劝服张绣,拿下虎牢之后,叶欢便率军五军,坐镇与此。 不要误会,叶将军可没有让邹夫人奏乐的心思,他要在此处,等着广陵反攻的消息,只要消息一到,他就会依情而动。 方向有两个,豫州或是荆州,无论哪一边,都会是雷霆之势。 叶冬等人的到来,甘宁再无在叶欢身边护卫的必要,张绣前往晋阳之后,他便直奔蛟龙军港口,亦是蓄势待发。 站在虎牢关城头之上,叶欢正在看着城下士卒的训练。 训练?五军?这可是战时,战事紧急之时,士卒是要保存体力的。 不是五军?那就只有西凉士卒了,他们正在纵马,完成队形。 当日与张绣及众将相谈之时,叶欢便有言,会送他们重归故土。叶郎的话向来算数,至于今日的训练,是西凉骑军自愿的。 不但自愿,还士气高昂,士卒不时看向城头那个伟岸身影。还是那句话,他是敌人时,最为可怕,反过来,则最值尊敬。 “各位,说个事啊,你们想想,重归故土,咱也要衣锦还乡不是?衣锦还乡的前提是什么?你得有足够的银钱吧……” 当日在广场之上,叶欢召集西凉军将校士卒,上来便开宗明义。 “各位也知道,定边军的军饷,是最丰厚的。你们想不想,在重回凉州之前,赚上一笔?放心,不打仗,但有一定危险。” 听了叶欢之言,西凉兵将先是一阵兴奋,随即又稍有疑惑。 财帛动人心,任何时代都不能免俗,且天下皆知定边军的粮饷之高,军功之厚。叶将军说让我们赚一笔,肯定不是虚言。 只不过他有言在先,不让西凉军参与战事,那又有什么危险了? “别误会,我的意思是,叶某想请你们,担当一次雇佣军。” 此言一出,广场上是数千张懵逼的面孔,啥意思?没听过啊! 这不怪西凉士卒,叶欢的思路向来天马行空。雇佣军这三字吧,你要让白马军统领严纲将军在此,他会说,这活儿,我熟! “简单,西凉骑军,骑术精绝,叶某就想你们,帮定边军运送军资。有你们的本事,肯定又快又好,我信各位。” “当然,都是自愿,愿意参加的,本将军按定边主力的粮饷给你们算,满半个月算一个月,你在这儿拿,回凉州拿都行。” “之所以说危险,还是有一些的,万一遭到敌军突袭,可得护卫物资。当然,一般来说,都是我定边军打别人……” 听着叶欢继续诉说,士卒将校们面上的期待之色更重了。这个帐不难算,定边军主力的粮饷,几乎是曹军的两倍还多。 超过半个月就算一个月,零头也按半个月算,倘若自己干上两三个月的话,这笔收入,当真能让自己衣锦还乡了。 可以在这儿拿,也能回凉州拿,这话,叶郎说的西凉士卒都信。他们早就听说凉州现在与之前不同了,乡亲们越过越好。 “现在开始,有疑问的,直接问,叶某当场给你回答。愿意为定边军运送物资的,左边,不愿的,原地,绝不强逼。” 话音落下,就有很多士卒开始向左侧移动,当然也有人大着胆子发问,叶欢则详尽为之解释,如此,所有士卒都过去了。 原地变的空空如也,想赚的,当然占了绝大部分。及其少数的人,见同袍尽皆如此,也跟了过去,要不回家怎么说啊? 至于那一点危险,即使叶将军不解释,西凉士卒也没有太过放在心上。当兵吃粮,那一天不是刀头舔血?之前还没得赚了。 危险,再危险还能有之前与五军交手危险?关键在于,从军那么多年,我就没听说过,定边军的辎重队,被人偷袭几次。 于是乎,就有了今日的一幕,在几位将军的率领之下,西凉士卒人人听令,个个有劲。此事过后,他们就真的能衣锦还乡了。 “潘将军,怎么样?西凉铁骑的实力,当真不俗。有他们当运输队,能让我节省不少的民夫,说不得还能建立战功。” 看了一会儿训练,叶欢便对身边的潘凤言道,后者昨日方至。 潘将军闻言点点头,正色道:“西凉铁骑的战力,还在匈奴乌桓之上,若不是有将军在,带出定边军,他们当真可称天下第一。” 虽非骑军将领,但潘凤的眼光摆在那里,随着训练,西凉士卒的士气在不断恢复。而他们的单兵素质,亦不下与定边主力。 回头想想以前的边军,若不是出了叶欢,骑军战力也难以与眼前的西凉铁骑相比。嗯,唯一能比的,就是公孙瓒的白马义从。 “仲鸣兄,欢没让你夸我,不过吧,雇佣军这种事情,也只有叶某干得出来。你看着吧,我估摸着,打完仗,也有不走的。” 叶欢之言,颇有些洋洋自得之色,以后的后勤,都是这种水准? 潘凤闻言笑了,这样的叶欢,显得更加真实,也更然亲近。 “对,这般事,也唯有将军你干的出来,我听严仲甫提过一次,现在还有点想念以往了,有些事,干起来是会上瘾的。” “哈哈哈哈哈……”想起当年与严纲之事,叶欢不由一阵大笑,接着道:“潘将军说的是,严纲将军一打仗,首先惦记主将。”biqubao.com “哈哈哈……将军你啊……”潘凤听了,亦是哑然失笑。 “潘将军,我现在希望,孟德兄与董仲颖能再顽强一点,此战之后,叶某怕是就没有对手了,想起来,令人唏嘘。” 看着叶欢连连摇头,潘凤心中倒也有些感慨,叶欢显然不是作态。曹操董卓,皆是强敌,一战定鼎,天下何人再能抗手? 当一个酒久经战阵的将军失去对手,的确会产生一种空虚感。 “将军,既然有此想,击败强敌之后,将军可再为大汉,开疆辟壤!”想了一会儿,潘凤眼中一亮,再度出言颇为激昂。 “开疆辟壤?”叶欢闻言,亦是一愣,接着不住颔首。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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