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小柒当然能看出慕北卿有钱了,发达了。 他手边那个六位数的精致打火机,林小柒在杂志上见过,还和小鱼儿一起吐槽,得多烧包才会花这么多钱买一个小打火机。 他那身高档挺括的西装,应该也是某品牌的高端定制款,剪裁和面料,一看就不是普通商品,这样的衣服,林小柒在霍聿森的衣柜里是见过的。 还有,他昨晚出入那种高档会所,也说明了他的身份地位。 慕北卿出事之前,就已经经济独立,能在江城比较好的地段买得起公寓。 但绝对没有富裕到这种程度。 简直就像一夜暴富。 “你后来找过航空公司和保险公司么?”林小柒试着问。 想来想去,也只有大笔的赔偿款能让他一夜暴富。 “那倒没有,”慕北卿看着她,平静地说:“我获救后就一直在国外疗养。” “那你……”林小柒想问你是怎么变成有钱人的。 但想了想,还是没有那么直白。 在慕北卿面前,她已经不能像过去一样,无所顾忌,随随便便。 慕北卿却在等着她说下去,他微微挑眉:“我什么?” 林小柒挤出一个笑容,摇了摇头。 “你现在做什么工作?” “有家公司,”他又点起一支烟,平静地说着:“救我的人,膝下无子,正好我也无父无母,就把我指定成了继承人。” 林小柒了然,这倒真是幸运极了。 有几个人能从空难中幸存,又有几个人获救后,还顺便成了大公司的继承人? 她半开玩笑地说:“那我应该叫你慕总了。” 慕北卿笑了下,“我倒希望你还叫我北卿哥哥。” 说着,慕北卿抬眼看向她,目光很深。 林小柒心跳一滞,对上他那双眸子后,心脏又突突地急跳了两下。 为什么她仿佛从慕北卿的目光里看出了暧昧的神色? 他不是有女朋友么,他不是也知道她结婚了么? 先不管慕北卿是什么意思。 如果她张口闭口的“北卿哥哥”,她家那位哥哥首先就得吃了她。 她和慕北卿到底不能像过去一样相处了…… “北卿哥哥”这个称呼,也有点太肉麻。 还不如直接喊哥呢。 其实他们以后还有没有见面的必要,林小柒都有点拿不准。 “恐怕……” “没关系。”慕北卿风轻云淡,似乎压根也没在意过,“我随口玩笑,你想怎么称呼都可以,叫我Chin也行。” 林小柒张了张口,最终还是没喊出来,英文名,更不习惯。 两人稍微沉默了片刻。 慕北卿则手指夹着香烟,注视着窗外,似乎在想着什么事。 林小柒则产生了一种时间很慢,慢到煎熬的感觉,偶尔侧脸瞥一眼霍聿森那边,看看他有没有不高兴或不耐烦。 但隔着一些人,林小柒看不清楚。 她又把视线转回来,看向对面的慕北卿。 本以为,两人见了面会有很多话要说。 她想跟慕北卿说说,他走后的日子,她的生活发生了哪些变化,比如她考上了他曾经的大学,现在画功也比原来好了,大提琴闲置了两年,最近又开始弹奏,她还在坚持跑步,身体已经比原来好多了…… 但真见到了,才发现,两人从无话不谈,已经到了无话可说。 她想说,他未必想听。 更何况,她已经不想说了。 物是人非最无奈。 该说的,都说了,该问的,都问了。m.biqubao.com 现在,她该走了。 “既然你很好……” “小柒。”慕北卿打断了她告别的话,把那支已经燃尽的香烟按在烟灰缸里,抬眼看向她,“我之所以想让你继续喊我北卿哥哥,其实是有个不情之请。”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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