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小就被爷爷当成衣钵传人来培养,要在农村那种地方做个能站住脚的“阴阳仙”绝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凭心而论,这世上并没有那么多的怪力乱神之事,就像当初差点要了小卉命的那场灾劫,大部分都还是坏了的人心在作祟,所以我要接得住“金氏阴阳仙”的招牌,不止要学会金家的技艺术法,更重要的是要学会为人处世,要懂人心。 关于人心处事方面的感悟,爷爷从来没有当成过一门学问来对我教导,他是把我带在身边,时时刻刻用自己的接人待物,用金家的规矩来向我传达。 我也是在爷爷去世后回到门头沟,试着扛起金家招牌的时候,才渐渐发觉了爷爷的苦心,发现这才是爷爷传给我最大的立世本领。 我背井离乡去到狮城,搅入糖王陈家的豪门内乱,随之而来的比尔斯家族、纸飞机协会,乃至后来参与到暹罗夺位之中,还给自己搞出了纳福苑、夜骨、神道教这群总是阴魂不散的敌人,我面对的人早已不是当初门头沟的那些村民,但真正保着我能活到今天的,还是懂人心、会处事的本事。 走到今天,我最深刻的感慨就是舞台再大、人心总是不变。 村里张家和李家因为一件小事引起的意气之争,背后的根源其实是谁在村里更有威望,更有地位,能得到更多好处。 堂堂的强国美利坚整天跑到十万八千里以外的地方去搞风搞雨,制裁了这个,制裁那个,跟村里的意气之争也不会有什么不同。 他们的共派和民派玩两党制衡,也没有什么更新的花样。 我看的清楚隐藏在表象之后真相,自然就能拿捏住他们。 共派想跟我合作,我拒绝了,因为相对与我来说,他们的势力实在是太庞大、太强横,一旦跟他们结盟,哪怕是我再清醒,也避免不了被他们掌控、趋势左右的最终命运,所以我的拒绝就是一条保护自己不被吞噬的底线。 我不跟他们做盟友,也不代表我不可以帮他们做些盟友该做的事。 只是我这次做的事,实在是让共派很难受,就像光头小丑男说的,我这个外人打了他一巴掌,可是他为了在自己家里的利益,还必须感谢我这个外人,这个时候我要求光头小丑男拿出诚意感谢我,确实是一件很难办的事。 对于共派来说很难,因为我拒绝了跟他们结盟,拒绝了他们的支票,他们还有什么能给我的呢? 对于我来说其实也很难,共派找我合作的初始目的,是为了以比尔斯家族的事,在竞争对手民派那里挽回颓势,现在我用另一种方法,不但让他们挽回了颓势,还占据了主动,好处确实足够大了,但如果我的胃口也大到他们无法接受,那么我就会变成更大的威胁,他们也会试着抹除掉我。 当初跟老比尔斯打交道时,我就说自己是在与虎谋皮,但是现在我才真的是在跟老虎商量,要老虎剥块皮给我,这块皮得剥的值得我的付出,还不能让老虎觉得太疼。 光头小丑男在我的逼问之下,看起来是很为难的样子,不过我并没有太多的担心。 因为我已经想到了可以让我和他们这只打老虎都得到满足的办法。 连我都能想到的事,我不信他们这些搞事的专业人士会想不到。 “叮——” 一声清脆的铃声结束了没有结果的沉默。 光头小丑男的表情瞬间松弛下来,他从怀里掏出手机,播出了一个电话号码,用得意的语气对我笑道,“在你向我索要诚意之前,是不是可以先听一听来自家乡的问候?或许他们能给出对你我来说都恰当的建议。”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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