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外孙如此,姥姥心里特别的难受,责怪的话也不忍再说了。 其实陆向宁很少这样,在姥姥的记忆中,只有那一次。 犹记得他十岁那年,那天是程媛媛的忌日,小小少年忽然跑来找她。 他说记不清妈妈的样子了,想到姥姥这里来看看妈妈的照片。 她忍着悲痛,只给小少年看了程媛媛小时候的照片,然后笑着告诉他,你妈妈不希望你记住她。 他用稚嫩的声音问姥姥,“为什么呢?” “因为她希望你健康快乐地生活,忘了她吧,好孩子。” 陆向宁当时只有十岁,听了姥姥的话后,突然,嚎啕大哭。 妈妈走的时候他还太小,并不知道死亡的真正含义,所以不懂,也没有感觉到悲伤。 慢慢长大,他就知道了,弟弟妹妹都有妈妈,小伙伴们都有妈妈,就他没有。 这一刻,他仿佛明白了失去至亲的痛楚,他明白了自己永远地失去了妈妈。 而今天这次,是陆向宁第二次突然跑来找姥姥。 “是我没有好好珍惜她,她对我死了心,她说她不想再爱我了……姥姥,我该怎么办?……” 姥姥叹气,“你这些话,有没有亲口对黎早说过?” 陆向宁沉默。 “你要说啊,你不说,她哪能知道?” 陆向宁低着头,一脸的颓丧,“她今天都不愿意见我。” “今天不愿意见你,那就明天,明天不愿意见你,那就后天,只要你想见,总有一天能见到。” 姥姥说着说着,语气变得有点冲,不似往常那样慈祥平和。 “阿宁,你那个爷爷和后妈都不是好人,什么‘最美后妈’,我听了就觉得恶心,要不是为了你,我早就撕烂她的嘴脸……” 陆向宁诧异地看着姥姥,在他的印象中,姥姥从未提起过白絮亭,更别说如此动怒且直白地骂她了。 “姥姥?” 老人家苍老的眼睛里噙着泪水,中年丧女又丧夫,她人生当中所有的幸福和快乐都没有了,要不是为了这个年幼的外孙,她肯定选择跟丈夫和女儿一起走。 可是,她不能,她要是走了,那么,阿宁就永远不会知道真相。 她一直都在等阿宁长大,等他变强。 这二十多年来,老人家第一次允许自己情绪崩溃,第一次放任思念故人的眼泪横流,也是第一次不掩饰仇恨的眼神。 “阿宁,你去我房间,在梳妆台的抽屉里,有两封信,你去拿来。” “???” “快去。” 陆向宁没有耽搁,很快就去了姥姥的房间。 打开梳妆台的抽屉,里面果然有两封牛皮纸信封。 一封已经拆开,上面写着姥姥的名字,另一封还用蜡印封着,上面写着他的名字。 他隐隐感觉到什么,立刻拿到了姥姥面前。 姥姥手抖着拆开给她的那封信,那是女儿给她的遗书,信上的内容就是叮嘱她绝对不能告诉儿子真相,让儿子在陆家好好长大。 “你是陆家的儿子,注定了你要在陆家长大,你妈妈不希望在你心里埋下仇恨的种子,她希望你能健康快乐地长大。这是她最大的愿望。” “不过,她还留了一句话,如果你能够以一己之力对抗陆家,那就告诉你真相。” 陆向宁捏着那封未拆开的信,他知道,这是妈妈留给他的。 姥姥一把握住他的手,哽咽道:“阿宁,你已经长大了,你应该能理解你妈妈和姥姥的良苦用心。你妈说,如果你碌碌无为,这封信永远别让你知道,但姥姥觉得,你已经是雄鹰了,该不该战,能不能战,应该由你自己决定。” “姥姥……”此时的陆向宁眼中蓄满了泪水,也很迷茫。 “你爷爷是好的,真心对你好,当年要不是他承诺我会亲自带你,我也不放心把你留在陆家。但是,你爷爷肯定不希望你知道真相,他有他的立场,他不会为了给别人的女儿一个公道而毁掉自己家的名声。” “如今你也是陆氏的继承人了,是还你妈一个公道,还是顾全陆氏的名声,姥姥无权帮你做主,你得自己选择。今天,姥姥把这封信交给你,你自己决定看不看,什么时候看。” 从碧茶园出来的时候,陆向宁依然有点懵。 一阵冷风扑面而来,才让他清醒一些。 母亲留给他的遗书就放在西装口袋里,他一路都用手掌捂着口袋,小心翼翼地保管着。 —— 医院,郑可青的病房里。 黎早在结束通话之后,转头望向坐在外面会客厅沙发里的陆鸣,反问道:“这样,您满意了吗?” 陆鸣正襟危坐,双手交叠拄在手杖头上,脸上没有表情,不怒自威。biqubao.com 他不是不知道他孙子追着黎早搬到了臻北苑,他只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毕竟孙子大了,有自己的主意了,他不能太过强势地逼迫他。 既然不能在孙子身上下手,那么,他就在黎早身上下手。 “这是你应该做的,你拿了我的钱,就应该离开。” 黎早是服气的,彻底服气。 她妈的命在他手里,她不但服气,还不能有脾气。 她走到外面,轻轻捎带上中间的门,“你管好你孙子,让他别来找我就行。” 陆鸣的脸色更加沉了几分。 “我只是就事论事,您孙子的性子您比谁都清楚,只要他认定的事,没有人可以阻拦。”黎早尽量保持着平静,不去惹怒他。 陆鸣冷笑一下,“我了解他,我更了解男人,昨天可以说爱你,今天可以搂着别的女人睡,明天又可以娶别人。黎早,趁他对你还有几分感情几分歉疚的时候,见好就收,拿钱走人。” 黎早淡淡点头,“好的,谢谢您的忠告,我只要我妈平安,但凡她再出点意外,我就不会接受您的意见了。” 陆鸣的气场很强,说话也很笃定,“你不敢。” “我怎么不敢?您给我再多的钱,有陆向宁这个人值钱?我妈要是没了,我就是一光脚的,光脚的不怕穿鞋的,我死也死在陆向宁的床上,让他狠狠地记住我一辈子。”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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