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传庭见吴明向自己打手势,便知大功告成,当即向后一挥手。 在后方负责火炮队的白广恩见状,当即吩咐: “李队长你来负责,继续保持戒备,密切关注总督大人发号施令,若有攻击命令按原计划目标攻击!” 吩咐完毕后,他便带着一队骑兵飞奔而来。 “大人有何吩咐?” 孙传庭吩咐道:“西天军已经归顺!你带人过去接收验看物资和兵卒!” “属下遵命!” “对了,等兵卒校点完毕后,你去洮州、岷州两卫的宣武使那里,先调一些宣武郎、宣武尉到西天军中。” 毕竟是做惯了反贼,劫掠州府惯了的士兵,还是要在思想上重新巩固一下忠君爱国的思想才行。 白广恩领命带人忙去了,孙传庭则带着其他将领来见张献忠。 “张将军,深明大义,迷途知然,实在难得,相信陛下定对将军大加封赏的!” 张献忠谦虚道:“戴罪之人,蒙天子不杀之恩,已是万分感激,又岂敢奢求封赏。” “因我前番不识好歹,连累总督大人跋涉劳苦,大人若不嫌弃,还请同到城中官衙,好让献忠设宴请罪!” 正事还没办完,孙传庭哪里敢吃喝。 “将军客气,宴席就不必了,讨杯热茶还是可以的。” 于是,二人就这么一路商业吹捧着,入了城。 孙可望等将只是如斗败了的公鸡一般垂头丧气。 兵卒和物资的清点校对,直到中午才结束,孙传庭第一时间让随军通讯员,发报回京师报捷。 ....... 都说春雨贵如油,京师正阳门前的大街,刚被春雨洗润了一遍。 这场春雨不仅将街道洗了个干净清新,也为京师周边农物的播种育苗润泽了土地。 街巷的一角,一身穿玄衣的俊朗男子,望着渐渐停下的雨,不由喃喃道: “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 相随而来的男子,躬身竖起一个大拇哥,满脸堆笑赞道: “爷,好诗!好诗啊!” 这两人正是当朝天子朱由校和宣武都尉鮥瞳,旁边还站了个锦衣卫指挥使孙康旺。 距离上次去了天津船厂到现在,朱由校已经有些日子没出宫了。 自从内阁人员到位后,诸多政务都处理的井井有条,他今日终于偷得浮生半日闲,就悄摸出宫,体察一下民情。 其实说白了,他就是大厨做的饭菜吃腻了,想出来逛逛,吃个街边小吃解解馋。 朱由校见到鮥瞳一顿无脑吹,不由白了他一眼:“这是唐诗不懂吗?唐代大家杜甫的名诗...没文化!” 鮥瞳依然厚着脸皮笑道:“管他有文化没文化,管他谁写的,反正奴婢就知道,只要是从爷的金口中出来的,那都是好诗!嘿嘿!” “懒得跟你说,有人开摊了,走,咱过去吃点。” 雨刚停住,就看到巷子里的一个个小摊,开始支起了棚子,摆出了桌椅小凳和碗筷。 鮥瞳当先跑过去,用袖子将桌子和凳子仔细擦了一遍,才请朱由校入座:“爷,您请!” “咱也没那么娇气金贵,以后出门在外,别总整这些。” “爷啥就是说啥!” 鮥瞳脸上虽然笑嘻嘻地答应,但下回保准还会这样做。 他知道有些事儿有些话,别人说是说,有时候可不能当真,当真了可是要出大事的。 三人先后坐下,点了三份豆腐脑和油条。 软糯细滑的豆腐脑,浇上五香卤汁,在撒上香菜、咸黄豆...... 跟油条搭在一起柔软、酥脆,那真叫一个绝配! 这一口,足够让朱由校回忆起前世的许多温馨美好。 “爷,您的豆腐脑和油条!”鮥瞳躬身恭敬地将东西捧到朱由校跟前,笑意满满。 这副奴形媚态,被隔壁桌一个粗布衣大汉看到了,不禁向他投去鄙夷目光,嫌弃的骂道:“贱骨头!” 朱由校三人被他这么一骂,都不由一愣。 孙康旺的手已经不自觉地按在刀柄上了。 鮥瞳一个堂堂宣武都尉,突然被人这样辱骂,不由怒从心头起。 若不是朱由校就在面前,他非气得拔刀直叫喊一声:“照顾好我七舅老爷!” 可现在他很无奈,只得怒问:“你怎么骂人!” 那大汉却一点也不客气:“老子就骂你贱骨头,怎么了!” “你难道不是贱骨头吗?” “我大明圣明的天启爷,现在都在全力推行废除奴隶了,而且还有地分。” “天启爷都让咱们清苦百姓翻身做主人了,大家都在唱‘风雨中抱紧自由’你不懂吗?” “是男子汉就自己种地赚钱自力更生!干嘛还要给别人做奴才?你这不是贱骨头吗!还是你不是男子汉?” 这汉子的一顿连环输出,一下给鮥瞳整不会。 鮥瞳:“这......” 我竟无盐以兑....... 朱由校和着孙康旺,努力忍住不笑出声,只是肩膀耸动得相当厉害。 “哼!这一大早上的,遇到你这样的贱骨头,真是晦气!” 那汉子一口旋完豆腐脑,将剩下的油条一把抓在手里,起身走了。 “唉,不对!不对呀!” “咱不是家奴!咱是官爷!官爷你懂吗?有俸禄的!咱最近还俸禄了呢!喂!喂!” 等鮥瞳反应过来,想追上去解释的时候,那汉子已经走远了。 算了!算了!看在他称赞皇爷的份上,本都尉大人有大量,不与他一般计较。 孙康旺终于忍不住笑出声了。 “哈哈哈哈,鮥都尉啊,要你还是回家种地吧,省得被别人说是贱骨头!” 鮥瞳很不忿道:“一个乡野村夫能懂啥,咱对爷的尊敬怎能叫贱骨头呢?这叫态度!” “爷,您说是吧?” “是是是,吃吃吃,再不吃就凉了。”朱由校已经笑不活了。 几人吃完,豆腐脑和油条,又逛到了一个鸡蛋灌饼摊,津津有味地吃起来。 正吃得喷香,忽有一个锦衣卫跑过来,将几段电文递给了孙康旺。 他看了一眼后,转递给了朱由校。 “恭喜爷,是南部秦元帅和陕西来的喜报!” 朱由校接过电文展开一看,不由大喜。 “好好好,没想到秦元帅动作如此迅速!”biqubao.com “更令人没想到的是,孙传庭这个家伙竟然能够主动出击,比曹文诏还先一步招了张献忠,干得漂亮!” “今天天气很好,不错不错!” “走,咱回家。”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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