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之份,叶欢会告诉你,到了汉末,你更能体会其中含义。 关云长兵败麦城,刘备能举倾国之兵,挂孝伐吴,并不出奇。 一意孤行,不听劝阻?反正在叶欢眼中,不是这样的。荆州失去,隆中对没有了基础,刘备是奋力一搏,才有一统天下之望。 只不过,他失败了,陆逊在夷陵的一把火,烧尽了他的梦想。 但对刘备而言,三兄弟起于桃园,归于桃园,是否也有欣慰?想想他托孤之后,弥留之际,应该可以看见桃园和兄弟。 叶欢就是这么想的,无论后世别人如何评价刘备,但这一点,皇叔问心无愧。桃园结义,也成为今后人们效法的对象。 别人的优点,要学习,穿越汉末,叶欢亦是以兄弟待典韦、张飞、赵云、张辽,他们的义气深重,不会在桃园兄弟之下。 父亲的为人处世,永远会是儿子效法的目标,叶恒不会例外。 看着一个天才不断的成长,是令人欣慰的,尤其这人还是兄弟。 “行,那我先去见过黄将军,不过你要去,得换上白马军服。我军前来东海,需听黄将军军令,俊弟你千万记住。” 与洪俊说话,叶恒俨然一副长兄口吻,严肃之中,亦有关切。 “大哥放心,稍有差错,你揍我!”洪俊毫不犹豫的道。 “战阵之事,不可玩笑。”叶恒眉头一皱随即放开:“去吧!” 棍棒底下出孝子,在汉末可不止叶家一家,尤其是将门之后。似李强,赵青,典满,洪俊,何超,谁不是被打大的? 犯了错要挨打,被打还得站稳,千万不能哭,贯穿他们的童年。 父亲能打,母亲能打,另一个能打的,就是兄长。什么,你说叔父们?他们一般对自己儿子有多狠,护起侄子就有多尽力。 叶欢肯定是带头的那个,典满曾经拆了叶家的院墙,何超和洪俊也偷过他的马车,叶将军不但不以为意,还夸奖有出息。 “诺!小弟就用眼睛看,没有军令绝不出手。”洪俊答应一声转身飞马而去,数十骑随他,分散阵型飞快的没入黑暗之中。 赵宁见了,靠近叶恒轻声道:“大公子,就这么放他去了?” “俊弟有将者之姿,大战之中,越战越强,恒要与之机会。放心,俊弟心中有数,战局在前,一切自当以战局为重。” 叶恒说着,语气十分坚定,对洪俊,他亦是极为看好的。 “嗯,大公子这么说,我也放心了,小俊的确比我强多了,此去东海,小超也在黄将军麾下,兄弟们亦能一见。” “宁哥,你呢,要是不天天在恒右近,也不比他差。” 赵宁立刻摇头:“在大公子身边护卫,是宁心中所愿。” 叶恒也摇摇头,他毫不怀疑赵宁之言,冀州大战中,对方无数次挡在他的身前。再锋利的长矛箭矢,也不会皱一下眉头。 “好了,先奔白马军驻地,恒要向黄将军请命。” 说话间,继续前行,待得天色蒙蒙亮之际,一行到了榴县地界。远远的就见前方一众夹道而迎,百姓手中的瓦罐,冒着热气。 之前就有白马义从的斥候前来传讯,言及在榴县,会得到乡亲们的迎接。叶恒见了,快马上前,提前下马,步行而上。 赵宁带着护卫,随在身边,眼神之中那份警惕,始终不去。biqubao.com “来者可是大公子?”声音响起,为首之人迎了上来。 一席蓝袍,颇具气度,恰是东海王家的二公子,王灵。 黄忠率军扫荡东海,王家出了全力辅助,在他们眼中,这是接好定边军的最佳机会。亦是在战后,掌握东海的关键。 为了民心军心,黄忠并未对王二公子隐瞒援军前来的消息。但令二公子格外兴奋的是,率军来援的不是他人,而是叶恒。 晋阳叶家,大公子叶恒,庶出不假,但毕竟亦是庶长。且闻听叶家众兄弟,对这位大哥都极为尊敬,王灵岂能不亲来? “哦,原来是东海王兄,有劳远迎,有劳远迎。”有白马军的情报在前,叶恒当然清楚眼前为谁?这种场面,对他而言…… 那是驾轻就熟,岁数渐长,大公子的为人处事亦越发通润。 王灵闻言,笑容灿烂,上前一步躬身为礼:“王灵见过大公子。” 叶恒快行几步相扶:“王公子,何需多礼?恒亦闻听公子之名。” 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就让王灵心中舒畅,见礼之后又道:“榴县百姓,听说大公子率军而来,皆箪食壶浆,随灵来见。” 叶恒点点头,对王灵身后几个理正,蔷夫状的老者,拱手为礼:“恒代父帅,谢过各位之情,劳动了……” 说完又对王灵道:“王兄,一片心意,恒心中感之,但军中规矩不可乱,百姓劳军之为,定要由军中承担的。” 那些老者连忙还礼,见了叶恒的风度,亦不禁心中暗赞。都说晋阳叶家书礼传家,当年没见过叶将军,叶大公子当风度翩翩。 “大公子,小弟今年十七,该称大公子为兄。”王灵一笑,正色道:“公子放心,黄将军有过训示,弟知道军中规矩。” 叶郎定边,所到之处,从不扰民!百姓迎之,叶郎也从不会让百姓吃亏,他们花费的食物,物资,之后最少双倍补回来。 叶欢一直是这么做的,以至于大汉百姓,都清楚定边军的规矩。给别人劳军,心中或许会有点顾忌,定边军,绝不在其列。 叶恒正要客气几句,忽然远处来了一彪人马,为首之人在马上高呼:“大哥,大哥,何超来了……”声音雄浑有力。 大汉后勤军统领,何满仓之子何超,入军之后便在白马,何将军亲自与严纲将军说起,要从严对之,不留情面。 与洪俊一样,何超也争气,冀州之战后,升任屯长。此番听闻大公子率军来援,黄忠眼中,何超就是最适合迎接的人选。 “贤弟……”叶恒闻声,面上立刻露出喜色,口中说着,快步上前相迎。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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