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晖把钱放在程巧的房间,就去厨房吃饭了,看着厨房里满满的米面油和鸡蛋,还有挂在梁上的各种腊肉和腊肠,眼睛都亮了。 “程巧,等会我要带一点肉回去,让你舅妈给我煮面吃。” “不用,舅妈这里有的,对了,这两天你就住在这里吧,那边没人。” “啊,为啥?” “你一走就差不多一个月,舅妈去花城了,要进一批春装,还有各种日用品,已经走了三天了。” “铺子找到了?” “嗯,就在北大门口,花了四千块,买了三个铺面,舅妈已经把二个铺面打通,准备卖服装,还有一个铺面卖日用品。” “我老婆速度挺快的,等吃过饭,你带我去看看铺子,对了,你要不要弄几个铺面?” 程巧点点头,她的确要弄几个铺面,但不是卖服装,而是要做药铺,只是现在很多政~策还不明朗,所以并不怎么着急。 李母听后背有些着急,如果程巧在京城开店铺,那她怎么办,到底是看管春城的杂货铺还是京城的店铺啊。 “巧,要不……” “娘,你不用着急,好好守着黎明杂货铺就成,这可是我们老李家的生意,还有那个批发市场,我们老李家可是占一半股份呢。” 李母听到程巧说杂货铺是老李家的生意,心里暖得一塌糊涂,明明都是她出的钱,完全可以说是老程家的生意,可这个儿媳妇就是认定老李家了。 “明天周六,要不我们出去玩一玩,顺便看看哪里有好的铺子买下来,不过巧,如果没钱了就不买,等我那边资金回笼再买也不迟。” 赵晖笑了,程巧会没钱,他妹妹那些嫁妆不知道价值多少,如果把那些骨灰级的宝藏卖到国外去,不知道有多少个三十万呢 但是他心里知道,程巧绝对不会把她亡母的东西卖出去的,这些都是赵家几代人积攒下来的至宝,只能传承下去,不能变卖。 只是程巧现在有五个孩子,撇开旭辉不谈,这些东西她会给谁呢,估计会给小程黎多一些,毕竟小程黎姓程嘛。 还有小暖肯定也不会少,就一个闺女,陪嫁的时候肯定要多给一点的,至于叶靖,叶军这里的宝贝不比他们少。 最惨的就是李明了,但现在看程巧大力支持李欢做生意,估计都是留给李明的,可这个小子不像一个生意人啊,当兵倒是不错。 不管了,反正这些跟他没有关系,他该关心的是启君将来该找什么样的男人,还有启明,不知道以后还有没有机会回来,哎~ 程巧和李欢根本不知道赵晖一边吃饭一边脑补,而是跟叶欢在讨论投资的问题,公社现在只是提供地方,他们出资金,如果单纯这样,这个合同就有些不合算了。 如果让公社出让土地,他们把这块地给买下来,以后慢慢壮大,这才是正确的投资方法: “现在买地便宜,而且县里出让土地,也是增加财政的一种方法,如果你现在提议,肯定会得到同意的。 再加上我们每年的税收,可以预见将来的十几年甚至二十几年,批发市场将会成为整个县城的纳税大户。” 李欢不住的点头,媳妇就是有生意头脑,他拍马都赶不上啊,不行,一定要多找几本书钻研才行。 “对了,批发市场的名字起好了吗?” “嗯,原本起名黎明批发市场,跟咱家的杂货铺名字一样,但现在舅舅加入进来,那就得征求舅舅的意见了。” “嗯,也对,瘦猴出了一万,我们就出九万吧,还有一万你拿着,作为杂货铺的备用金,我舅舅十万,再看看购买那块地要多少钱,我们再分配。” 两人正商量的起劲,李母也笑眯眯的听着,虽然不怎么听得懂,但她看到自己儿子媳妇这样相处心里就高兴,只是外面的门被敲响了。 “程巧开门。” “娘,是启君回来了。” “哦,是你表姐来了啊,娘去开门。” 李母快速走了出去,打开门,看到外面站着五个人,不由的笑了起来,没想到在京城,她还能看到钱隆坤兄妹和赵小宝兄妹。 “婶子,你来了。” 钱隆坤看到李母也笑了起来,兜兜转转,他们又碰面了,程巧走了出来,看到站着启君身边的钱隆坤,心里似乎有些明白了。 “今天怎么有空过来了。” “我听说启君的爸爸回来了,所以来看看。” 程巧大吃一惊,她跟赵晖见面不过两个小时,钱隆坤却已经知道,不过她看到启君微微发红的脸颊,估计他们父女两已经联系过了。 “爸爸,你咋这么黑啊。” 几个人进入客堂,就看到赵晖拿着手帕擦嘴,不知道这些饭菜是谁做的,好吃的差点把舌头也吞进去了。 “我走南闯北能不黑嘛,哎呦,钱家少爷小姐也来了。” “赵叔好。” “爸爸,你怎么能开这种玩笑。” “哎,闺女长大了,留不住喽。” 钱隆坤脸也红了起来,他和乾隆鑫将手里的东西都放在了桌面上,有送给叶军的、程巧四个孩子的,当然主要是赵晖的。 “小钱啊,你爸爸妈妈现在怎么样?” “官复原职,在京大做老本行呢。” “你爸爸又做校长了?” “嗯,不过是副的。” 还是降了半级,不过没关系,钱隆坤的老爹钱学辕可是老狐狸,在最危险的时候自愿去边疆支教,还给两个孩子报名下乡,终于保住了他的房子。 所以这次也是钱学辕最早回来,可惜校长的宝座还是被人抢掉了,但两个孩子顺利考上京大,这才是夫妻俩最引以骄傲的根本。 “赵叔叔,当年我跟启君姐打赌,如果我能考上京大,启君姐就要做我的大嫂,现在我考上了,启君姐就要兑现承诺了。” 这个时候程巧才明白当时启君听到钱隆坤兄妹两考上京大,会笑得那么的阳光,原来情愫早就存于心底,终于到了绽放的时刻了。 赵晖对钱家还算了解,但现在秦月不在,他的话只能打对折,所以只是微微点头,表示他同意。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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