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之凤舞九天_第三千二百一十四章 直欲飞起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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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贾诩快行几步,上前相扶,还不忘拍了拍糜竺的肩膀。
  “子仲,不需多想,能在今日率军献城,便是大功一件。将军向来一言九鼎,他对冀州甄家如何,子仲该看在眼里才是。”
  说完一句,又对陈群道:“长文,诩在晋阳之时,就曾听主公说起,言长文乃不可多得之长才也,今日此举,主公定然欢喜。”
  “贾军师谬赞,群不敢当大将军之赞。”陈群的表现恰如其分,他为刘备效力,最大的原因是身在徐州,却不似关羽太史那般。
  原本时空之中,曹操拿下徐州之后,陈群也是为前者效力。到了曹丕之时,官至御史中丞,便有了史上闻名的九品中正制。
  对陈群的才能,叶欢不会贬低,但这个九品中正制,他可以保证,不会再有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才会有五胡乱中华。
  在自己手中,大汉无比强盛,异族臣服,岂会让历史再演。
  糜竺心中,则要多了一份感慨,他和叶欢,称得上过从极密。徐州糜家能有今天的地位和财富,与大将军关系极深。
  当日刘备勾连曹操之时,糜竺是有过针对其的计划的,虽是投鼠忌器,却也要一搏。还是叶欢的亲笔信,该怎么做,就怎么做。
  大丈夫能屈能伸,宗族利益为上,欢不会放在心上,子仲亦不必为难。终有一日,欢会率兵扫平四海,子仲定可见之。
  叶欢素来有一诺千金之名,糜竺深信不疑,但今日面对贾诩,多少要有些忐忑。而今贾军师态度亲切,再度重复,一颗心落定。
  他的表情变化,自然脱不出贾诩的双眼,或者说,糜家的很多详情,都跳不出贾诩的掌握。他信糜竺是因叶欢,而倘若……
  糜竺在刘备入主徐州之时,当真有什么异心,或有什么过分之举。叶欢也许不会计较,贾诩一定会,且他更有无数的手法。
  可以说,这段时日,糜家的表现,是令贾诩满意的。糜竺心中,始终向着叶欢,如今拿下徐州,以糜家的地位,定要用之。
  想着,贾诩笑笑对远处招了招手,口中道:“子方,你怎生站在那处?过来,与你兄长一道,诩还有话要对子方说。”
  贾诩口中的子方,正是此时与徐州官员站在一处的糜芳。陶谦死后,刘备入主下邳,虽说糜竺依旧位高,但他的地位。
  就没有当日那般了,尤其是叶欢在时,无论晋阳还是下邳,糜芳都能混个风生水起。本来他就存着心思,要离开下邳了。
  如今定边军大军前来,贾诩军师亲领之重夺下邳,糜芳心中自是开心,但也不乏忐忑,兄长是给刘备效力的,他可没亲笔信。
  当日在晋阳,张叙何刚李韬等皆待之亲热,晋阳一众官员之中,糜芳最怕的,却也是贾诩。所有人,在军师面前都老老实实。
  叶欢是自己的姐夫,待他极好,但糜芳也知道,但凡似姐夫这般人物,雄才大略,最恨的就是有人对他不忠,岂能不慌?
  此时听得军师叫了自己表字,还显得无比亲热,所有官员随从投向自己的目光,充满羡慕。那一点忐忑瞬间不见,心花怒放。
  但那终究是毒士贾诩,糜芳尽量压抑着心中的欢喜,快行几步到了军师面前就要施礼。没想到,贾诩提前一步就扶住了他。
  “子方,大将军也时常提起你,言及糜家舍子仲之外,子方亦是可造之材。今日诩来下邳,待得有空,再好好与子方一叙。”
  这番话,配上温和的笑容,让糜芳顿觉身轻如燕,直欲飞起。
  “糜芳粗鄙,不敢与兄长同列,更怕不入军师法眼。”想了想,他还是施礼下去,口中恭谨的道,有贾诩此言,可见叶欢心思。
  谁不知道,大将军对贾军师,素来是言听计从。看来定边军一到,贾军师一来,自己也可以施展抱负了,不让陈家专美于前。
  “子方何有此言?切不可妄自菲薄,来,且为诩引见一番下邳一众贤达。”贾诩笑笑,轻轻拍了拍糜芳的肩膀言道。
  “是!”糜芳闻言顿时来了精神,应诺之后便在头前引路,为贾诩介绍徐州的一众官员,贾军师始终笑容温和,和蔼可亲。
  以至于下邳众人,都有些不相信传说之言了,面前这个风度极佳,言谈隽秀的文士,当真是令天下诸侯闻风丧胆的“毒士”贾诩?
  那边陈群看了糜竺颇有深意的一眼,后者只是微微一笑,坦然相视。他很清楚,贾诩如此为之,尤其厚待糜芳,就是叶欢心意。
  其实糜芳糜子方,并不是草包,关羽率领大军坐镇荆州之时,糜芳镇守公安,虽不说有什么大才,却也是中规中矩。
  至于糜竺猜叶欢的心思,也很准。唯有一点不同的是,叶欢更清楚这个世界,大世家的利益,很多时候,都是随波逐流。
  便是广陵陈家,在原本时空之中,又何尝不是如此?只不过陈圭的那一份左右逢源,长袖善舞,却在糜竺之上了。
  众人一番相见之后,糜竺便请贾诩进城,贾军师则是喊了他与陈群与之同车。上车之后,行车的速度,却一直很慢。
  “子仲,长文,徐州之处,二位的职责不变,各地官员,还需二位为贾某择优。眼下,程昱用计,决堤大河,主公赶往青州。”
  “什么?程仲德竟然用出如此毒计?他不怕天怒人怨?”听了贾诩之言,糜竺陈群先是微微颔首,再到后来,二人齐齐色变。
  “呵呵,天怒人怨?子仲也不需太过激愤,与程仲德而言,天怒人怨,又怎能比得上兵败山倒?”贾诩却是一笑置之。
  “大河决堤,方圆千里要为泽国,如此来阻挡主公的脚步,纯以军论,程昱算的精深。诩安徐州之后,还要往助主公。”
  “军师……”陈群说了一句,稍稍有些犹豫,见贾诩眼神鼓励方道:“军师方才言及,大将军得到消息,立刻便去?”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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