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批美人煞疯了,要命_第592章 我去吧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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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高是王安的族叔,如今是岳州军的军主。
  王高人如其名,辈分高,个子也高,在一众南方人里头,简直是鹤立鸡群的存在。
  要说崔浪之的身高比起一般人来说也都高出不少了,可王高的身高比起崔浪之却还是高出一截,就是与一些北方大汉比,身高也毫不逊色,就是没有北方大汉那么魁梧,身形瘦削了不少,但也不是竹竿子。
  不过,王高虽然辈分高、个子高,年纪却不高,同崔浪之差不多的样子,都才三十出头,正是年富力强的时候。
  不同于崔浪之天赋异禀、文武双全,只是性子不羁,不爱文官的那一套,所以才选择了军队,王高却从小就不喜文绉绉的,也确实毫无读书天赋,从小念书就不行。
  可他也不是不学,态度还是挺端正的,但就是不开窍。
  如果换一般人家的话,能认几个字,作几首诗,也算不错了,可在王家这样才子才女倍出的人家里,他这简直同目不识丁也没啥区别了。
  最后家里实在没辙,这也差得太厉害了,怎么也拿不出手啊?索性死心将他塞进了军队。
  武官好歹也是个官,养家还是没有问题的。
  这样的王高一向本来是王家的边缘人物,只是,谁也没有想到,突然大盛就分崩离析了,乱世一起,王高的地位一下子就水涨船高了。
  如今他已是王家响当当的人物。
  不过,常年呆在军中,耳濡目染,王高沾染了一身的行伍习气,说话更像个武人,一点儿都不讲究。
  此时见郭威他们跑得竟然如此之快,想要追击都难,忍不住“我草”了一声:“这些兔崽子怎么跑得跟飞似的,这叫老子的人怎么追啊?”
  崔浪之摸了摸鼻子,有点不好意思。
  以前郭威的人跑得也不怎么快的,后来为了追他的人,好像就跟着越跑越快了,虽然说后来取消了几卫的比赛,但本事也练出来了,当然同他的人还是没有办法比,差得远了的,但是别的没有专门练过这个的,还真没法比。
  没办法,自己搞出来的也只能自己收尾了。
  崔浪之只能主动承担了追击之责。
  “我去吧!”
  王高诧异地看了崔浪之一眼,这滑溜惫懒的家伙什么时候这么勤快啦?不过有人主动请缨他自然不会拒绝,主要是这速度,追起来也实在是累啊!
  于是,在联合起来,一同解决了郭威留下的断后队伍,或杀或受降之后,崔浪之带着他的人出发了。
  王高震惊地张大了嘴,连说三声“我草”,这速度,比刚才郭威的人还快啊!
  这下,王高不担心崔浪之追不上郭威他们了。
  只是,他忍不住思索起了一个问题:这熙京五卫一天到晚都在干什么?难道都在训练跑步吗?不然,实在没有办法解释他们这远远超过一般人的卓越的跑步能力啊!
  对此,最新赶到的明家家主明仁也是欣赏有加:“江南真是人才辈出啊!”
  一个人跑步快不难,难的是整体都跑这么快啊!
  明仁思考起了一个问题,如何将他的海州军的速度也提高到这份上。
  然后,崔浪之派的人就到了,来人是来传崔浪之的话的:“王家叔叔,明州主,你们稍后也赶紧跟上才行啊,真打起来,我怕扛不住啊!”
  嗯,看来跑得这么快也是有代价的。
  两人一笑,指挥着军队迅速跟上。
  根据萧素素的指示,他们尽管打,追着打,争取一鼓作气把他们给打残。不然,下次再想找到这么好的机会可没这么容易了。
  毕竟,大军离开本土,没有城池可依的机会可不多啊!
  要是进了城,有城池为凭,就算是明仁来了,那也是没辙的。
  可如今,看不玩死他们。
  明仁笑了。
  本来还以为只能狼狈地逃去北边了,虽然说同秦家是亲家,过去了应该也不至于太差,可到底兵败而去的,实在是不怎么光彩,然而没有想到,都走到半路了,陶明澈和崔家小子竟然追上来,峰回路转,万万没有想到,萧素素才去南盛几天啊,竟然就适逢其会,搞出了这样的大事件。
  现在是他们明家立功的时候了,若是能助萧素素平了这南盛,那这功劳可就大了去了,大盛的天下,也将二分之一收在他们手中,收复河山有望了!
  说到底,身为大盛的戍边大将,明仁的心里还是盼望着,能够重新统河山,还百姓们一个朗朗乾坤的。
  这是他们作为军人保家卫国的责任。
  而现在,就是他明家为夺回这大好河山出力的第一步。
  明仁一拍马:“走!我们跟上!”
  王高应诺:“好!”
  其实到了这时,王高才真正地放下一颗心,之前他的心都是悬着的。
  在这样的时代,一个错误的选择搞不好整个家族无数代的努力都将付之一炬,家族也将再不复存。
  但这回,看来他们王家是赌对了。
  王高的脸上也露出了笑容。
  他们随后就整装出发,免得崔浪之跑得太快了,到时候给别人埋伏偷袭,反而吃亏了。
  陶明澈也在军中,看着大军一路向前,追得敌人只能仓皇逃走,一面心里有着说不出的骄傲,这样的大事,是他一手成就的,是他和崔六郎两个,不辞劳苦,风雨兼程、日夜不息地一路追赶,终于在茫茫大海中找到了明仁他们,成功地将他们带了回来。若不是如此,只凭崔、王两家的实力,最后谁输谁赢都不好说;可另一方面,陶明澈又记得,他做的一切,都是出自萧素素的命令,在他还在担心被郭珍珍继续为难时,萧素素却已经从危机中看到了机会,她说服了崔家,覆灭了南盛,为北盛收复江南奠定了最重要的一步。
  最引以为傲的成就,却来自于自己最痛恨的人。
  而最痛恨的人,却做出了自己想都不敢想的丰功伟业。
  陶明澈不想佩服萧素素的,真的不想,可是,面对这一桩桩一件的壮举,却无法不在心里想,有这样一个人在,北盛一定会赢的吧?而失去这样一个人的话,对北盛又会是多大的损失?
  到时候,太平州军能听北盛的吗?
  江南会不会又乱起来?
  好不容易看到了大盛重新一统的希望,会不会就此破灭或者不知道往后延多少年?
  而又会有多少无辜的人丧生在乱世之中?
  一路南下,亲自在海盗作乱的海州走过,陶明澈才深深地体会到乱世之中,人命是如何地如同草芥一般,多少幸福的家庭转眼就家破人亡。
  他真的还要杀萧素素吗?
  陶明澈开始有些迟疑了。
  或许,他该再等一等,等到萧素素统一了江南再说。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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