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嫁给知青那年_428章 遇奇葩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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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付一个人最好的法子,是孤立。
  这一招,苏忆安用上了。
  苏忆安十分为难地说:“我已经尽可能让出位置了,也尽可能把几位嫂子都顾及到,出力蹬车的程姐,都没有怨言,你总不能不让两位嫂子放,你独占吧?”
  是啊,蹭车蹭的如此不要脸,绝无仅有,目前只有一个。
  其中一位军嫂说:“弟妹,谢谢你,我们不放了,你们就拉着张副连媳妇的东西走就行了,她金贵,我们粗皮滥肉的,抗造。”
  这两位军嫂,一个是连长媳妇,一个是副营长媳妇,男人是张副连的上级,都是张副连媳妇巴结的对象。
  想不到拍马屁拍到马脚上————倒挨一脚,这是张副连媳妇没有想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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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的本意是几个军嫂的东西都带上。
  遇到真正会做人的,就应该把自己的东西拿下来,拉着她们的东西不是吗?
  看小媳妇年纪轻轻的样子,男人顶多是个副连级就破天了,这些军嫂不是上级也是前辈。
  张副连媳妇笑着陪不是,“嫂子,我就是自己不放,也要让嫂子放,我拿下来就是了。”
  于是,另两位军嫂把相对重一点的袋子放上了。
  苏忆安说:“嫂子,你们慢慢走,我们会在新家属楼下面等着……”
  “等一下,我和你们一起走。”
  张副连媳妇朝另外两名军嫂使眼色,明显有点信不着啊,万一从袋子里偷拿点东西出来……不行,她得监督着。
  苏忆安又不是社会小白,女人的伎俩她是看的透透的。
  “随便你。”苏忆安懒得拆穿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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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副连媳妇觉得自己在两位上级媳妇面前,又扳回一局,重新得到了“赏识”,她可都是替她们考虑。
  程初雪在前面骑,苏忆安轻装上阵在车后面帮推,两人合力就走的有些快,只剩张副连媳妇背着个大袋子,一路小跑着,累的气喘吁吁的。
  活该。
  自找罪受,可不是活该吗?
  苏忆安和程初雪相视一笑,很有默契地又加快了速度,这样一来,张副连媳妇更觉得有鬼了,只能加快步子继续跟。
  早知道这样,还不如自己拎着。
  至少不担心。
  到了家属楼的下面,苏忆安在张副连媳妇的“监视”下,开始往二楼送自己的东西。
  两个小的开始睡午觉了,白红梅下楼和她一起搬,搬了有四五趟才搬完。
  别说张副连媳妇拿贼一样防着苏忆安和程初雪,反过来,这两个人对张副连媳妇也信不着,所以程初雪就看着车斗,连动都没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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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上遇到的那两位军嫂,终于赶过来了,找到了各自的袋子。
  年长一点的军嫂问道:“两位弟妹是谁的爱人啊?今天真应该谢谢你们。”
  程初雪没什么好隐瞒的,回答道:“孩子他爸叫刘明瑞。”
  刘明瑞是一营的副营长,是张副连长的上级,他媳妇现在肠子都悔青了,这位才应该是她巴结的对象。m.biqubao.com
  苏忆安说:“我是楚闻松的爱人。”
  楚闻松,首长亲自点将,空降下来的独立营营长,是让干部备感压力,士兵使出浑身解数都想进入的独立营营长。
  这些军嫂,哪怕有的人不认识楚闻松,也是从自家男人嘴里听过这个人的名字。
  张副连媳妇肠子都要悔紫了,这才叫拍马屁拍错了地方。
  谁会想到啊,楚营长快三十了,娶了个这样的小媳妇,这——一点也不科学。
  是不是小老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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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看,心思不正的人总是会她以为,她以为,其实她算个屁啊。
  除张副连媳妇以外,另两名军嫂很热情,其中一个是二营的副营长家属,姓秋,叫秋桐;另一个是独立营一连的连长家属,姓严,叫严成俊。
  只剩下张副连媳妇,进也不是,退也不是。
  秋桐说:“我们准备下个星期搬,等老王有时间的,我都迫不及待想搬上来了。别的不稀罕,就稀罕这上面的大窗户,站的高还看的远。”
  严成俊却不是这么想的,“我不等孩子他爸了,我今个搬一点,明个搬一点,争取两天搬完。”
  严成俊家在一楼,秋桐家住二楼。
  苏忆安是来加入部队这个大家庭的,可不是来树敌的,她报上自己的楼房号,欢迎她们有时间过来玩。
  秋桐和严成俊高兴地答应了,人家都主动示好了,她们可没有那么不识好歹。
  各回各家,各找各的娃。
  苏忆安把碗筷都用开水煮了,等于消了毒,这会才想起来,烧水的壶没有,暖瓶没有,菜盘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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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能等下一次了。
  菜都搬到厨房了,要供暖的话,厨房放不住,还得搬。不过苏忆安发现了一个好地方,客厅东向的窗子外墙有一块长约一米半,宽约三十公方的凸起,类似于门檐。
  十一月,放在室外挺好的嘛,早晚上面搭个袋子。
  鸡蛋也要高放,楚楚安安还不会走路,但爬的异常快,万一伸出九阴白骨爪,所有的鸡蛋都得遭殃。
  中午白红梅苏忆安娘俩,一个看着两个孩子,一个去做饭,猪肉白菜炖粉条子。
  楚闻松从食堂打的馒头。
  苏忆安把小鱼酱拿了出来。
  苏忆安皱着眉头,“楚闻松你怎么这么脏啊?”
  训练服上泥巴一大片一大片的,身上的尘土都能呛鼻。
  “中午练对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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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兵的风里来雨里走,弄脏可以理解,但楚闻松是有媳妇的人,有媳妇还穿这么脏,说不过去。
  “换下来,我帮你洗洗。”
  “不用,下午还有。”
  “真是服了你了,穿成这样能好受?快点,换下来才能吃饭。”
  楚闻松就去换下来了。
  “这边有水井吗?”
  “楼后面,有石台的地方就是口井,你放那儿,晚上我回来洗。”
  这话苏忆安不爱听了,“娶媳妇是为了放着好看,那你娶媳妇干嘛?直接养盆花得了。”
  楚闻松笑了起来,“花和媳妇能一样吗?媳妇干的事,花干不了。”
  苏忆安怀疑他又开始开车,但不敢反驳,以免显得她是老司机,啥都懂。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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