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珠,害得你连夜跟我们回了上京,这孩子也没有安顿好,你晚上肯定睡不着,一会儿找个地方给他们打个电话。”廖建国毕竟上了年纪,来回折腾身体也吃不消。 眼底的黑眼圈特别明显。 心脏隐隐约约有点不舒服。 连忙将衣兜里的药倒了两颗,连水都没有喝,直接吞咽了下去。 药片儿的苦涩让他皱起了眉。 此时的感受很复杂,不知道是他心里苦,还是药苦的原因。 让这个年过半百的汉子眼圈都红了。 在苦难中,再苦再难有一个信念支撑,他们也能把苦难当做一种动力。 后来没了苦难。 那种铺天盖地而来的消息,像一座大山压在心口。 廖建国心脏本来就不舒服。 这会儿连嘴唇的颜色都变了。 廖老师看见之后把自家大哥扶到了沙发上,又是倒水,又是叫医生。 这来回折腾足足两个小时。 看着病床上的两个人,心情更复杂。 目光落在他们两人饱受沧桑的脸上,脑海里不自觉浮现出小时候的场景。 小时候他们住在大院里。 大院中间有一棵高大的银杏树。 这棵银杏树有几百年的生长历史。 春天的时候他们会在银杏树下玩,有打弹弓的,有踢毽子的,有跳皮绳儿的。 三三两两聚在一起,别提多开心了。 秋天的时候,银杏叶随风而落。 脚踩在银杏叶上,发出咔嚓咔嚓的声音。 那种声音是记忆深处,一辈子都难以忘记的。 她又想起了爸妈。 她老爸是战斗英雄,建国之后封了将军。 小时候,他们兄弟姐妹几个,只有姑娘才有资格骑在爸爸的肩头。 至于像她大哥二哥等儿子,没被鞭子抽一顿就很不错了。 还想骑在老父亲的肩头。 想都不要想。 母亲大字不识一个,但她性格最是温婉。 每次回家家里都有热腾腾的饭菜。 夏天有妈妈冰好的酸梅汤。 冬天有妈妈用热水灌的暖水瓶。 可惜,母亲在生下最小的弟弟后,就没了。 他们往后余生,都是由老父亲带着长大。 她就在这样幸福的环境里,过到了18岁。 原以为,他们这一辈子都会过这样幸福的日子。 可惜,一场灾难突如其来。 原本幸福的家分崩离析。 他们兄弟姐妹等流落华国各地。 等再次相聚,都已经是年过半百,满鬓白发,身体羸弱不堪。 但凡有点儿风吹草动,他们就像风化的瓷娃娃,稍稍一碰就破了。 就在她陷入回忆的时候,走廊上传来了脚步声。 瞬间让她回神。 刚要起身去查看,就发现那脚步声越来越近,与此同时还伴随着气喘吁吁的声音。 “建国。”进来的是一个女人。 个头很高,气质温婉,但她也有了白发。 此时并没有把房间里的廖老师看在眼里。 一心一意只有眼前的丈夫。 扑到了床边,颤抖着手试探了一下。 发现丈夫有呼吸。 劫后余生的她失去了力气,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廖老师上前把人扶了起来,“你没事儿吧?” 坐在地上的女人慢慢回头,当四目相对的时候,她们不约而同地叫,“是你。” 面前的这个女人廖老师认识。 是她们一个大院的。 小时候也在一起玩儿。 她叫曾红秀,学舞蹈的。 那时候她和大哥压根没啥交集。 不。 准确来说,他们两人的性子太不同了。 大哥属于那种闷油瓶。 再通俗一点讲,三棍子打不出一个屁。 谁见了都觉得头疼。 可大哥偏偏是个学霸,干啥都第1名。 而曾红秀跳脱,阳光,众男生眼中的女神。 没想到这种风马牛不相及的两个人竟然会成为夫妻。 “是我,我是玉珠,红秀姐,这么多年不见了,你也老了。”廖老师将人搀扶起来,扶着她轻轻的坐在了病床的一角。 两人紧握着的手就没有松开过。 曾红秀满心感慨。 她看着面前的廖老师,伸出颤巍巍的手,在她的鬓角抚摸,“你也有了白头发,这些年过得不好吧?” “过了几年苦日子,其余的都还挺好的,只是没想到你会成为我的大嫂,你受委屈了。”廖老师从小到大就是一个善解人意的姑娘。 她没有什么坏心思。 做事儿踏实。 长得和善。 跟谁都能玩一起,别人想欺负,看她懵懵懂懂也下不去手。 正因为这样的性子,也让她避免了多次欺负和被霸凌。 “是呀,没想到我和你哥会在一起生活,更没想到在有生之年还能见到你,你哥怎么不让你回家里,还害得你照顾他们两兄妹。”曾红秀把手放下来又反握住廖老师的手。 她的手心里也有茧子。 这并不是下地劳作导致的,而是练琴。 红袖的祖上是音乐世家。 她的爷爷学钢琴,她的奶奶学古筝,家族里其他的人,大家常见的乐器他们都在学。 到了曾红秀这一辈。 又跳舞又学乐器。 她也算是人生赢家。 “都是一母同胞,在遇到问题的时候,肯定要搭把手。”廖老师语气还是那样让人心安,“反倒是你大半夜的被叫出来,肯定吓坏了,我去护士站给你要点热水喝。” “不要忙了,你赶紧找个地方休息。”曾红秀直接拒绝了。 她这会儿不需要喝水。 只想和廖老师叙叙旧。 她们俩从小时候的故事一起聊,聊到开心的时候笑一笑,聊到悲伤的地方哭一哭。 然后又聊到了她们分开的日子。 廖老师平静地讲述她当初的彷徨,失去丈夫的痛苦,然后儿女一起奋斗的幸福。 每个人的日子大差不差。 无非就是廖老师年轻时丧夫。 曾红秀也没比她好到哪里去。 因为她和廖建国谈对象,加上她一辈子非廖建国不可的决心,曾家跟她断绝了关系。 她被分派到了更偏僻的歌舞团。 台柱子当不了,自然是什么累的活儿她都干。 好在老天不辜负善良的人。 她后来遇到了一个特别好的团长,才把她从犄角旮旯揪出来,让她当领舞的,再然后带新人。 这么多年过去了,每每回想起来,那种感觉真是又痛苦又难忘。 两个人聊的差不多,彼此的肚子发出了咕咕的叫声。 “瞧我遇见你之后就说个没停,你饿了吧,咱们去找个地方吃点东西。”曾红秀许久没有这么开心了。 以至于聊的肚子都饿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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