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知道是林古的话起了作用,还是时荔的心理作用,总觉得今天周围的氛围比昨天压抑得多。 看街上每一个走过来的人,都觉得他们不怀好意。 沈茉对此一无所知,昨天在菜市场买的菜还没有吃完,今天可以直接回家。 她开咖啡店并不能赚到很多钱,连房子都是租的,所以位置也不是很好,走回家需要穿过几条偏僻的胡同。 这时候天还没有完全黑,胡同里亮着路灯,看着也没什么危险。 只是看着。 该来的总会来。 沈茉走进胡同,就看见两个打扮流里流气的小混混蹲在墙边,看见她出现,立刻站起来露出了狰狞的笑。 “终于回来了,我们哥俩可等很久了。” 其中一个小混混从兜里掏出弹簧刀,威胁十足地朝沈茉走了两步。 沈茉皱眉,并没有徒劳地想逃走。 她一个弱女子面对两个小混混,哪怕双腿健全都不一定跑得过,何况她还坐在轮椅上。 沉默以对的时候,其实已经悄悄按下了手机上早早设置好的紧急呼叫按键。 独居这么多年,这条路也走了这么多年,不可能真的一点儿防备都没有,沈茉一直有一部简陋小巧的手机握在手心里,防备真的发生危险来不及报警。 她希望一直用不上,没想到这一天还是用上了。 离这里最近的派出所出警大概需要十分钟,她得把这十分钟周旋过去。 沈茉在心里冷静地思考,却忽然发现背后多了一个人,握住轮椅的扶手将她转了过去。 “别害怕,我帮你。” 熟悉的声音让沈茉脑海中紧绷的弦一下子断开了。 她瞪大眼睛,难以置信地看着忽然出现的时枫。 两个小混混也很惊讶,对视了一眼,觉得自己在人数上还占优势,于是挥舞着弹簧刀肆无忌惮地冲向时枫。 作为“黄雀”的林古也出来了。 时荔没跟着过去捣乱,而是走到沈茉身边,想安慰她几句。 没想到沈茉一眼就认出了她,“你是时枫的妹妹。” “啊!我是,你认识我啊。” 时荔很惊讶,心里隐约生出了一个匪夷所思的猜测。 与此同时,时枫和林古很轻易地制服了两个小混混。 看着被压在地上毫无反抗之力的小混混,时荔觉得有些不对劲,这……血光之灾也化解得太容易了吧? 她害怕事情还没有结束,下意识看向林古。biqubao.com 没有言语,林古却立刻明白了她的意思,微微点头。 真就这么解决了? 时荔还是不太敢相信,时枫也好像不太相信。 但后续真的没有事情发生,科学的角度,两个小混混交给公职人员就行;玄学的角度,沈茉脸上一点儿黑气都没有了。 不管怎么说,化解了危机总是好的。 俄罗斯套娃三人组陪着沈茉往家走,各有默契地没有询问彼此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一行人走到沈茉家门口时,却猝不及防地看见了让人无比心痛的一幕。 一只黄毛小狗静悄悄地趴在门口,如果不是肚子被弹簧刀残忍地划开了,还以为它只是在安逸地睡觉。 它正是沈茉每天都会喂养的小狗之一。 沈茉捂住嘴,眼泪顺着脸颊流了下来。 后来,林古悄悄和时荔说—— 一个人的命格很难改变,但是如果有其他生灵自愿顶替,还是能变的。 【呜呜呜,杀我别用小狗刀啊!!!】 【小狗只是不会说话,但是它真的好好爱人类。】 【我记得这只小狗!白天它走得最慢,我以为它只是舍不得沈茉,想不到是最后的告别~】 沈茉并不知道自己有血光之灾,也不知道什么玄学,但是看见小黄狗时,还是一下子就明白了。 是她连累了小狗。 她原来只是喂喂它们,是想它们有机会遇见经济条件更好的人,别跟着自己吃最便宜的狗粮。 如果早知道这样,还不如早早把几只小狗收养到身边。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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