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七零:糙汉军官霸宠娇娇知青_第337章 愿与诸君共勉!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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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望着宋娇娇离去的背影,姚雨猛地朝着地上吐了口唾沫。
  白眼狼戴眼镜,假装好人!
  如果不是宋娇娇得理不饶人,把沈锦文送进了知青办,沈锦文至于前途尽毁?她至于去陪恶心的老男人睡觉?
  她遭受到的折磨,都是宋娇娇害的,什么玩意啊,还来她面前找存在感。
  气着气着,她又有点得意。
  毕竟之前宋娇娇狂舔沈锦文这事,众人皆知,之后的报复,也可以理解为求而不得,连宋娇娇这个有钱,长得还好看的大小姐,都追不上的沈锦文,现如今不仅要了她的身子,还说要养她一辈子,那是不是说明,她比宋娇娇还要厉害?
  宋娇娇也没什么了不起的嘛,等沈锦文回了城,她姚雨绝对混的不比旁人差!
  想象着以后的幸福生活,姚雨只觉得身上的伤都不疼了,不好去公共浴室洗澡,她就打了盆水,锁上宿舍的门,在屋里擦了擦。
  洗完后去外头泼水,她哼着歌,瞧见男知青宿舍门口,宋娇娇正跟一个男知青说话。
  男知青叫江南,是个不折不扣的书呆子,整天就知道捧着书本看,瞧着性子就闷死了。
  此时他正脸通红的看着宋娇娇,手足无措,好似情绪十分激动。
  看着这一幕,姚雨嗤笑一声,“真是不知羞耻,明明自己都已经嫁人了,还来勾搭男知青。”
  话脱口而出,她听到脚步声,一转头见两个女知青站在后边,还听到了她的话。
  “你有病吧,人家宋娇娇怎么惹到你了?”高个的杜红红瞪着眼骂道。
  姚雨不敢跟她硬刚,又怕吵架引来旁人的注意,脸涨得通红,低着头跑了。
  徒留下两个女知青一脸莫名其妙。
  “别管她了,以为攀上沈锦文就能野鸡变凤凰了?殊不知选男人的眼光也不咋地,还是跟宋娇娇关系近好啊,瞧瞧人家江南,平白无故捡个回城的漏。”
  “谁说不是呢,真羡慕啊,这不就是天上掉馅饼,这好事咋没落到咱们头上呢。”
  两个女知青羡慕地看着交谈的两人。
  “你真的愿意把回城的名额让给我?”江南惊喜地问宋娇娇。
  怪不得一大早就听到窗外的喜鹊喳喳叫,原来真是好事要来到,江南被从天而降的馅饼,砸的晕晕乎乎的。
  青年戴着一副厚厚的黑框眼镜,一米七出头,白白胖胖的,瞧着就是一副“坐得住板凳,耐得住寂寞”的踏实长相,怪不得上辈子,能为华国的航空航天事业,做出那么多杰出贡献。
  宋娇娇是真心尊重这些有才华的人,提前拉他一把,就当结个善缘了,“这个名额,与其在我手里浪费,倒不如让它在对的人那里,发挥最大的作用。”
  江南白胖的脸涨得通红,下巴因为熬夜,还长了几颗痘痘,他常年跟各种书籍打交道,鲜少跟女孩子交流,更不要提一上来,就是个极水灵极漂亮的大美人了,他只觉得面皮都要烧出洞来,“那谢、谢谢你,我可怎么报答你啊。”
  宋娇娇被他夸张的表情逗笑,浑不在意地摆摆手,“什么报答不报答的,我还是那句话,希望大家功成名就之时,不忘初心就好。”
  江南重重点头,“我一定会的。”
  他心口发热,将宋娇娇这个名字,深深地记在了脑海里。
  宋娇娇也没再逗留,去找了趟老支书说明情况,就回了陆家。
  很快,公示的名单被张贴了出来,令她没想到的是,沈锦文居然也在。
  和风姐不太想回去,就把自己的名额让给了踏实肯干的杜红红,她的名额给了江南,那沈锦文的名额又是哪里来的?
  这里边肯定有猫腻,但很快,她就因为一件事情的发生,顾不上这个插曲。
  中断十年的高考,终于恢复了!
  当这个消息,从广播里传遍大江南北的时候,所有人都沸腾了。
  数千万困苦彷徨的青年燃起了希望,无论是有固定学习经历的学生,还是工人或农民,都能够参加高考,招生范围之广,足以改变一代人的命运。
  秋风带着这个消息,刮过每一片广袤的原野。
  原本正在辛苦劳作的知青们丢掉手中的镰刀,抛起头上的草帽,兴奋的大叫着、欢呼着,互相拥抱,激动的泪流满面、泣不成声。
  他们终于等到曙光了!
  一时之间,学习的氛围空前高涨,知青们白天上工,晚上就挑灯夜读,如同海绵一般,拼命地汲取着各种知识。
  可是课本早就损毁,知青们只能绞尽脑汁托人,就连糊墙的报纸都不放过,仍然一书难求,无计可施,这一幕发生在许多下乡的地方。
  王家村的知青们,恍然意识到,宋娇娇是多么的有先见之明,她说的果然没错,祖国母亲,没有放弃他们!
  而经过大半年的学习,他们早就已经把高中课本复习了一遍,剩下的就是查漏补缺,相比较于别的地方的知青,连课本都弄不到的惨状,他们真是赢在起跑线上。
  知青们商量好,买上东西,大包小包地来到陆家。
  “娇娇,真是太谢谢你了,要不是你,我真是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我在别的地方下乡的同学,没有课本,也没有学习的环境,相比之下,能来王家村下乡,能遇到娇娇的我们,真是太幸运了。”
  “大恩大德无以为报,我们一定会好好学习,将来做个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人,我们一定会报答你的。”
  知青们一个个兴奋的脸通红,原本无神的眼睛,充满了希望的亮光,此时,这群承担了太多的青年,才终于恢复几分属于年轻人的朝气。
  有干劲,不服输,更不怕吃苦,这批七八十年代的青年,给国家输送了大批大批的科学家、领导者还有各行各业优秀的人才,他们参与了国家高速发展建设,是社会的中坚、主力军。
  对上他们坚定的双眼,宋娇娇也感觉有一股热血,在心头缓缓涌动。
  “人民有信仰,国家才有希望,愿与诸君共勉之!”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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