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区内没啥高层建筑,大多都是独栋小平房, 由于垃圾得不到及时清理,空气中弥漫着一股腐烂食物的味道。 到处都是倒闭的商店,鬼屋似的空房,十足萧条破败的景象,与新札幌上城区的灯红酒绿形成鲜明对比。 开着车七拐八拐,来到康普顿街区核心地带,总算看到几栋像样点儿的房子了。 这里是非裔帮派Crips(瘸子帮)的老巢,匪帮嘻哈说唱的发源地。 · 瘸子帮喜欢戴蓝色的头巾,蓝色格子衬衫,穿肥大的工装牛仔裤, 足蹬一双纯白的耐克篮球鞋,他们的死对头Bood(血帮)则更偏爱红色。 大功率喇叭正在播放当季最流行的说唱歌曲,一群非裔青年正在院子里办派对, 他们的女友则在不远处的美甲店或者美发店里闲聊。 · 阿旭嘱咐陈星,车轱辘千万别压到草坪,也不要按喇叭影响别人听歌儿, 车子停在一栋二层小楼门口,阿旭下车和几个帮派马仔唠了几句,看意思都是老熟人了,互相拥抱问好。 彻也降下车窗户,问道:“怎么样,顺利么。” “OK啦~” 敖日敦达旭微笑着走回来,他的人脉还是管用的,交涉得相当顺利: “瘸帮老大答应见咱们了,还邀请咱们参加他的生日派对。” “派对什么的,办完正事再说吧。” 彻也下车,带人走了过去,看门儿的马仔想要收走他们的武器, 乱堂交出了手枪,陈星和阿凛拒绝交出他们的佩刀,和那看门儿的吵了起来。 二楼有人喊了一句:“让他们上来吧!” “老大要会见客人,腾个房间出来!你们都去院子里玩儿!” 一群参加派对的宾客下了楼梯,正好与他们撞上。 一个小黑妹看彻也长得帅气,找他要电话号码,陈红狠狠瞪了她一眼。 来到二楼小厅,终于见到了他们想见的人; 一个穿着夏威夷花衬衫,戴着墨镜的的黑大叔正坐在沙发上看综艺真人秀, 白头发不少,看起得有五十来岁了, 他的身后站着几个穿着白背心,浑身腱子肉,高大威猛的黑小伙儿,每一个的皮带里都揣着家伙。 · 在车上,阿旭已经为大家详细介绍过了此人; 传奇说唱歌手,康普顿街区的扛把子, 瘸帮老大SnoopDogg(史努比狗) 江湖人称“狗爷”。 黑大叔满脸堆笑,和阿旭碰了拳,看样子是老相识了: “好久不见啊,蒙古仔!” “生日快乐,狗爷!” “这位是?” 阿旭摊开手掌,用礼貌的语气向对方介绍; “我们少主,山上英雄之子,山上彻也。” · “您好,久仰了……” 彻也想要上前握手,对方却不领情, 狗爷点燃了雪茄,翘起了二郎腿儿,对着阿旭说道; “我说伙计,你们山王会是不是没人了,咋还弄个小鬼上来当老大。” “你竟敢!”陈星一听这话,怒目圆睁,杀心暴起, 乱堂赶紧摁住,小声耳语: “阿星,这是人家地盘,咱们有求于人,别乱来……” 彻也眉头微皱,收回了想要握的手, 他想起灯叔的教诲,将怒火藏在心底,竭力保持平静的语气; “我父亲依然是老大,他现在住院呢,我们暂时代管帮派事务。” 狗爷弹了弹烟灰;“早就听说山上英雄被枪击了,看来是真的喽。” “确有其事,杀手不光枪击我父亲,还试图刺杀我,正是因为这个,我们与极真组全面开战了。” “极真组与山王会,不是卖药儿的,就是特么放贷的,你们东洋帮会,都不是啥好东西!” 彻也直接怼了回去;“你们这些拉P条儿的,就是啥好玩意儿了?” “哦?” 狗爷装作听不见,侧过耳朵说道;“你再说一遍试试啊,小子,大点儿声。” 房间里弥漫着杀气,彻也经历过生死考验,丝毫没被吓到, 他又说了一遍,且加重了语气,最后还加上了带有种族侮辱、歧视性质的蔑称; “你们这些拉P条儿的,就是啥好玩意儿了? ‘NixgGer’(黑龟)! · 敖日敦达旭听了直嘬牙花子,暗暗责怪少主不理智,今天恐怕是要交待在这了。 “混账东西!你……你竟敢说出那个单词!” 一名瘸帮小弟拔出手枪,怒不可遏地威胁; “黄皮小子!是不是特么活腻歪啦!?” “放下!” 狗爷朝着那小弟瞪了一眼;“谁特么让你拔枪了?!” “可是……老大……他刚说了那个N开头的单词……侮辱咱们!” “老子不是聋子!让你放下你就特么放下!” “好吧……” 瘸帮小弟嘴里BB几句,收起了枪。 狗爷把雪茄放到烟碟上,上下审视着彻也: “很有胆量啊,山王会的小子,我喜欢。” 彻也哼了一声,摆出一副嫌弃的表情; “我可不喜欢男人,尤其是像你这样又邋遢又丑的黑大叔。” 狗爷“啪”地一声,猛拍一下大腿,狂笑了起来; “哈哈哈哈!有趣!” 黄皮小子,你很会搞事情嘛!” “SnoopDogg先生,我来康普顿街区并不是为了搞事情。” “那你干啥来了。” “我为了山王会与瘸帮的友谊,为了我们共同的利益而来。” 山上彻也有礼貌地躬身表示尊敬,慢慢伸出了手掌。 狗爷有些惊讶:“小子,你说的话,比你这人看起来可要成熟多了。” “谢谢夸奖。” 两人握了手,瘸帮马仔见状,纷纷收了枪,斋藤凛凛花也不再摸着刀柄。 屋内气氛大为缓和,敖日敦达旭长出一口气,心道; (狗爷是出了名的怪脾气,正面怼他,反倒合了他的胃口了…… 这可不是瞎猫碰上死耗子,彻也这小子的确拥有领轴魅力,有胆量,也有脑子, 难怪,灯叔力挺他为继承人……)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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