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氏歪着脑袋,上上下下左左右右的打量了几遍何莲儿。 直到把何莲儿给打量得心里头发毛,也跟着转了一圈,目光尾随着刘氏,有点不解的问:“四婶,怎么了?怎么这样看我呢?我身上有啥?” 一旁的孙氏和杨若晴对此也有点诧异,莲儿身上并没有什么很特殊的东西啊,刘氏这是在找啥?瞅啥呢? 刘氏终于停止了她的打量,抿了一大口茶,然后开了口,意味深长的说:“莲儿啊莲儿,你这可真是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说话的语气,味道,越来越像你晴儿姐了!” 杨若晴和何莲儿听到这话,对视了一眼。 两人同时明白过来刘氏这话的意思了。 这是在说何莲儿说话内涵了刘氏。 “哈哈,四婶,你这说话的语气和味道,跟我们也如出一辙,这说明我们几个是真正的一家人。”杨若晴也开始打哈哈起来。 刘氏也没再在这个话题上纠缠,来到孙氏跟前,俯下身逗弄了一会儿牛牛,又夸赞了几句牛牛。 看到刘氏夸赞牛牛,何莲儿脸上那点小小的尴尬也没了,顺势也端起桌上的瓜子点心招呼刘氏。 “四婶今个进门光顾着说话,还没吃我家点心呢,整一口呗?” “好嘞,那我就不客气啦!” 刘氏吃了一会儿点心,又给大家带来一個小八卦。 “我和晴儿你四叔去李家村找李甲三兄弟谈盖房子事情的时候,你们猜我们听到了啥有趣的事儿?” “是不是关于李伟家的事儿啊?”杨若晴问。 刘氏用力点头,“你们猜,李伟家现在是个啥状况?” 杨若晴和孙氏,何莲儿几人对视了一眼,都纷纷摇头。 杨若晴说:“八成是鸡飞狗跳嘛,日子肯定过得不如之前,毕竟绣绣把值钱的嫁妆基本都带回了娘家。” 那天是杨若晴陪着一块儿在库房里清点嫁妆的,压箱底的精英首饰,少了一些,听绣绣说,首饰主要是她拿了几件出来送给李伟娘,是拿来之前一家人过日子了,平时走亲访友什么的,也都是从那些压箱底的金银里面出。 她不在家的时候,压箱底的金银首饰里面没有丢,但是,她放在梳妆台里的那把象牙白梳子,还有一对珍珠耳坠,却不见了。 绣绣不清楚是李伟偷偷拿去卖掉了呢,还是送给李丹儿了,又或者是李丹儿给偷去…… 还有衣裳布料那块,绣绣发现自己的衣裳那是一套不少,毕竟每个人的身形都不一样,李丹儿就算相中了某套,也穿不上啊。 但是,那些压在箱柜子里的布料,明显就少了好几段。 有的是花色偏年轻人穿的,有的则是年纪偏成熟的,年轻的那些必定是李丹儿李巧儿这些年轻女孩子们穿的。 至于年纪偏成熟的那种,十有八九是拿给李伟娘穿了。 也或许是给了李伟姑姑也说不准。 总之,绣绣当时在清点这些嫁妆的时候,发现这些对不上数的布料后,只是苦笑。 杨若晴当时就站在绣绣身旁,问她要不要去追查? 如果要追查,也是很简单的事情。 但是绣绣却摇头,说不想去追查了,因为这些已经都不重要了。 她连这段婚姻和感情都可以不要了,何况那几块布料呢? 几块布料还能穿一辈子不成? 还有一些家具,绣绣也选择放弃了。 比如,她和李伟共用过的一些生活用品,洗脸盆,洗脚盆,茶壶茶碗这些东西。 当时大孙氏还对绣绣说,说这些东西都是崭新的,为啥不带走? 绣绣的回答是,这些东西已经沾惹了李伟的气息。 但凡沾惹了李伟气息的东西,她都不想再要了。从此后,她跟李伟桥归桥,路归路。 “四婶,伱就不要卖关子了,李伟家,到底有啥新消息?”杨若晴实在不想再猜测了,脑细胞死一片。 刘氏嘿嘿一笑,砸吧着嘴说:“我打听到,自打前几日绣绣把嫁妆拉回娘家,当众正式跟李伟一刀两断后,李伟娘这些天一直病着,吃喝拉撒都在床上,李伟是个男人,伺候得肯定是不周全的,搞得家里臭烘烘的,这才刚刚开春呢,一个村的苍蝇蚊子臭虫那些玩意儿,全都循着味儿的往李伟家院子里钻去了。” “病了?那也是活该。”杨若晴当即就说,她可是亲眼见识过李伟娘的泼辣和无赖,她非常不喜欢那种风格的妇人。 说句不好听的话,有那样性格的妇人做婆婆,李伟甭管娶谁,哪怕娶的是女人是他自己真正喜欢的心上人,夫妻关系都不可能和睦的! “李伟娘生病当然是活该了,就算病死了也是活该!”刘氏往地上啐了一口,顺着杨若晴的话忿忿道。 “不过,好玩的是,李伟娘这一病,还炸出了另外一个事儿。” “那事儿,我保准晴儿你,还有绣绣,八成都没咋留意!” “哪个事儿啊?这么神秘叨叨的,快点说来听听。” 杨若晴在催促的同时,脑子里也在飞一般的回想当日去李家村搬嫁妆的时候发生的事儿,似乎,好像,并没有遗漏什么其他事儿啊! 刘氏也不卖关子了,说:“李伟有个胞妹叫李巧儿,你们那天去李家村搬嫁妆,是不是没见着李巧儿?” 杨若晴睁大了眼,直直望着刘氏。 “哎呀,确实没见着呢,不过当时人多嘈杂,我们只把注意力放在绣绣和嫁妆的事情上,对于没咋冒头的旁人,都很脸谱化,没留意也不稀奇。” 杨若晴说,“那李巧儿咋啦?” 刘氏说:“李巧儿竟然在年前就被李伟母子给嫁出去啦!” “什么?” 这下,轮到杨若晴和孙氏她们震惊了。 孙氏说:“这不能吧?且不说李巧儿的年纪才十四五岁,比绣绣还要小,就说这之前,也没听说过她定亲的事儿啊?咋这么快就给嫁出去了呢?” 刚好这当口,曹八妹也过来了,她是过来跟孙氏这里拿艾草。 孙氏是个勤快人,每年端午节前后会拾掇一些艾草,晒干,或者研磨成粉末,然后让杨华忠用纸给卷起来。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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