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之凤舞九天_第三千二百四十二章 干干净净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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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铜镜再度沉默了一会儿,再度发出笑声,接着则是一阵震动。
  “军师,准备好了,可以立刻启程。”此时贾旺的声音传来,贾诩走到铜镜旁,伸手在后方轻轻一提,这才让后者进屋。
  徐州拿下之后,徐州刺史,叶欢向天子表奏糜竺,陈登升为别驾,东海王家的王修,升为治中,陈群则被叶欢调到了身边。
  原本,别驾一职,所有人都以为会是陈圭或陈登,但叶欢最终还是选择了糜竺。此举亦是在向众人显示,大将军不计前嫌。
  糜竺是深知其中原因的,虽然一向了解叶欢的为人,却也没有想到,刺史之位,会干脆利落的落在自己头上,且是实权。
  叶欢用人,向来如此,倘若让你虚位,一定会提前说清。否则,不会做表面功夫,糜竺的治政之才,亦不在简雍之下。
  关键十余年来的合作,双方互相了解,后者也清楚自己的思路。
  至于舅父陈圭,早已到了退隐之年,之前便有书信与叶欢。陈登吗,担当刺史,还需历练,可以预测,徐州当糜竺之后。
  徐州的一番人事变动,最让人瞩目的,无疑是东海王家的王修。此人不是没有名气,但与糜竺陈登相比,差得有些远。
  据小道消息,大将军亲书一封与王家家主,内容不长,治中之位,请前辈为欢举荐。欢当上表天子,为其正位,前辈辛苦。
  言辞之中,十分恳切,给足了王家的面子,王家对此感恩戴德,最终挑选了王修。真正的原因,便是他们全力相助叶欢。
  且是在黄忠的白马军刚刚到达北海,徐州战况还不分明之时。王家此举,也可谓赌上了身价,叶欢闻之,又怎会让他失望?
  至于王修是不是真正的大才,没关系,当年李韬和杨瑞有才吗?有也不是治政之才,但治理地方,他们的家族会劳心劳力。
  叶欢麾下的治政主官,都有自己的一套班子,在并州幽州早就形成了惯例。哪怕你尸位素餐,只要不捣乱,就不会影响发展。
  捣乱?王修敢,王家也不敢,叶欢可以给他们高官厚禄,地位名声,可一旦德不配位,大将军想动一个治中,吹口气般容易。
  等贾诩到了府门之前,看前那个等待的老者,急忙快行几步上前,先行施礼。今日他是要往定县去,陈圭特地前来相送。
  “陈大人,劳动了,诩此番也是去去就回,再来向大人请益。”对陈圭,贾诩是颇为尊敬的,不光因为身份,还有他的眼光。
  不是所有人都敢在强敌环伺之下,将广陵坚定不移的作为叶欢“飞地”的。且无论是陶谦,刘备,陈家始终牢牢掌握。
  “哈哈哈哈,去去就回,好,好得很,圭也该送文和才是。”对于叶欢麾下的第一智囊,陈圭亦毫不掩饰自己的欣赏。
  相比于庞统的天才横溢,他更喜欢贾诩的深沉,和老成持重。且与之言谈,很多话,点到即可,贾诩能理解的十分透彻。
  去去就回?短短四个字,但你要去深想,却能翻出千言万语。
  说话间,陈圭到了贾诩身边,挥挥手左右退下,前者方道:“文和,其实我陈家还有上万的精壮,文和要用,不需客气。”
  一个陈家,上万精壮,贾诩当然清楚意味着什么?汉末是人头税,世家大户,隐藏人口比比皆是,叶欢从未对此有过动作。
  但即使如此,上万精壮,也是一个可观的数字了,与广陵的“飞地”身份有所关联。陈圭此言,就是将所有底牌交给了自己。
  “陈大人,那是陈家的积累,以后广陵还要用之,诩就不需了,但大人心意,主公必定知晓,大人才是广陵定海神针。”
  陈圭闻言微笑摇头,连声道:“文和,此言太过了,反正老夫的话摆在这里,文和可一言而决,今日相送,还望早日回归。”
  “还,那诩拜别大人。”贾诩说着抱拳一礼,贾汪扶着上了马车,陈圭一直站在府门前,目送贾诩车队消失,方才回府。
  出了广陵,贾诩车队开始加速,奔出五十里之后,一队人马赶了上来。领头之人生的极为清秀,唯有他登上了军师的马车。
  “十三见过军师,前番之事,不出军师预料,毒王若是全力以赴,当可实现庞军师之举,但她与孙将军,乃是故交,又是主公……”
  上车之后,十三也不犹豫,便将近来的所见,和盘托出。话说到最后,隐隐就有为毒王分辨之意,他们亦是无数次同生共死。
  贾诩听了摆摆手:“十三,这些却不用说了,张离的心思,我知道,且她也从未刻意对诩隐瞒,亦不想主公再有丧子之痛。”
  十三闻言,面上波澜不显,心中却是巨震。丧子之痛?说的不会是别人,而是少帝刘辩,军师说起,却是云淡风轻。
  “军师,如今孙少将军就在营地,经毒王悉心诊治,已然没有性命之忧。后二公子战阵受创,于将军亲笔来请离师前往。”
  “嗯,二公子之事,当然极重,此间事了,你便回去护卫孙伯符,周公瑾也可与之一见,我倒要看看,他决定什么时候醒?”
  “是!”十三应诺,又垂首问道:“军师,那江东之处,又该如何?”
  “四个字,随机应变,你将事情,做的干干净净就行。倘若有所意外,需得立刻来报,人手方面,现在可有空缺之处?”
  “回禀军师,人员齐备,十三知道如何行事,请军师放心。”十三重重颔首回道,江东之处,贾诩之前就让他全权负责。
  “好,你办事,诩与主公素来放心,动荡?动荡也好,更能看清人心所向。只不过,该下手之时,还需等待号令。”
  贾诩闻言,微微沉吟片刻方道,说话间,眼中有厉芒闪过。
  十三一直低着头,并未直视军师,看不见对方的表情。如果看见,就一定会知道,军师此举,是有了什么重要决定。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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