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也好,对了,你不是想知道飞鸟人在何处吗?他已经离开京都。”霍御霆淡然道。 沈欢欢震惊的看着他:“离开了?他要去哪里?” “回岛上,我的人刚好看到他。” “算了,回岛上也好,让他自己冷静冷静,岛上有福伯在我也放心。” 这件事发生得太突然。 也没想到秦家动作如此迅速,这个秦家,比她想象中还要复杂。 —— “飞鸟,你怎么回来了?你一个人回来的?” 刚出来给花浇水的福伯,突然看到飞鸟回来感到十分惊讶。 飞鸟淡淡的应了声。 这引起了福伯的注意,福伯走上前去关心的问:“你怎么看起来闷闷不乐的?是不是做错事,被小小姐骂了?” “没有。”飞鸟回答言简意赅。 很明显,他并不想搭理任何人。 但是,福伯不想让他憋在心里,耐心开导他:“飞鸟,有什么事就告诉福伯,福伯给你出出主意。” “这件事,您没有办法帮我拿主意,就连我自己,都不知道该怎么做。”飞鸟心里五味杂陈。 他对以前的记忆,一点都想不起来。 当初他重伤苏醒后,小小姐告诉他,他脑部受到剧烈的撞击,失去记忆。 “飞鸟”这个名字,也是小小姐给他取的名。 小小姐希望他能够像鸟儿一样,自由自在的在天空翱翔。 可现在,他有了束缚。 福伯第一次看到飞鸟这般纠结的模样。 “飞鸟,跟福伯来。” 福伯拉着飞鸟,穿过后花园,来到山上的凉亭里,这位置,将岛上的景色尽收眼底。 看到这些景色,飞鸟心情逐渐平静下来。 “飞鸟,你看看这些景色,是不是很漂亮?”福伯耐心的问。 “嗯,是很漂亮。”飞鸟如实说。 福伯叹了一口气,轻笑道:“你还年轻,有时间就多出去看看外面的世界,成长,是需要付出代价的。” “福伯,我的家人找到了我。”也许是福伯的耐心安慰,让他找到倾诉的方式。 福伯安静的听着。 飞鸟又继续说道:“我以为自己的家人早就死了,可当他们突然站在我面前,告诉我真相时,我心里很茫然也很无助。 经历孤儿院的事件后,我就当亲生父母已经死了,可现在,突然告诉我,我父亲还活着,而且还活生生的站在我面前,福伯,您告诉我,我该怎么办?” 福伯听明白了。 “这件事,小小姐知道吗?” 这一问,却问住了飞鸟。 “我也不知道小小姐知不知道,从秦家出来我就直接回岛上了,小小姐她要是知道我亲生父亲还活着,会不会把我送走?” 听到这番话,福伯算是明白他在担心什么。 福伯语重心长的问:“你担心的不是你父亲会不会带你走,而是怕小小姐把你赶出去。 其实你不用有这么大的心理压力,相信福伯,小小姐是不会把你赶走的。你回岛上,小小姐知道吗?” “我还没有告诉小小姐,福伯,我想在岛上待几天再回去,您能不能先别告诉小小姐啊?” 他还没有做好心理准备面对小小姐。 秦家的东西,他不稀罕。 只要能跟着小小姐,他就很开心了。 福伯答应了他。 看见飞鸟露出笑容,福伯才放下心来,飞鸟现在也不是小孩子,是非轻重,他相信飞鸟能够自己去衡量的。 两人坐在石凳上,看着周围的景色,福伯瞥了身边的少年一眼,轻声说道:“飞鸟,福伯去看看茶叶,你回去的时候带回去给小小姐,小小姐最喜欢这款茶叶了。” “好,福伯您去忙吧。” 福伯欣慰的点点头,然后回到别墅里,给小小姐打电话。 此时的沈欢欢,刚想要出门,就接到福伯的电话。 听完福伯一番话后,她吩咐福伯暂时让飞鸟,等他想通了再回来。 挂掉电话,沈欢欢想起好久没去三个店里,正好今天有空过去看看。 刚到店门口,就看到一辆熟悉的黑色车子。 沈欢欢迈步走进去。 一进门,就看到四哥沈方毅和许诺,两人坐在靠窗的位置,四哥正在喂许诺吃甜品。 沈欢欢带着不怀好意的笑容走过去。 “啧啧,难怪今早没找我,两人偷偷地来这里约会啊。” 听闻,许诺视线落在不远处的角落,笑容更加灿烂的看向少女,轻笑道:“你有人陪着呢。” “我?” 沈欢欢疑惑,说着许诺的视线看过去,恰好,看到街道拐弯处,站着一名身穿黑色西装的男子。 正当她困惑之际,又听到许诺幸灾乐祸的声音在耳边响起。 “啧啧,你的警觉性怎么变差了?是不是过得太安逸,所以就没有戒备心?” 沈方毅一听,突然紧张了起来:“妹妹,是谁跟踪你?” “四哥,借你媳妇用一下,许诺,走吧。”就算是她不叫许诺,许诺也会跟着来。 所以,她干脆带上她,也免得再次跟她解释。 沈方毅却拒绝道:“不行,我跟你们一起去,万一他们人多怎么办?” “我们一人能打到几个汉子,你能吗?”许诺反问,沈方毅知道许诺不是在开玩笑,索性就在店里等着她们。 不过他还是不放心的嘱咐道:“你们小心点,有什么事随时给我打电话。” “放心吧,我会保护好你老婆的。”沈欢欢自信的笑了笑。 然后,两人女人朝着黑衣男子的方向,光明正大的走过去。 正在跟踪的黑衣男子,见情况不妙,瞬间拔腿就跑。 男子跑到另外一个岔路时,忽然就停下了脚步,眼神里闪过一抹慌乱,刚转身就跑,却发现身后也站着一个女人。 “你挺会跑的,怎么?这就不跑了?”沈欢欢眼神带笑,像嬉笑的小恶魔。 那笑容,让男人感到背脊发凉。 男人露出尴尬的笑容。 “两位小姐,你们想干什么?” “这话应该是我们问你,你为什么跟踪我们?” “我没有跟踪你们,我只是路过。”男人依旧不承认。m.biqubao.com 沈欢欢但也不生气:“你不承认没关系,我有的是办法让你承认。”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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