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勇跟铁柱被乱棍打了出去。 相比较于这个小插曲,刘老板更多的兴趣,在宋娇娇身上。 没想到小姑娘年纪不大,在某些方面的眼界跟见识,甚至比他一个摸爬滚打十多年的生意人,还要独到。 跟她聊天,非常启发他的思维,尤其是关于南方政策的一些事,刘老板还想继续深入了解一下。 “要不这样吧,已经到了饭点,我们去国营饭店吃顿饭,边吃边聊。” 华国的酒桌文化,是门必修课。 尤其是到了后世,生意基本上都是在酒桌上谈成的,而“吃饭”的意义,演变成不只满足口腹之欲。 好在现在还没有那么多陋习,刚刚解决温饱问题的人们,普遍的还没这么多花花肠子。 “那我就却之不恭了。”宋娇娇淡笑着应了。 几人来到县城里唯一的国营饭店。 墙上贴着价目表,二两阳春面一角两分钱,红烧肉、红烧鱼等大荤菜,八角到一元不等。 这物价,相对于目前的生活水准来说,并不低,就餐的人不多,显得有些空。 即使是这样,他们走进门后,也并没人过来接待,描眉画眼的女服务员坐在柜台后不知道在忙活什么。 其实也可以理解,毕竟国营饭店的服务员,相当于后世的公务员,地位比较高,尤其是在找对象方面,很吃香。 “吴媚,给安排一个雅座。” 刘老板一看就是老熟客了,一说话,服务员吴媚立即从消极怠工,转变成满血复活。 “刘老板,您可好久不来了。” 吴媚说话时,夹出来的嗲意,让身为背景板的曹大锤,差点破功。 什么鬼动静? 他的耳朵早就被宋娇娇养叼了,完全受不了魔音贯耳,拳头都硬了,好险没一拳挥出去。 他下意识看了眼自家雇主。 见宋娇娇面色如常,变都没怎么变,他立刻跟着有样学样,端正了神色。 论一个保镖的自我修养。 不过刘老板好似十分受用,寒暄了几句,态度很熟稔。 几人说着话,移步到雅座,说是雅座,还是在大厅里,只不过饭桌周围用矮墙围了半圈,隔绝出一块不大不小的区域。 坐下后,吴媚立刻殷勤地让刘老板点菜。 主随客便,刘老板冲宋娇娇颔首示意:“女士优先。” 吴媚愣了愣,这才不甘不愿地朝着宋娇娇看过去。 不正眼看不要紧,一看吓一跳。 只一眼,难言的嫉妒,就涌上心头。 只有女人,才懂她到底有多美。 白。 瘦。 嫩。 只占一条,就可以称得上美人了,可眼前这姑娘,却将每一种都表现出了极致,多一分浓艳,少一分寡淡,单单是坐在那,就如同一副浓墨重彩的画卷。 让人想不把注意力放在她身上都难。 她跟刘老板什么关系? 好像交情很深的样子。 吴媚慌张地咬了咬唇。 刘老板今年不到四十,男人四十一枝花,长相端正又儒雅,即使早年丧妻,但在金钱跟社会地位的加持下,仍显得十分有魅力。 她眼界高,再加上有个好工作,一般的相亲对象,还真看不上眼,池子里最肥的鱼,眼见着要被旁人调走,还是个各方面都比她强的女人,让她如何能甘心。 宋娇娇随手点了一道黄花鱼。 吴媚笑嘻嘻地说:“不好意思呀,大冷天的,让掌勺的大厨去哪里抓鱼?这道菜没有呢。” 宋娇娇又点了一份招牌菜红烧肉。 吴媚玩着手指,混不在意地说:“哦,红烧肉得需要冰糖炒糖色是吧,冰糖也用完了呢,还没买。” 这是连装都懒得装了,直接跟她对着干了是吧,别人给她没脸,宋娇娇也不会惯着。 她啪的一声,将菜单甩到桌子上,泛凉的眸子,直勾勾落在吴媚的身上,“酸辣土豆丝,这道菜总归有吧。” 吴媚一愣,眼泪都出来了,“你凶什么凶呀!” 自从她当上国营饭店的服务员,从来都是被捧着的,何曾受过这样的委屈。 想到跟刘老板的交情,吴媚立刻委委屈屈地看了过去,“刘老板,你看她……” 她语气要多嗲,有多嗲。 神情要多柔弱,有多柔弱。 若是平日里,刘老板也乐得哄哄她玩玩,只是此时此刻,他真心觉得这女人太烦人。 不仅没有一点眼力界不说,还蠢得离谱。 宋娇娇是他带来的贵客,落宋娇娇的面子,岂不是朝着他脸上甩巴掌。 “吴媚!”刘老板声音也严厉了起来,“你别忘了你是怎么当上国营饭店的服务员的,不想继续干,有的是人抢着干!” 这下子不用伪装,吴媚的眼泪,也吧嗒吧嗒往下淌。 “还不给宋同志道歉!”刘老板半点不让。 吴媚心里再不情愿,也只得冲着宋娇娇低下了高贵的头颅。 “对不起。” 宋娇娇无所谓的摆摆手。 刘老板却是觉得宋娇娇受了委屈,只是碍于他的情面,不好意思闹大,心里对宋娇娇这个朋友,更看重了几分,不仅把招牌菜都点了个遍,还亲自给她斟茶倒水。 “我以茶代酒,跟宋同志赔个不是。这家国营饭店的经理,是我朋友,等我找机会跟他说一声,别什么乱七八糟的人都往里招。” 宋娇娇端起水,喝了一口,笑而不语。 她倒不至于跟个素质低下的服务员计较,平白拉低了她的档次。 国营饭店的女服务员,也就这两年吃香了,等到79年,个体餐饮兴起,不断冲击着国营饭店,服务变的更好,价格变得公道,更加注重给食客的体验。 同时越来越多的国际餐饮和连锁品牌进入华国,国营饭店逐渐失去市场竞争优势,早晚消失在历史的长河里。 只有把顾客的需求,视做自己的追求,才能长久地立于不败之地。 宋娇娇没想计较,然后有些人却并不领情。 吴媚坐在柜台后,眼巴巴地盯着相谈甚欢的几人,恨得指甲都要掰断了。 这该死的狐狸精! 别落到她手里,否则她非得让她好看!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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