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尚强自然看到了媳妇对自己使眼色,却斩钉截铁的看向李天顺道:“那也不行,万一要是赔了呢,还是租的好。” 还是舅舅心疼我……李天顺一脸正色道:“舅舅,您说的是个问题,不过我想先问一下,您准备怎么开的这个酒楼主打什么菜系?” 一听这话林尚强就来了精神,眼中闪着光道:“舅舅早就想好了,这酒楼就叫‘老林家酒楼’,主打的依然是咱们家的肉夹馍。 当然,舅舅还要请上几个有名的大厨,把现在京城好馆子里那些有名的菜都整上,再雇上十几个伙计,把京城里的名酒都进到酒楼里……” “舅舅您等等,您等等。”李天顺打断了林尚强,挠了挠额头道:“如果您要说这么想,估计八成得赔。” “为什么?”林尚强纳闷的问:“这可是我和你舅妈想了好几个晚上才想出的法子,应该很稳的!” 侧旁的舅妈还以为李天顺反悔了,想用这个借口推托,忍不住道:“天顺,你要是不想借直说就行,可不敢这样打击你舅舅。” 李天顺……这娘们儿还真是个直肠子,想啥说啥,要不是自己知道她的性子早就生气了。 “舅妈您误会了。”李天顺看向她道:“外甥不是这个意思,只是舅舅刚才说到的法子,已经触碰到了开酒楼的几个误区。” “什么叫误区?”舅妈和舅舅一齐一愣又一起声问道。 “哦……就是禁忌的意思。”李天顺忙把上辈子的这个名词,转换成了舅舅能听懂的话。 “快说说。”舅舅一脸虚心的样子道。 李天顺想了想道:“是这样的舅舅,首先您对酒楼的主打菜和名字就定错了。 咱们的‘老林家肉夹馍’是种小吃, 面对的客人主要是普通百姓,把它在酒楼里当一种主食尚可,但要作为主打菜就不行了,无法吸引那些有品位的食客。 再有,‘老林家酒楼’这个名字听起来也太过俗气,还是无法吸引那些文人墨客的关注。” 听到这话,舅舅和舅妈互相对视了一眼,都微微点了点头。 见他们认可了自己说的话,李天顺继续道:“还有,舅舅要请几名好的大厨这是对的,但您要把京城好馆子里那些名菜都弄到酒楼就不行了。” “这有什么不行啊?”舅妈插嘴道:“难道开酒楼不是菜越多越好吗?” “不是。”李天顺道:“一个酒楼的菜系不宜过多,如果太多了反而会给客人带来选择上的苦恼,影响就餐心情,依我看只要有一两款镇店菜品,然后再加上几道生熟菜就行。 比如说只打造二十种精品菜肴,这样既能减少厨师的人数,又能做到精益求精。 当然,如果有哪一道菜客人们反应不好,或者要增加某一道新菜,那我们就增加一道减去一道,主打菜还是要控制在二十道以内。” 舅舅和舅妈又对视了一眼,两口子从对方的眼里都看出了‘认可’两个字,不过舅妈还是纳闷的看向李天顺问道: “天顺,舅妈觉得你说的是挺有道理,不过你也没开过酒楼,怎么就能肯定这些是对的?” 李天顺笑道:“您可别忘了,外甥我在当捕快前可是酒楼的伙计,厨师的活儿也干过。” 舅妈弱弱的来了句:“可据我所知,你以前干的那家酒楼已经黄了。” “是吗?”李天顺诧异的问,这件事他还真不知道,因为在那座酒楼里干活的是原主,自己魂儿穿过来后就再也没去过。 “是的。”舅妈义愤填膺的道:“自你当了捕快后,我就去了那家酒楼,想把他们拖欠你一个月的工钱要回来,哪知他们却黄了!” “啊……”李天顺和林尚强一齐啊了声,同时看向赵如花。 李天顺想的是,自己这个舅妈可真够爱财的,要不是说秃噜了嘴,自己还真不知原主还有一个月的工钱没结。 而林尚强想都没想,直接把自己的想法就说了出来,问道:“这事你怎么没跟我说过?” 此时的赵如花才发现自己说秃噜嘴了,脸一红,瞪着眼睛看向老公道:“这有什么好说的,工钱压根儿就没要来,要是要来了我自然会给天顺的。” “你……”林尚强哭笑不得地摇摇头。 眼看着场面越来越尴尬,李天顺忙打圆场道:“舅舅舅妈这都是小事,我们继续谈正事哈。” 说到这看向舅妈问道:“舅妈,您刚才不是问我为什么有经验的事嘛?” “对对对。”见外甥打了圆场,赵如花也忙扯开话题道。 李天顺笑了笑道:“俗话说失败是成功之母,现在想想,其实那个酒店黄得原因也正是犯了刚才我说的那些禁忌。 再说外甥自做了捕快后,还是跟着上峰下过些大馆子的,对那些大馆子的菜系知道些。” “原来是这样。”舅妈用力点点头,对外甥的这个说法极其认可。 只是她哪里知道,李天顺上辈子时有个亲戚就是开酒店的,而且还经营的非常好。 在一座人口近三百万的城市连续十几年排行前三,这些经营之道就是那位亲戚在茶余饭后间跟自己说的。biqubao.com 而且还不止这些,那位亲戚还向自己介绍了如何经营酒店文化,如何推陈出新,如何抓住老客户又吸引新客户等等…… “天顺,那你说我们应该怎么干?”此时的舅舅已经彻底摒弃了原来的想法,开始向外甥求教。 李天顺想了想道:“精品菜的事好办,参考京城里有名的酒楼就是,当务之急要解决的是两件事。 一是新酒楼的主打菜,二是酒楼的名字。” “主打菜。”舅舅又问:“你可有什么好主意?” 李天顺脑子飞快转动着,开始在上辈子自己吃过的那些名菜里筛选…… 想来想去,还是觉得借鉴已有成功经验是最好的办法,就是把自己那位亲戚的主打菜搬到这个世界来。 关键是这道菜在这个世界没有,而且自己还能做出来。 想到这李天顺看向舅妈问:“咱家有没有排骨和干豆角?”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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