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车行至皇宫门口,便停下了。 早有下人摆好了脚凳。宋明珂提着裙子踩着小凳子,端庄地下了马车,刚一站定便有人迎了上来。m.biqubao.com “见过长公主,长公主金安。” 宋明珂眉眼弯了一下道:“冯统领,今日辛苦你了。” 这样的客套话冯铮每日都在听,但他却是不敢敷衍宋明珂的。 “谢长公主挂怀。” 宋明珂带着春杏抬脚往里走,冯铮便落后一步跟随着。宋明珂转头道:“刚刚过来的时候,我瞧街上的百姓有些吵嚷,可是发生什么了?” 冯铮还真就知道。 他伸出手挡住唇畔,低声道:“长公主您不知晓?就在刚刚这天象出现了祥瑞之兆。” 宋明珂的脚步骤然放慢。 冯铮也没留意,兀自道:“我也没亲眼瞧见,只是听弟兄们说,天上出现了五彩祥云,金乌大亮,还隐约能听到凤凰啼鸣之声。” 明明是大好的兆头,宋明珂却眉头紧锁,面色严肃。 冯铮没瞧见。 “哎,他们传得是愈发真切,下官倒是觉得有那么点玄乎了。” 宋明珂用扇子遮住了唇畔,道:“哦?冯统领不信这个?” 冯铮面色一正道:“下官是相信的,天降祥瑞,这是我大渊之幸,是我大渊百姓之福!” 宋明珂好像笑了一下,但笑意很浅。 走了一段,冯铮就得回去了。宋明珂也没让他一直陪着,寒暄了几句便放他离开。 春杏凑了上来,道:“长公主,祥瑞之象到底是不是真的呀?” 宋明珂摇摇头。 “不知道,本宫也未曾亲眼见过。” 春杏睁大了眼睛道:“长公主您见多识广,都没见过呀?” “倒是听他们杜撰过。” “杜撰?” “是啊,”宋明珂低头理了理披帛,道,“大皇兄从前就杜撰过,说是什么他出生的时候有金龙盘身,他的母妃还梦到了太白金星送子……总之各种各样的异象,怪怪的。” 春杏挠头道:“那岂不是说,都是假的?” “不全是吧。” 见宋明珂心不在焉的样子,春杏小声道:“长公主,您怎么了?” 宋明珂想到马上就要到来的封禅,就一阵心焦。但她没法对春杏言语,只道:“没事儿。” “臣见过长公主。” 宋明珂的脚步骤然一顿。 春杏也一怔,退后两步,低头屈膝行礼。 宋明珂淡淡道:“迟相不必客气,起来吧。” “是。” 迟允直起身,宽袖垂下,盖住了他的手指。他听到宋明珂问他:“迟相今日进宫所为何事?” 春日已暮,宫墙深红,墙两边如雪堆积的梨花摇曳纷飞,香气浮嚣。 如那年状元与少女初见,有人一眼倾心,有人过目云烟。 如此刻左相与公主再遇,人面依旧,只是世事变迁,好似半生大梦一场。 迟允道:“陛下意欲行封禅之礼,今日传臣进宫商榷细余。” “这样啊。” 宋明珂的语气轻轻的:“左相辛苦。封禅是我大渊最隆重的祭祀,还望你多多上心才是。” “臣自然全力以赴,请长公主不必担忧。” 宋明珂点点头,抬起脚继续行进。迟允行礼,恭送宋明珂的身影离开,姿态彬彬有礼,君子无双。 春杏摸了摸身上的鸡皮疙瘩。她偷偷回头,却见迟允在原地站了一会才离开,只觉得心中的寒意更甚了。 宋明珂道:“你抖什么?” “……奴婢怕。” “怕什么,他又不会吃了你。” 春杏皱巴着一张小脸道:“总觉得今日的相爷格外可怕。” 宋明珂心中嗤笑。 她坏了迟允那么大的事,他必然恨毒了自己——现在怕是想杀了她吧。 宋倾岚今日难得没有在寝殿装病。迟允前脚刚走,他又宣了康惟清去,看样子是对接下来的封禅大典十分重视了。 所谓封禅,指的是皇帝在山上举行的重大祭祀,一是为了向上天以及祖上表述自己的功劳,二是祈求整个国家来年风调雨顺、国泰民安。因为是最大的祭祀仪式,所以一般只有功绩非常显著的皇帝才会举行封禅大典。 如宋倾岚的宋濯,便在大渊最高的山上举行过封禅。 如今大渊接连击败了准丹、雪域,更是让西域以及无数小部落俯首称臣,自然是要好好地祭祀一番的。 百姓们都信这个,封禅过后,宋倾岚在百姓中的威信又会长上许多。 刚巧又赶上了天生异象,可不就是个最好的时机? 宋倾岚兴奋得都忘记装病了。 康惟清刚从御书房出来,就碰见了宋明珂。他赶忙端正行礼:“微臣见过长公主,长公主贵安。” 宋明珂点头道:“康大人不必多礼。陛下他……” 康惟清叹了口气。 “陛下他身子不好啊。长公主,您得多陪陪陛下。” 宋明珂垂下眼皮,道:“多谢康大人提醒。本宫会的。” “国事为重啊,长公主。” “哦,对了,”康惟清小声道,“长公主,微臣多嘴。汤姓子在礼部做得很好,长公主也该好好考虑,叫他多历练一些,人才不该埋没了才是。” 宋明珂道了声多谢。 她如何不明白康惟清的意思? 汤付霜从前在礼部的时候,康惟清就有意提拔他的。但礼部毕竟不是什么能大展拳脚的地方,若是想掌握实权,汤付霜还是得去别处。 进了御书房,宋明珂就听到宋倾岚咳嗽了几下。 宋倾岚衣冠整齐,只是脸色太苍白。他一边翻看折子,一边咳嗽,看那样子好像随时都会晕倒。 宋明珂道:“别装了,是我。” 宋倾岚把折子一放,端起了茶杯。 宋明珂:“……” 真的有这么丝滑吗? 宋倾岚见她两手空空,埋怨道:“来了也不给朕带点东西?” 宋明珂:“……” 她想给他带个巴掌。 宋倾岚懒懒往后一靠,道:“许久都没戴这金冠了,还真沉得慌——你已经知道了朕要举行封禅的事了吧?” 宋明珂点点头。 宋倾岚道:“朕叫你来,就是为了这个。珂儿,封禅当日,不如为朕亚献如何?”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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