逍遥小神捕_第491章:好吃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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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天顺看向舅妈问道:“舅妈,咱家有没有排骨和干豆角?”
  赵如花愣了一下道:“排骨有,是你舅舅用来做肉夹馍的,就是已经煮熟了行不行?”
  “行。”李天顺道。
  赵如花问:“可是你说的干豆角是什么?”
  “哦。”李天顺拍了一下额头道:“就是干豇豆。”
  豆角是中华传统农作物之一,历史悠久,远在东汉时期就被广泛种植,并逐渐成为民间饮食里的重要食材,只不过这时的豆角不叫豆角叫豇豆。
  因为没有大棚技术,人们就把豆角制成干保存,所以干豇豆在冬春季是普通百姓人家常见的食材。
  听李天顺这么一说,舅妈忙道:“有有,厨房里备着一大捆呢!”
  “有没有泡好的?”李天顺又问。
  舅妈回道:“有,晚饭我就准备蒸些干豇豆。”
  李天顺当即站起身道:“好,那外甥现在就做道主打菜,舅舅舅妈看看怎么样再说。”
  听到这话的舅舅和舅妈也站起身,一脸期待跟着外甥去了厨房……
  片刻后这两口子就看到,外甥将泡过水的干豆角切成三寸长的段,放在一旁晾干。
  把排骨切成小块,将土豆去皮切大块,宽粉泡水备用,将面擀成圆皮状,放在面板上也备用。
  热锅冷油,往里放入八角、花椒、盐、大蒜和少许蔗糖,炒出香味后将排骨段放进里面翻炒。
  炒至三分熟时倒入干豆角和土豆,再倒入热水,倒至刚好露出干豆角的地方,又将擀好的圆形面皮一张张铺在上面,盖上了盖子。
  “天顺,你这做的是什么菜,怎么把主食和菜都放在了一起?”舅妈好奇的问。
  “是啊,这是什么做法,以前从来没见过。”舅舅也道。
  早对这道菜了解甚多的李天顺笑了笑道:“舅舅舅妈,我先不说这道菜的名字,而是要先跟你们讲讲这道菜的来历。”
  见外甥卖起了关子,舅舅和舅妈更是好奇心爆棚,齐齐做出聆听状。
  就见李天顺缓缓道:“传说在大齐朝建国前,有一位读书人因被奸臣所害,以莫须有的罪名流放到了北方一座偏僻小城,名为锦州。
  这个读书人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只得开了一家饼铺为生。
  有一次北方蛮族入侵锦州城,官兵奋起反击,这场防卫战打了一个多月还没有结束,直打得城中粮草奇缺,守城军民都是饿着肚子在防守。
  这书生见状,就把家里存的干豇豆、土豆、宽粉,还有剩下的半扇排骨炖了一大锅慰劳将士。
  可这些将士们太饿了,一锅菜根本就不够吃,情急之下书生就将擀好的面饼铺在菜上,菜熟了饼也可以吃。
  而且就算是菜少,这些浸透了菜汁的面饼依然有味道。
  没想到这种权宜之计的做法,让出锅以后的豇豆和饼特别好吃,加上排骨和土豆,散发出一股独有的香气。
  这种主食与副食搭配的做法,也让饥肠辘辘的将士们吃了后很快就有了饱腹感,士气大振的同时,趁着夜色打开城门,竟对敌人来了个夜袭反击。
  一鼓作气杀了蛮族头领,击溃了蛮族的兵马。
  守城以后,这道佳肴又被书生加以改进,在保持原有口味不变的情况下,将面饼做得更加纤薄筋道,让这份来自于黑土地的味道也更加浓烈!”
  这还真不是李天顺瞎编的,这道菜的来源和历史就是如此,只不过那是上辈子的历史,反正自己已经提前说了这是个传说。
  啧,真假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能赋予这道菜一个吸引人的典故。
  试想一下,当客人边吃边遥想着那段金戈铁马的种什么感觉,而菜肴本身好吃不好吃,才是永远不变的硬道理!
  “锦州在哪儿?”舅舅好奇的问。
  李天顺遥望着北方道:“在北方幽州之地,离此三千余里,需过万水千山方能到达。”
  舅舅晃了晃脑袋,三千里的距离对他这个只去过三百里外县城的人实在是太远了,又问:“那你是怎么会做这道菜的?”
  李天顺决定把这个锅继续甩给那个杜撰出来的老道,笑道:“这是我小时候在老家时听一个老道讲的,这道菜也是老道教给我的。
  当初我在酒楼当伙计的时候,曾经偷偷做过,感觉的确是好吃无比,所以才想用这道菜作为咱们未来酒楼的主打菜。”
  “哦~”舅舅感叹了句:“还是你们老李家老家的奇人多!”
  一旁的舅妈也点点头,不过对比那个传说她更关注另一件事,看向李天顺道:“故事是不错,关键是这道菜好吃不好吃,还要多久才能好啊?”
  李天顺笑道:“排骨本来就是熟的,差不多了。”说着便揭开了锅盖。
  腾起的热气中,舅舅和舅妈看到,锅里那些面饼都已经变成了淡金色,在饼的边缘可以看到露出的墨绿色豇豆,金黄色的土豆,半透明状的宽粉,还有在汤汁下微微抖动的排骨段。
  “嗯……看着不错!”舅妈舔了一下嘴瓣道。
  舅舅则提着鼻子道:“闻着味儿不错!”
  此时李天顺已经取来两副碗筷递给了他们:“尝尝怎么样?”
  舅妈夹了一块饼惊奇的道:“连饼都是半透明的!”
  吹了吹上面的热气,咬了一小口,大眼睛里顿时现出了亮光,忙看向老公道:“好吃,块尝尝,没想到饼这么一做不但弹牙有嚼劲,而且还带着一股肉香!”
  “是吗?”舅舅也夹了一块饼放进嘴里,滚烫的热饼让他一时说不出话,却不住对着外甥点头。
  “你们再尝尝这排骨,土豆、宽粉和豇豆怎么样?”李天顺道:
  “这排骨讲究的是入口即化,土豆讲究的是沙绵可口,宽粉讲究的是弹牙滑舌,豇豆讲究的是带有清香味,这汤汁讲究的是还可以下两碗米饭。”
  听到这话,舅舅和舅妈的兴趣更浓,忙不迭用筷子向锅里夹去,不一会儿的功夫便吃得额头冒汗,嘴里同时发出“吧唧吧唧”的声响……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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