么好看,爹妈的基因太好,孩子不就好看嘛。
  李欢又拿出了他的杀手锏,递给老师一大袋糖果,那是让老师奖励给好孩子的礼物,这个东西老师知道自己绝对可以收,还有自己的孩子也绝对可以吃。
  小程黎笑了,爸爸真厉害,扬起纯真的笑脸跟他们挥手:“爸爸妈妈,舅舅爷爷早点来接我放学哦。”
  叶军气死了,平时爷爷长爷爷短,爹妈一来,他就轮到最后了,连赵晖都排在他的前面,晚上不来接了。
  轮到李明的时候,程巧发现这个孩子同手同脚的走路,心里酸酸的,小家伙从来不会跟自己服软,总是一副坚强的摸样。
  可无论如何不过是个五岁的娃娃而已,为了引起他们夫妻俩的注意,他调皮捣蛋,哪怕挨李欢的打,还是虚心接受屡教不改。
  “李欢,你抱你儿子进幼儿园。”
  李欢也注意到了李明的紧张,哈哈一笑,一把就把李明放在自己的肩膀上,李明吓得尖叫一声。
  他的声音响亮,一下子引起了小朋友和老师的注意,老师看到李欢宠溺孩子的模样,还有啥不知道的。
  “您是李明的爸爸对吧,不好意思,我们没有及时发现问题,这才让孩子受到心灵上的伤害,以后我们会注意的。”
  李欢在小朋友的面前放下了李明,摸着他的头大声笑道:“儿子,爸爸支持你,只要是对的,就勇敢的去做。”
  老师有些尴尬,但及时作出了反应,先鼓起了掌:“大家欢迎李明爸爸。”
  小孩子最听老师的话了,看到老师鼓掌,一瞬间,二十多个小朋友都伸出小手,用力鼓掌起来。
  “老师,我因为在春城的工农兵大学读书,所以平时不在孩子身边,如果孩子有啥不听话的,你该打就打,该批评就批评。”
  “哎,客气了,我们做老师的不能体罚孩子。”
  “果然是老师,人善心美,这些是我从春城带来的糖果,请老师分发给小朋友吃吧,余下的就做奖励,哪个孩子表现好,就奖励给哪个孩子。”
  老师高兴的收下了糖果,掂掂分量,起码有四五斤的样子,他们这里缺乏小孩子的糖果,这可是及时雨啊。
  “小朋友们,我们都谢谢李明爸爸的慷慨好不好。”
  随着一颗一颗糖果到了孩子们的手里,每个孩子看向李欢的眼神都充满了善意,对李明也更加友好了。
  “爸爸晚上来接你放学,只是爸爸明天回学校,今晚就要赶火车离开,所以明天不能送你上学,你是男子汉,要跟哥哥一起照顾好妈妈和弟弟妹妹知道吗?”
  “爸爸,我一定会照顾好妈妈和弟弟妹妹的,你要好好上学哦。”
  李欢心里暖,亲吻了李明一下,又跟老师打了一个招呼,转身离开了,赵晖和叶军相视一眼,敢情他们两个是透明的。
  赵晖和李欢一人敌拿着一个皮箱,带着李母大包小包的上了回春城的特快列车,这个晚上,三个人都没有睡觉,而是看着皮箱过了一夜。
  公社书记今天一早左眼一直跳个不停,都说左眼财右眼灾,难道李欢这个小子找到商机了。
  看看时间,不过七点而已,但他已经坐不住了,穿上衣服,踩上自行车就来到了公社。
  泡了一壶茶,几张报纸也看了好几遍,可电话铃始终没有响,正当他心烦意乱准备去食堂吃饭时,公社主任兴奋的冲了进来。
  公社书记眉头一皱,这样风风火火的像什么样子,还未开口责备,公社主任兴奋的喊了起来:“李欢来了,说是超额完成任务了。”
  公社书记手里的杯子哐当一声掉在地上,然后风风火火的冲了出去,完全忘记自己刚才还要批评公社主任。
  “郝书记,我完成任务了。”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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