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大一块料子,真能取出堪称稀世珍品的玻璃种带春底金丝绿翡翠手镯来吗? 几率肯定是相当大的,因为从整块料子的裂隙走向来看,大部分明显的裂痕,都集中在原开窗口的上半部分,在料子的底部,除了一条大裂以外,再无明显的裂痕。 而木那场口又是一个内裂很少的场口。 只不过具体能不能,还是得将皮壳大面积擦开后才知道。 老李当然也明白这一点。 原本是想着把这块料子当成魏阳私家珍藏馆镇馆之宝的他,听欧阳女士那么一说,立即又改主意了,准备先把能取堪称稀世珍宝手镯的底部这一面大面积擦开再说。 于是他又打开了开窗机,继续擦起窗来。 像这种薄皮壳的包浆皮料子,开窗还算是比较容易的,而且这又不是纯色料,于是,他干脆换上了一个大针头,大刀阔斧地擦了起来。 很快,原石的底部就被他擦出了巴掌大一块。 一个完整的手镯位被擦出来了! 更多的细节自然也暴露了出来。 从开窗部位的表现来看,效果是堪称完美。 种是玻璃种。 底是淡桃花春底。 巴掌大的位置,竟然有着两条明显的片丝金丝色带,在玻璃底的映衬之下,就像一滴滴绿色的墨汁被滴入水中,被飘散开来后,极具意境感。 “这手镯一旦被压出来,绝对是绝了!” 效果好得连欧阳女士都忍不住又一次赞不绝口。 只不过难题也又一次摆在了魏阳跟老李面前。 那就是这块料子接下来该怎么处理? 是继续开窗,整块当成镇馆之宝收藏在魏阳的私家珍藏馆,还是切片取堪称稀世珍宝的玻璃种春底金丝绿手镯? “我无所谓,你看着办吧。” 面对老李的询问,魏阳倒是摆出了一副与我无关的态度,似乎这料子根本就不是他的,私家珍藏馆弄得怎么样,他也无所谓。 这还真不是装。 在翡翠界,大多数有实力的玉商都有一个类似的癖好,那就是一看到好东西,就恨不得自己拿下,然后珍藏起来,好向他人炫耀。 可这一癖好,魏阳身上暂时是还没有养成的。 因为在不久之前,他还是穷光蛋一个,毕生的梦想,就是能发点小财,能让自己跟家人过得更滋润一点。 而在突然爆发之后,他成天想的,还是如何来帮老爷子复仇,至于私家珍藏馆之类的,完全是老李在推着他走,因此,在这种事上,他也懒得费那个心思去拿主意,于是干脆把决定权又推给了老李。 这可是让老李为难了。 很显然,这是一个鱼与熊掌难以兼得的问题。 从原石收藏的角度来说,当然是整块收藏才更有意义,可是从成品的角度来说,却又得对原石动刀,这让他怎么选择? 关键时刻,欧阳女士又出声了:“可不可以这样,先从原石的底部切一片出来,剩下的部分,给它做一个镂空的底座,从底部给它打光,会不会效果更好?” 她给老李和魏阳出了一个让所有人都眼前一亮的主意。 原石的收藏,当然是有讲究的,除了大面积开窗、抛光之外,还有两样是必不可少的,一是与之相匹配的精美底座,二是用合适的灯光来映射出它的美。 原石、底座、灯光效果,这三者经精心设计之后结合到一起,才能让整个展品更具艺术性和意境感。 而按照通常的做法,底座一般是实心的,灯光一般是从顶部或侧部打,很少从底部打。 这就导致了,有思维定势的老李根本就没想到,底座可以镂空,灯光可以从底座下方打上来。 他不得不承认,欧阳女士的这一提议,绝对是一个鱼与熊掌可以兼得的完美解决方案。 原石被切了一刀后又咋样? 切面抛光后继续当成底部,用底座隐藏起来后,看起来还不是很完整? 最为关键的是,这块原石的种是玻璃种,一打灯就像一块大灯泡一样整块透的那种,再加上带翠色的部分又主要是在底部,因此从底部打灯,则更能把原石的色彩缤纷美给展现出来。 “行,那就这么定了。” 作为准岳父,老李也懒得再次征询魏阳的意见,直接拍板帮他做了决定。 “这样,李生,你先安排人把底部的皮给扒了,然后再把片给下出来,等片下出来后,趁我还在坪洲,咱们一起来商量,这手镯该怎么取,你看如何?” 关键时刻,欧阳女士又主动请缨了。 其实正常来说,等她下午去标场把她中标的两块料子取到手之后,她是打算打道回香港了的。 只不过这块极品原石的出现,却让她临时决定改变行程。 这其实是很好理解的。 尽管她知道,以魏阳现在的身家,像这样的稀世珍品手镯就算做出来后有多条,应该暂时也不会考虑出手,因此就算是她,也没想过要打它的主意。 不过没关系。 像这样的稀世珍品手镯,就一定要拥有它吗? 能亲眼见证它的诞生,不也是一件美事吗? 于是她又一次主动请缨了。 “那就再好不过了。” 对此,老李当然是求之不得,于是又替魏阳做主应诺了下来。 事情就这么愉快地决定了。 既然是准备下片,那底部位置,就没必要用开窗机一点一点去扒皮了,还是用角磨机扒皮来得简单直接,于是接下来的安排又临时变动了。 等事情安排妥之后,魏阳终于又出声了,他面向还恋恋不舍地不舍得离去的众人,说道:“各位,要不今天的热闹就看到这,想看结果的话,等明天再来?” 他竟然下起了逐客令。 这当然是有必要的。 毕竟两块原石接下来的扒皮工作,是一件漫长而又细致但很单调的工作,至于扒皮之后的切割,更是需要时间,因此接下来大家确实没必要继续在这熬着。 而他自己,接下来也还有别的事要忙。 比如说……跟李春生一起,去看那两块帝王绿牌子的磨制。 因此,他确实没时间来继续应付光头文、何老板等这些想继续看热闹的人。 这自然是让何老板等人稍感遗憾。 可既然魏阳都这么说了,他们还好意思继续赖这里不走吗? 更何况魏阳说的也有道理,想看最终的结果,必须得等到明天。 要不…… 去一趟曹勇那边,继续帮魏阳打打抱不平? 临走前,何老板想道。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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