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是我,你会怎么做,过三叔?”君玿城带着调侃,问道。 过千帆是他认识的人里,最冷傲也是最杀伐决断的人。 在他心里儿女情长似乎是很难的事。 “追回所爱。”过千帆淡淡的回了他四个字。 君玿城听完后,笑了起来,笑得温润如玉,灿若明月。 他拿起风衣,转身就大踏步的往外走去。 “你要去哪里?”过千帆放下手中的水杯,问道。 “听你的,追回所爱。”说完后,也不再理会过千帆,转身走了出去。 过千帆勾起嘴角微微一笑,分外的迷。人。 君玿城出去后,马上打电话派人调查,李俊杰和沈书影的婚礼到底在什么地方举行。 十分钟后,他得到消息,李俊杰曾经在明人会馆定下婚礼场地。 君玿城就开车赶往明人会馆。 其实,他也不能确定,他对沈书影是不是真的爱。 因为在他心目中,沈书影始终都是于浅浅的影子一样。 但当他面对过千帆的诘问的时候,他却明白,如果失去沈书影,他会很痛苦。 或者,他深深爱着的人是于浅浅。 沈书影长得和于浅浅一模一样,在不知不觉之中,他已经把她当成于浅浅了吧。 他没有时间去想那么多,把车子开的飞快。 半个小时后,赶到了明人会馆。 到了门口,他被拦了下来。 “先生,这里是私人场地,您不可以进去。”保安拦住他,说道。 他把vip卡亮出来,冷静的说道:“君玿城。” “原来是君二少,请进。”保安连忙躬身道歉说。 “李俊杰的婚礼,在几号厅举行?”他问道。 嘴角露出一抹冷笑。 李俊杰也是狡黠,所有的影城和酒店都不提供场地给他,他居然想到了明人会馆。 “这个我不太清楚,不过3号馆今天有人举行婚礼。”保安如实的回答说。 君玿城没有再说话,转身走了进去,往3号厅而去。 到了那里后,果然看到有一男一女在举行婚礼。 男的戴着眼镜,看起来有三十岁上下,长得胖胖的,一副老实模样。 女的有二十五六岁,化了妆后,样貌看起来很漂亮。 这一对,压根不是李俊杰和沈书影。 君玿城找到场地的负责人,亮出身份,问道:“李俊杰和沈书影的婚礼,是不是在这里举行?” 场地的负责人哪里敢得罪君玿城,连忙和他解释说:“您说的是李先生吗?他原本定了这里的场地,就是3号厅,可是却没有来。我们联系他,问他场地怎么处理,他说可以随我们自行处置。正好有别人结婚,就让别人用了。” “没有来?你确定吗?”君玿城的眸子中,露出一抹寒凛。 “我很确定,是我亲自打的电话。”场地的负责人连忙对他说。 听到这番话后,以君玿城的聪明才智,大概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李俊杰是个聪明人。 很明显,他怕君玿城会来婚礼上,就特意的采用了声东击西的法子。 故意在这里订了场地。 他应该是带着沈书影去了别的地方举行婚礼。 君玿城略一沉吟,就从明人会馆中走了出来。 他打电话问宁泽君:“明人会馆只是一个幌子,你们查到沈小姐和李俊杰去什么地方了吗?” 宁泽君有些抱歉,对他说:“对不起二少,我们也是刚刚查到。李俊杰在明人会馆的预约已经取消掉了。他带着沈小姐去了m国,两个人在亚娜蝶古堡举行婚礼。婚礼将会在一个小时后正式举行。“ 君玿城听完后,冷静的想了想,吩咐宁泽君说:“两件事。第一件帮我安排凌云号,我要去m国。第二件帮我通知我的好朋友,m国的亚森爵士,也就是亚娜蝶古堡的堡主,我请他帮个忙,不要把古堡租借给别人举行婚礼。” “二少,我明白了,我会马上按照您的吩咐去做,请放心吧。”宁泽君马上就明白他的意思。 “好。”君玿城挂掉电话。 难怪他在兰城找不到李俊杰和沈书影,原来他带着沈书影出国举行婚礼了。 李俊杰忽然这么仓促的和沈书影结婚,恐怕一定是有什么原因。 君玿城略一踌躇,就拨打了沈书影的手机号。 电话响了五六声,沈书影才接起来,弱弱的应了一句:“有事吗?” “听说你飞到m国去结婚了?”君玿城的语气,听起来特别的不友善。 “是啊。你是打电话来祝福我吗?”不知道为什么,沈书影听到他的声音,就觉得一阵阵的委屈。 君玿城沉默了很多秒,才斩钉截铁的对她说:“不要嫁。” 他忽然这么说,让沈书影也觉得很意外。 但是,她还是忍不住反诘他一句说:“我不嫁给他,难道你会娶我?” “我……”听到这个问题后,君玿城有些犹豫起来。 他不想做出对不起于浅浅的事情来。 “我就知道你不会,既然这样,你管我嫁给谁呢。”沈书影的语气,有些生气,就挂掉了电话。 君玿城望着手中的手机,过了很久很久,才发短信给沈书影。 他发了三个字:我愿意。 很可惜,这个时候,沈书影的电话已经被伴娘拿走保管了。 伴娘是李俊杰的人。 看到君玿城发过来的短信后,她马上就不着痕迹的把短信给删掉了。 等到沈书影梳妆打扮完毕,把手机拿回来时,君玿城发的短信,已经没有影子了。 她自然也不知道,他曾经发过一个承诺给她。 君玿城见到她没有回应,开车往机场赶去。 …… 此时此刻,在古堡里面,婚礼已经进入要举行的阶段。 古堡很大,很漂亮,里里外外种了很多漂亮的紫藤花。 不过参加婚礼的人很少。 伴娘伴郎都是李俊杰找来的。 两个伴娘,两个伴郎而已。 另外宾客也是稀稀落落的,只有十来个,也是李俊杰临时找来的。 其他的都是古堡的工作人员。 李俊杰接到消息,听说沈书影打扮完毕后,马上吩咐婚礼提前举行。 不知道为什么,他心里总觉得很不踏实,好像时时刻刻会有什么事情发生一样。 几分钟后,穿着洁白的婚纱、美丽而漂亮的沈书影由两个伴娘簇拥着,送到了李俊杰的面前。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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