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不识字的对知识分子的尊重,可能在明面上还会奚落,但在骨子里,国人对读书人的敬重是深藏于心的。 王伦的评价,对张三来说,相当于盖棺而定那么隆重。 而他也很快见识了王伦这伙人的兄弟义气。 在王伦慷慨地要与他分享一个馒头时,朱贵那边也有了动作。他把手中的馒头一分为三,阮小七一份,自己一份,另一份给了王伦:“小弟我昨晚吃得饱,到现在还没饿,廖兄弟帮我解决一二。” 都要隔着一天了,有多少存食不消化掉?而且看他身材长大,手里那馒头别说三分之一,便是三个也吃得下----王伦又不是不知道他的饭量! 另几个喽罗也很忠心----这又是王伦可称道的地方----纷纷拿出馒头来,你半个,我一块,无移时王伦面前竟然多了两个馒头不止。 兄友弟恭啊。 张三的眼眶湿润了,前一次流泪还是当初他爹娘死的时候。 饿是自然的,但是心里那团火烧起来,足能顶几个饱餐。这半个馒头绝对是他几年来吃得最香的一次,虽然离解决温饱还有一段距离,可是肚子里垫了些东西之后,心也踏实许多。 第二天境况仍然没有好转,只中间姓贾的公差头目看了王伦一次。听说王伦的“妻子”那位小娘子并没有来探望这位丈夫,免不得有些奇怪。 后来一拍脑袋,似乎想通了,他把当值的牢子唤来道:“这两日有没有位小娘子来探望这姓廖的秀才?” 牢房重地,闲人免进。虽然其它府县的监狱早已败坏了风气,开封府的司狱还是有些规矩的:犯人家属送饭,概由牢子在外头接着,不允许家眷入内的。 顶多收受些贿赂,然后给犯人些照顾。 这些都是约定成俗的,也是合法的。正常情况下,犯人坐牢是需家人送饭的,但如果确有特殊情况,官府也会管饭,不会坐视犯人饿死。 宋《刑统》:“囚去家悬远绝饷者,官给衣粮。”《宋会要辑稿》的解释是:“禁囚贫乏,无家供送饮食,依法官给。” 不过,从王伦收到的黑馒头表明:官家白吃的饭菜不用谈质量,没有银两打点的话,能不饿死就不错了。 所以姓贾的头目以为小娘子只在外头送饭,不曾进入,所以里面的牢子不知道。 可是牢子的话让他奇怪了:“禀贾老爷,这两日并不曾有人来送饭,这几人却都是小人的首尾。” 虽说区区一个捕快头目地位高不到哪里去,当不得一个“老爷”,叵耐这位贾头目惯会溜须拍马,在府中大受重用,地位较低的牢子肯定要捡好听的称呼。 贾头目原想着王伦能为他家娘子冒着封禁的风险夜间出门讨药,虽说做的事奇葩了些,却正是伉俪情深。王伦坐牢,他家娘子岂有不送饭之理?没想到却是不闻不问,心下便有些高兴。 若是小娘子情薄如此,更合心意。如果自己再把王伦判了徙刑,只怕小娘子就要与他和离了吧? “和离”就是协议离婚,在宋人生活中并不是什么稀罕事,许多女性都主动提出离婚,这叫“求离”、“求去”、“求离婚”。 丈夫犯罪被强制遣送他乡,妻子便有权提出离婚。宋法:“已成婚而移乡编管,其妻愿离者听”。 本来伪造凭由之事可大可小,他只是想藉此收受些银两,但是此时此刻,他却想着如何把此事凿实了,最好判王伦流放两千里! 正想到歹毒处,忽然外头有牢子道:“犯人廖良,有家人探监!”听语气甚是清脆,贾头目和刚刚对话的小牢子便知道,那厮肯定是收受了好处的,不然不会这么积极,并且中气十足。 而且因为还没判刑,原则上是不准探监的,防止内外串通,所谓狱不通风。当然,只要是原则,就意味着被打破,前提是代价有多大而已。 贾头目忍不住也跟着过去。 只可惜他见到的不是如花似玉的小娘子,而是一个笑容可掬的年轻人,年纪不大,也就在二十五、六岁。 王伦见了,并不认识。但是四下里并无其他探监的人,所以定是找自己无疑了。 那人见了王伦其实也是犹疑了一下,但看到贾头目和牢子,却在刹那间把怀疑之色隐去,用恭敬的语气道:“小人朱富,奉我家小娘子之央来探望官人----小官人受苦了!” 王伦一念闪动,大约明白了什么。 朱富,朱贵的嫡亲弟弟,约好了到东京集合的,现在来到了; 他此番前来,一定有那位小娘子的示意。因为梁山人都知道,自己未娶,哪来的娘子? 娘子是对女性的通称不假,但“我家小娘子”的意味就确定无疑了。 一句话就表明身份,并且把话里的消息也传递过来了,果然是做情报的好苗子。加上他的容貌与哥哥朱贵截然不同:朱贵是偏瘦偏高,他则是一脸富态,给人的感觉很和气。 笑面虎朱富!连名字都带着“富”字。 “娘子可好?”王伦现在最关系的就是这事。 “小娘子很好----这两天本来想亲自过来的,这不身上有恙么。正好小人押货也来到了,便让小人来给官人递个话,让官人稍安勿燥,待小娘子养好了身上,再从长计议。” 从长计议个屁!她不该赶紧跑的么? “我在这里尚好,回去告诉娘子,仔细她的事要紧!后面的事,让她交给你处理罢了!” 王伦觉得自己真有做地下党的潜质,估计对话这么久,旁听的贾头目和小牢子只听到了夫妻间的问候罢? 朱富应该是明白了,点头称是,然后向贾头目长揖道:“上下,这是小人的小主人,不幸蒙难在此。想我家小主人从来未受得苦,家中小娘子怕他吃不惯狱里的饭菜,特命小人带来些须,胡乱给小主人吃吃。便是其他下人,都是小人的伴当,也请行个方便。” 一边说,一边把那袖口往贾头目身边一晃,贾头目便觉手中一沉,一块冷冰冰的东西已经在手。 凭经验,少说也有十两八两罢?知道这是什么东西了,只是好大的手笔!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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