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柏良晕了过去,嘴角还往外溢着血,一副状态很不好的样子。 宋英跑过去,用鞋尖踹了踹宋柏良,看他没有丝毫的反应,又蹲下试了试他的鼻息,直接就乐出了声。 都说知女莫若母,几乎是一个转念,秦爱华就知道宋柏良晕倒,可能跟女儿脱不了干系。 一把抓住她的手,“英子!你!……” 未尽之言,尽数用恨铁不成钢的震惊眼神传递。 干的坏事被旁人察觉,宋英不仅不心虚,反而还更加兴奋上了。 眼睛里除了欲望,就是疯狂,唯独没有理智。 她双手握住秦爱华的胳膊,死死地抓着,失控的力道甚至抓的秦爱华疼的皱起了眉,但此时完全被仇恨冲昏头脑的宋英,已经顾不得许多了。 她语气难掩兴奋地说:“妈咪!宋柏良这个冷心薄情的男人,他对你不好!他根本就不爱你!这下好了,再没有人骂你吼你了!” 所以这都是宋柏良应得的,是他活该!谁让他是宋娇娇的父亲,凡是属于宋娇娇的东西,得不到,就毁掉! “你糊涂啊!险些坏我的事!”秦爱华狠狠地瞪了宋英一眼,心念急转之间,飞快做下决定,扭头看向还明显不在状态的叶得水,“得水哥!搀把手,把他给搀屋子里去!” 家里的财产,她还没有完全转移完毕,宋柏良要是出了事,宋家的其它人肯定会浑水摸鱼! 不过事已至此,多说无用,借着这个机会,将宋家所有的钱都捆在掌心里才是正经事。 所以不能慌,不能自乱阵脚,她需要好好想想,好好想想…… 同一时间,京市第一人民医院。 季节交替,疾病高发,尤其是小孩子抵抗力弱,更容易中招。 儿科医生不够用了,作为院里名号响当当的神经内科科长宋科长,宋舜瑾当仁不让,带领几位年轻的医生,去支援儿科去了。 医生少,患者多,而且相比较与大人,儿童的就诊难度要高的多,光是听不懂人话,不配合这一件事,就够医生们喝一壶的了。 “诶,你这位同志到底是怎么回事?给我闺女扎三次针了,怎么还扎不中?你故意的吧!存心欺负人?不行,我要找你们领导!” 一个年轻母亲,瞪着眼睛,大声地叫骂。 她面前站着一位女护士,手里拿着针管,正红着脸,略有些慌乱地解释。 “这位同志,是你的女儿一直乱动,这才导致一直打不进去针。” “你的意思是,都怪我七岁的女儿不懂事,而不是你学艺不精了?” 她反问了这一句,随即抱起怀里的女儿,走到人来人往的走廊中间,扯着嗓子开始吆喝。 “大家都来瞧瞧,给我评评理啊!这个女护士!给我闺女打吊瓶,扎三针都没能扎的进去!你们瞧瞧我闺女的手,都被扎成筛子了!我就是问了两句,也实在是孩子生病,我这个当妈的心里难受,可她说什么? 她居然说,都是因为我闺女乱动,才扎不进去!笑话!真是天底下最大的笑话!明明是自己学艺不精,非得把错都推到我闺女身上。世上哪来的这样的道理啊!” 她声音特别大,几乎是扯着嗓子,发出尖锐的爆鸣声,响彻在略显安静的医院里,让人想不注意都难。 周围看病的患者,注意力都被吸引了过来。 因着先入为主,再加上大家都是病患,很容易就代入可怜的母女俩,越看越觉得女护士在狡辩。 “连个吊瓶都打不进去,咱们还敢放心把命交给他们吗?” “国家花大价钱养着他们,还不如养猪,这哪里是‘为人民服务’,明明就是‘给人民添堵’!” “就是国家给你们这些个庸医惯出毛病来了!依我看,还是工资太高!你们烧得慌!” 一声又一声的指责,一句又一句的批评,如同一记又一记的重锤,敲在女护士的耳朵里。 她惶恐。 她茫然。 她无措。 更多的是委屈。 儿童患者不配合,再加上数量太多,他们的任务非常重,压力非常大,已经连着加班好几天了,每天睡眠时间只有四五个小时,一直都在透支自己的身体情况,疲劳上班。 可明明都已经那么辛苦了,迎接他们的,却依然是谩骂和指责,让她如何能不委屈。 女护士眼泪都要下来了,眼眶湿热,弄湿了镜片。 就在这时,一只手突然落到她的肩头拍了拍,很有安全感的声音传过来,“小刘你先下去休息休息,这里交给我吧。” 她回头,发现是他们医院的“明星”医生,年轻有为,英俊多情的宋医生。 想也不想,依恋地开口,“宋医生!你来了!” 宋舜瑾随手掏出一张纸巾递过去,很绅士地说:“这么大人了,怎么还哭的跟孩子似的,羞不羞啊?” 女孩子这么可爱,总要温柔以待的。 紧接着又说,“不过我最喜欢小孩子了,你先去休息一会吧,这里交给我。” 女护士满脸崇拜的点点头,带着依依不舍的眼神,离开了。 年轻妈妈目光在宋舜瑾那张过于英俊出挑的脸上转悠了一圈,“你就是宋舜瑾宋医生?” 宋舜瑾挑眉。 他的英俊都已经传到儿科这边了吗? 笑道:“是的,抱着孩子进来吧,我帮她打针,或许是外面太多人了,让孩子有些紧张。” 或许是他足够春风拂面,春风化雨的笑容,太过无懈可击,原来还不配合的小姑娘,突然就乖的离谱,窝在母亲的怀里,任他帮她打针处理。 结束后,为了表示奖励,宋舜瑾从口袋里掏出了一朵玫瑰花,纸叠出来的,又逼真又好看,足以可见,对方手很巧,又下了功夫的。 果然,小姑娘一接到就表示很喜欢。 宋舜瑾摸摸她的头。 这种类似的小礼物,他一天能收到好多,除了女医生,女护士,还有好多病人也会送他小礼物,大家都是表达对他的喜欢,所以所有东西,无论大小,他都有好好放置,今天总是干了一件好事。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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