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七零:糙汉军官霸宠娇娇知青_第488章 不枉她给老不死的下药!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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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故人?”
  怀着满腔的疑惑,秦爱华跟着宋英来到了花园。
  越往深处走,越有些不耐烦,“英子,你到底要带我见谁啊,这么神神秘秘的。”
  宋英只让她往前看。
  一棵合欢树下。
  只见一抹清瘦的身形,裹在熟悉的衣服里,他那张脸添了许多岁月的风霜,但依稀还能看见年轻时的英俊。
  “得水……”
  多少次午夜梦回,那人的身影徘徊在梦里,如今乍然见到,只觉沧海桑田,周围所有声音全都消失不见。
  叶得水原本还有些忐忑,可当对上秦爱华饱含着湿润的眼睛时,立时就将所有顾虑抛之脑后。
  大步从合欢树下走了过来,目光深情地望着她,“爱华,好久不见,你还好吗?”
  秦爱华如梦初醒,他身上的衣服空荡荡的瞧着十分不合身,虽说能看出来,他为了这次相见,有刻意捯饬过自己。
  但两人此时的身份地位,天壤之别,又有什么相认的必要呢?
  她扭头就要走,“你认错人了,我并不认识你。”
  叶得水一把攥住她的手腕。
  “既然不认识我,又为何要躲着我,爱华!我知道你的心里是有我的,只不过太恨我了对不对?”
  “对!我就是恨你!”
  心底的疤痕,被如此赤裸裸的撕开,饶是再婉约的人,都变得面目扭曲起来。
  宋英头一次见到秦爱华如此失控,惊讶了几秒过后,她就赶紧转身离远了点,好给两人把风。
  “放开我!你放开我!”
  秦爱华使劲挣扎,
  “当初明明是你先骗我的!如今又来找我干什么!你给我滚!我再也不要见到你!”
  叶得水又哪里舍得放开她,都说爱恨相依,若是没有了爱,又哪来的恨,不由得一把将她揽进了怀里。
  “都是我的错,你打我也好骂我也好,我都受着,但唯独希望你不要再次离开我,这么多年,我一直在找你,我真的受够了没有你的日子。”
  秦爱华被他狠狠箍在怀里,一时还真挣脱不得,力竭之下,只能趴在他怀里呜呜哭了起来。
  都说年轻时不能遇到太过惊艳的人,否则会铭记一辈子。
  当年,因着她貌美,上门求娶的人家都快把门槛踏破了,可在那么多人里,她唯独相中了他。
  可谓是一见钟情,郎情妾意。
  很快,他们就坠入了爱河,一个月订婚,两个月进门,谁人不羡慕,大家都打趣她,男方家里这么迫不及待将她娶回家,还送上如此丰厚的聘礼,一看就是对她满意的不得了,天赐良缘。
  而事实也证明,世界上绝没有无缘无故的好,事出反常必有妖。
  洞房花烛夜,当她被猛的推倒在床上,红盖头散落,看清趴在自己身上那头肥腻如猪的男人时,疯了一样想往外逃。
  可是那满脸肥腻,眼神却痴呆如稚儿的男人,毫不顾忌她的推搡挣扎,就那么将她摁在喜床上狠狠上了,她嗓子都喊哑了,都没有一个人来帮她。
  第二天,当她顶着残破的身子,去质问叶得水时,才被告知,原来叶得水是替他痴傻的表哥向她求亲的。
  所以,她是被骗婚了,欺骗她的,还是她的心上人……
  无尽的苦难,与身心重创之下,她越来越疯魔,自己过得不好,就巴不得将旁人拉下水,都烂掉好了。
  一来二去,与昔日的情人,终究还是偷吃了禁果。就在那痴呆与她的婚床上,一次又一次抵死缠绵,不分昼夜。
  终于,东窗事发。
  在私奔的前一晚,她苦等叶得水不来,等到的却是满堂的火把灯笼,以及一块又一块黑漆漆的牌位。
  她被押进了祖宗祠堂,族长下令要将她浸猪笼。
  好在她会洑水,拼死逃了出去,运气极好的,被穆婉清救下,成为了她的好姐妹,顺利诞下宋英,也有了结识宋柏良的机会。
  人人都骂她是搞破鞋的荡妇,可又有谁知道她心里的苦,被心上人背刺,甚至等她逃回家的时候,却被亲生父母亲手送了回去,所有人都瞒着她,都将她当猴耍。
  所以当她见识到上流社会的繁华与荣耀之时,她的心里,就萌生出了巨大的渴望。
  同样生而为人,凭什么别人那么好运?她要靠着自己,一步一步,一步一步往上爬。
  只有拥有了足够的权势,她才不会再任人宰割。
  她好不容易才走到今日,给自己的孩子铺好光明前路,绝对不会让任何人破坏她现在的安稳。
  所以她突然一个巴掌,狠狠甩在叶得水的脸上,直接把对方给甩懵了,随即推开他就要走。
  “再不走,我就派人把你绑起来扔出去!”
  叶得水真的算是穷途末路了,他现在身无分文,好不容易攀上这颗大树,要是失败了,说不定会被这吃人的城活吞掉。
  所以,他直接狠狠搂住秦爱华,想也不想亲住了她。
  事实证明,他并没有赌错。
  老情人见面,干茶烈火,秦爱华心里还是有他的。
  宋柏良本来就比秦爱华大十多岁,眼下已经五十多岁,早就不太行了。
  秦爱华正是四十如虎的年纪,旷了好久,突然被人如此热烈的亲着,还真有些招架不住,腿都软了。
  两人正亲的如火如荼,难分难舍,突然传来了一声问话。
  “小英,你在这干什么?你母亲呢?”
  宋英正偷听墙角光明正大,所以现在看来,她捡回来的这个男人,真的是她的父亲?她父亲还没死?
  纠结着这个问题,所以连到近前的脚步声都没听到,等到发现时,为时已晚。
  宋柏良已经越过她,往后方看去。
  而在那颗合欢树下,正好逮住了一对野鸳鸯。
  不是旁人,正是他宠爱了十多年的好妻子。
  “你们在干什么!”
  发出一声怒喝,宋柏良攥着拳头冲上来,却在野鸳鸯慌乱无措之际,一口鲜血猛的喷了出来。
  随即,软绵绵倒了下去。
  看着他青紫的脸,秦爱华跟叶得水一时都愣住了。
  这是直接把人气吐血了?
  宋英眼里闪着的却是嗜血的疯癫,舔了舔嘴唇。
  终于发作了。
  也不枉费她夜以继日给这老不死的下毒。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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