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那头传来裴墨的轻笑。 他话里有话地讲着:“你那马,跟你脾气一样,谁敢骑?是怕自己死的不够快吗?”m.biqubao.com 任水心有一匹桀骜不驯的烈马,叫无疆。 在遇到任水心之前,那匹马载谁摔谁。 水心的父亲任先生,刚上去不到十秒钟,就被那倔马三两个蹶子甩下来,还好摔得不重,但也让任先生半年没上过马背,气得任先生指着那倔马说,要把它宰了做成马肉火烧。 像是听懂了人话,那匹马从此性子更暴躁,除了给它添草加料,护理毛发和蹄子的工作人员,谁也别想靠近它,靠近就踢你。 平时这马也不接受“遛马神器”,一种赶着马匹原地转圈的装置,它一进去就暴躁的像一头被关进牢笼的野兽,破坏力惊人。 几十万一套的遛马神器,被它整坏了三个,最后工作人员也放弃了。 反正人家只接受在真正的户外,在马场范围内的荒原草地丛林里,自己一匹马无拘无束地,风雨无阻地,撒了欢儿地跑,奔累了,就回来吃饭睡觉,像个混蛋。 这马越桀骜,越让人觉得若是将来被驯服了,可了不得,绝对是匹难得的千里马。 可是传得再热闹,想尝试的人却寥寥无几。 任先生从马上摔下来之后,任水心自然也知道了这匹马,挺感兴趣,莫名有种惺惺相惜的感觉。 她觉得自己和那匹马性情相投,就想试试那匹马,看看它是不是真有那么难驯。 任水心爱马,从小就被爸爸带着坐在马背上玩耍,骑术算得上精湛。 她到了马场,去马厩看了看那匹烈马,一看就是匹良驹。 随后她不顾他人阻拦,来到马面前,伸手摸了摸马头:“就你啊,那么凶。” 马用鼻子喷气,蹄子原地踢踏了两下,好像在回应她。 有脾气,但没有生气! 这已经是个不小的进步。 要知道,它在马厩里见了陌生人,是会尥蹶子,也伤过人的。 那天水心骑上马,马很神奇地没有甩掉她,她一拍马屁股,烈马就奔跑起来。 水心骑着马在马场上跑了个痛快。 从那之后,那匹马只认水心一个。 任水心给它起了个名字,叫无疆,意思是,没有终界,符合它的脾性。 那段时间,任水心悉心照料无疆,每天都去看看它,感情培养起来了,无疆也终于被驯服。 后来她不怎么来这边,但每年的两次时装周和圣诞节前后,肯定会过来玩,她就会来骑骑马。 那马认得旧主,载着水心撒了欢儿地跑。 算起来,任水心已经好久没来看过它,就算不是跟裴墨一起去,她也早就想去看看无疆了。 想起自己那匹烈马,又想到今日自己处境,只觉得讽刺。 她的男人,还不如一匹马忠诚。 到底是男人太不可靠,还是她太失败? 不过没关系,既能驯得服烈马,也能驯得服他。 任水心赶走心中种种思绪,下床,光脚踩着木地板,走进衣帽间,换上自己冬日骑乘常穿的服装,蹬上黑色及膝骑马靴,然后像即将出征的将士,对着镜中的自己点点头,便踢踢踏踏地下了楼。 但此次一行,究竟是谁驯服谁,还是个未知。 反正当她踢踢踏踏来到裴墨面前,裴墨的嘴角微微勾起,像经验丰富的驯兽师,宽容地看着自己的小兽露着獠牙与利爪向自己奔来。 对付她,他还有一万种法子。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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