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七零:糙汉军官霸宠娇娇知青_第338章 高考前夕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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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传出恢复高考后不久,再次有了新的好消息。
  考试时间定了,就在1977年11月21日。
  从下通知,到考试,前后不超过一个月的时间,万千青年们就要上考场,不少人连准备都没开始准备,而王家村的知青们,却是摩拳擦掌,准备大干一场。
  最后一堂课。
  高中数学老师郑国荣讲完知识点,合上课本,一抬头,对上一双双充满希望的双眼。
  起初答应来给知青们授课,他是为了还宋娇娇的人情,又帮闺女走出婚姻的坟墓,又照拂在国安农场的他们老两口,毫不夸张地说,宋娇娇就是他们一家的恩人。
  但是重回讲台这大半年,他是真的喜欢上了这群有理想,有信念的青年。
  他们求知若渴的态度,深深地打动了他,作为一位老师,他是真切的希望自己的学生,都能学有所成。
  “同学们,今天是最后一堂课。”
  下方突然安静下来,他咽下喉中的哽咽,大声说道。
  “该教给你们的知识点,我已经倾囊相授了。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剩下的路,还要靠你们自己走,希望你们都能保持一个平稳的心态,好好休息。
  最后,韶华不负追梦者,星光不问赶路人,祝大家前程似锦,鹏程万里!”
  话音落下,啪啪啪的鼓掌声,经久不绝。
  郑国荣眼睛里闪动着泪花,底下的知青们,包括宋娇娇,又何尝不热泪盈眶。
  半年多的努力和付出,如今终于等到了检验结果的时刻,寒窗苦读多年,为的不就是今天?
  他们如果拿不出一个好成绩,不仅对不起自己,更对不起两位老师的谆谆教诲,还有村民们的鼓励和支持。
  为了支持知青们学习,老支书甚至连他们没怎么去参加秋收,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村民们也没说什么,甚至隔三差五,还送点有营养的吃食,给他们补身子。
  尽管刚下乡的时候,知青跟村民可谓泾渭分明,互相看不顺眼,但临分别了,不舍的情绪涌上心头,知青们才恍然意识到。
  这片辽阔的土地上,养育出来的人,或许会有这样那样的小缺点,但是他们本质是好的,朴实,坚韧,可爱,毫无怨言地守护着祖国的大后方,一次又一次地抗下,国家遇到的大事。
  知青们感动之余,都在心里默默发誓,他们将来,一定会做一个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人,来回报这一路走来的恩情。
  然而正在众知青们抱头痛哭的时候,角落里的姚雨,眼神却阴郁的吓人。
  之前为了让沈锦文回城,她陪老男人睡了一觉,之后更是没把心思放在读书上,旁人在挑灯夜读的时候,她在偷懒睡觉,来听课更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
  现在马上就要高考了,而她连课本都没有翻完,到时候上了考场,可怎么办?
  而且沈锦文回城之后,刚开始还邮来了几封信,后来恢复高考的消息一出来,他就以专心复习的借口,跟她断绝了联系,现在都过去两个多月了,她连他是生是死都不知道。
  沈锦文是不是遇什么事情了?
  亦或者……他不要她了?
  想到这,她整个人如坠冰窟。
  为了回城,前段时间各个大队闹出的笑话可不少,有好多在乡下娶妻生子的男知青,为了回城,连亲生骨肉都不要了。
  而她跟沈锦文连婚都没结……
  怎么办?
  她心里害怕极了,终于忍不住,堵住了宋娇娇。
  “宋娇娇,沈锦文呢?你知不知道沈锦文在哪?!”
  宋娇娇冷不丁被攥住了胳膊,对方手劲很大,顺着脏兮兮的袖子,她对上一双焦躁不安的眼睛。
  姚雨死死地掐着她的胳膊,像抓着最后的救命稻草。
  她甩胳膊,没甩开,一旁的祝和风皱眉道:“姚雨你快放开娇娇。”
  周围的知青,也都跟着附和。
  “想知道沈锦文的下落,你自己去问他不就好了?你俩的关系不是最好了吗?”
  “真是有够莫名其妙的,自己被男人甩了,来缠着人家宋娇娇干嘛?”
  “从没见过这么没脸没皮的人。”
  众人你一句我一句,把姚雨讽刺的脸通红,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m.biqubao.com
  不知是谁,在她手背狠狠掐了一把,她吃痛,迫不得已松开了手,眼睁睁看着宋娇娇被众星拱月离开,心里的愤怒跟不甘,如同发大水一样,冲走了她的理智。
  都怪宋娇娇没有提前说清楚,如果她早跟她说,今年会恢复高考,她肯定早早开始学习,现在也不用措手不及。
  这个自私自利的贱人,就是看不得别人好,怕旁人考试成绩高,把她给压下去。
  姚雨几乎是有些恶毒的想,人在做,天在看,宋娇娇不会一直这么好运的!
  或许姚雨真有点乌鸦嘴在身上。
  在高考的前夕,在万千学子们废寝忘食,夜以继日的奋战学习之时,霉运悄悄降临到了宋娇娇的头上。
  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大晴天,两个陌生人的到来,成功打破了王家村的宁静。
  “大娘,你知不知道宋娇娇住在哪啊?”
  坐在村口老树下的几个妇女,闻言看向问路的两个年轻人。
  穿着时尚,一看就不是他们乡下人,脖子上还挂着铁盒子。
  找宋娇娇的城里人,他们之前也遇到过好几次,以为又是宋娇娇的什么亲戚,一个大娘热心地要带着他们去陆家。
  路上,脖子上挂着相机的谭浩闲聊。
  “大娘啊,也不知道宋娇娇在你们村里名声怎么样?有没有经常欺负你们啊?”
  欺负?
  老大娘耳朵有点背,怀疑自己听错了对方的话。
  她儿子在宋娇娇的砖窑厂当小工,儿媳妇在当厨娘,俩人的工资,比城里上班的工人还要多,宋娇娇哪里是什么知青,明明是悲天悯人的活菩萨。
  见她没说话,挂着相机的谭浩急忙说道:“老大娘您别害怕,有人要是压迫你们,你就跟我说,我一定会帮你们主持公道的。”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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