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地上的小太监还在叩头,周弘踹了他一脚道:“行了,别磕了,这事过去了。” 灰头土脸的小太监连忙谢恩,还不忘分别看了眼李天顺和付红梅,目光里充满了感激…… 周弘对李天顺笑道:“天顺,你一来我就特别高兴,这样,你陪我吃个饭吧。” “殿下,您不是要找我议事吗?”李天顺嘴角露出一丝笑意,问道。 “议事?”这话问得周宏表情一滞,当看到李天顺嘴角露出的坏笑时,不禁举拳在李天顺的胸口捶了一下,笑道: “哈哈哈……怎么的,本太子请你吃顿饭就不算正事吗?” “算算。” 李天顺也笑了起来道,突然感觉有人在拽自己的袖子,扭头看去,就见付红梅正看向自己提醒道:“还不赶快谢恩。” 谢恩……李天顺看了她一眼道:“吃个饭有什么好谢的?” 见李天顺还没明白自己的意思,付红梅又小声道:“太子殿下这是要赐宴于你,许多王公大臣都没有这样的机会呢!” “哦!”李天顺这才反应过来,原来这是种难得的殊荣,忙对周弘躬身施礼道:“小臣谢太子隆恩。” “客气什么。”周弘扶起李天顺兴致勃勃的道:“我也已经安排好了,用完膳后我们玩儿华容道,然后去逛‘民间一条街’。 咱们再来出‘横推八百无对手,轩辕无敌周圣人英雄救美’的大戏如何?” 李天顺嘴角一抽,这货还真记住了自己给他起的名号。 不过一想到周弘‘救美’时那两个被打的小太监,他还是决定改变一下这小子的安排,笑道: “殿下,头几样都好,就是老玩儿‘英雄救美’多没劲,小臣还有样更好玩的东西,不知殿下感不感兴趣?” “是什么?”周弘问道,一双小眼睛里闪着光。 李天顺道:“这东西叫五子棋,也叫五子珠连,是一种两个人玩的游戏,非常有意思。” “哦……” 听到‘非常有意思’这话,周弘想都没想忙道:“这样,用了膳后咱们就玩。” 说着就与李天顺出了竹林,向花园外的东宫大殿走去,边走还边对一个小太监吩咐: “快去传膳,告诉御膳房执事太监,今日京兆府捕快李天顺陪驾。” “是。”小太监答应一声,一溜小跑抢先出了后花园。 这是李天顺第一次被太子赐宴,也是第一次要端皇家的饭碗,所以心情还是有点儿小激动的。 一边走,一边想着能吃到什么样的山珍野味? 为什么是山珍野味,而不是山珍海味? 因为据李天顺查阅资料得知,大齐朝的京城虽然号称八水环绕,但都是淡水河。 离着京城最近的沿海城市‘密州’,还有两千多里的距离,以这年头的运输能力,海鲜运到京城估计早成肥料了。 对了,这座密州城的位置,大至就是自己上一世的日照市。 进了东宫大殿,李天顺就看到一张巨大的桌案已经摆在了里面,不过上面什么菜都没有。 在两名小太监的引领下,他被安排坐在了主坐的下首位置,此时的周弘在付红梅和几名贴身太监的陪同下,已是进了内堂去更衣。 李天顺知道,这也是皇家的规矩。 记得高中历史老师说过,皇族贵胄每日一般要换三四次冠服,以体现其身份和地位。 想到皇宫外边那些还穿着补丁衣服的老百姓,这奢侈度也是没谁了! 再有,穿个衣服都要这么多人伺候,自己没长手长脚吗? 就在李大捕快吐槽封建社会贵族的腐败堕落时,一个五十多岁,长相瘦弱的老太监在两个小太监的陪同下进了大殿,径自来到自己身前,面无表情的问道: “请问,你可就是被太子殿下赐宴的李天顺李捕快?” “啊……是呀。”李天顺不知道对方要干什么,看着这个瘦了吧唧的老太监回了句。 老太监用有些轻视的眼神看了李天顺一眼,一副公事公办的表情道: “李捕快,咱家乃是御膳房的执事,专司太子每日进膳事宜,你虽是太子请来陪膳的客人,可有件事咱家还是要告诉你,那就是陪太子用膳还是有很多规矩的。 借着殿下更衣的功夫,咱家就要跟你捣鼓捣鼓这些规矩,免得失了礼仪。” “哦,好好。”李天顺恍然有悟,知道这是皇宫里的规矩,道了句:“公公请说就是。” “仔细听好了。”老太监提醒了句道:“首先就是太子殿下落座后,你要对殿下施礼致敬,以谢隆恩。” 李天顺点点头,表示自己听明白了,然后就见这老太监又开始一顿:“古人云食不掀唇,器不作响,蔬果要细嚼慢咽,肉食要节度有至,拿筷不可翘起小拇指,要轻拿轻放。 摆放菜肴时带骨的要放在左边,肉要放在右边,干的吃食要靠着左手,羹汤要放在右手边,味碟酱料要放在近处,拌料要放在右边,酒水和羹汤也要放在右边,肉器皿弯曲的要放在左边,直的要放在右边……” “嗯?”正在碎碎念的老太监忽然发现李天顺并没有认真听,而是坐在那一脸迷茫,频频眨眼,立刻停下厉声问道:“李捕快,你在听吗?” “在听,在听。”李天顺被他吓了一跳,又问:“没了吧?” “还有!”老太监懊恼的道了句,继续碎碎念: “记住,夹菜时不能用筷子在盘子里翻来覆去,吃饭时筷子不能撞击碗碟,不能含着食物说话,筷子不能架在碗上,吃鱼时一面吃完,不能翻动鱼身,只能调转鱼头。. 用饭时不可大口囫囵,不可吧唧嘴,大忌不可失手打碎碗碟,太子殿下没有动筷前,绝不可先动筷……” 老太监的这顿白话,别说李天顺记不住,听得他感觉脑袋里像是装满了浆糊,连御膳都不想吃了,但碍于已经坐在了这里,只得硬着头皮听下去…… 又过了好一阵,老太监才终于说完,扯着公鸭嗓又问:“李捕快,你可都记住了。” 李捕快非常诚实地摇摇头……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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