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之凤舞九天_第二千七百七十八章 后起之秀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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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纲与张燕庞统一边说着,自觉的压低了音量。
  麯义挥笔一蹴而就,与庞统及二将看后,立刻送出。
  帅帐之中,军事探讨的意味极浓,同一片天空下,一队骑步混合的军列,正在乘夜行进。天气渐暖,夜风也变得颇为和煦。
  队伍前列,一员战将全身缟素,身边的亲兵,亦以白布裹盔。
  “校尉,按眼下的行军速度,明日黎明之前,我军就能到达东海。小五哥他们已经抵前侦查了,很快定会有消息传回。”
  身边司马递了水壶过去,压低了声音:“大公子,身在军中,便是如此。此时还是战时,公子当要保重,才能克敌制胜。”
  后者颔首,接过水壶喝了一口,姜茶下肚,胸腹间暖意升腾。
  “宁哥,恒无妨,只是感念祖母,我心中有数,不会误了战事。”
  说话的正是叶家大公子叶恒,给他递水的司马则是赵大壮之子赵宁,当年的十六什亲如兄弟,下一代亦是关系极好。biqubao.com
  赵大龙之子赵青跟在叶信身边,李长生之子李强则久随叶毅,叶恒的一曲之中,除了赵宁之外,尚有洪彪之子洪俊。
  接到麯义将军军令,前往东海,接应黄忠将军的白马军。叶恒是在路上收到祖母故去的消息的,心中亦是悲痛。
  长幼有序,嫡庶有别,在汉末是常事,原本时空中,哪怕袁绍过继成了袁成长子,袁术也一直看不上他,袁基才是嫡长。
  有些根深蒂固的东西,叶欢也没法改变,但对待儿子,他心里并无太多的嫡庶之分。自己做,也在影响着家人。
  叶恒十三岁就入了军营,当他成年之时,有些事,不可避免的到来了。叶欢是特地让儿子回家,为他舒缓情绪。
  娶了司徒杨彪之女,十六为之立字,与之交流最多。大公子心里,父亲对自己是十分疼爱的,另一个,就是老夫人了。
  老夫人并非穿越之身,但不要忘了,叶恒是叶家这一代第一个男丁。其母紫菱是她放在叶欢身边,有传宗接代之功。
  因此,老夫人待叶恒是与众不同的,格外宠爱,甚至比叶信都要多了几分。此番曾祖母故去,想想幼时,叶恒自然深有感触。
  回晋阳,给曾祖母送葬,那是他第一个想法。就算军中军令如山,这也算不上违规,汉代是以仁孝治天下的。
  但很快,他收到了父亲回归晋阳的消息,与之同来的,还有父亲的亲笔信,写给他和叶毅,让兄弟两专心军中。
  父亲之命,叶恒从来不会违抗,况且那只是第一想法,随即就被否定了。换做他人倒还罢了,可自己的身份?
  大战之时临阵换将,亦是对麾下兄弟的不负责任。虽然叶恒也清楚,他的一曲士卒,是不会因此对他有所微词的。
  大公子自己全身缟素,士卒们亦有很多主动要求如此,叶恒拒绝了。至于赵宁洪俊和那些亲兵,则都受过老夫人的恩惠。
  说是一曲士卒,却是当年贾军师为之精选的,内中有各大骑军,无数精锐。加上叶恒叶信哥俩这边一声叔叔,那边一声伯伯。
  看着他们长大的定边军众将,又怎会对两位公子吝啬?说不得有求必应,无论装备还是训练,叶恒的麾下都是顶尖的。
  全曲上下两千六百多人,满编三千,是普通编制的三倍,就曲而言,人数上仅次于三大王牌,冀州之战,他们鏖战不断。
  实战,永远是检验一支军队战力的最好标尺,常山关,叶恒遇上文丑,魏郡南,再有颜良高览曹纯,多与名将交手。
  与强敌血战,大局之中历练,叶恒和麾下士卒,越打越强。尤其是洪俊,冀州大战,他从伍长开始,凭战功升到屯长。
  这还是压制了,将门虎子,在定边军,永远要比别人多立战功。到现在为止,叶恒的军职,还只是个校尉,可见艰难。
  “大哥,马上就要到东海了,之前军情,黄忠将军和臧霸将军在此与刘玄德对峙,对方的实力,终究要我们自己去看。”
  片刻之后,一将飞马到了叶恒身边,洪俊的声音浑厚有力。这声大哥是他从小喊到大的,叶恒说了多次,干脆由他了。
  “你是想做先锋,去看看刘备军的实力?”扫了对方一眼,叶恒很清楚,这句开场白的言外之意是什么。
  “大哥高明,军情之处,就该身体力行,俊请为先锋,先去为大哥打探。大哥放心,俊会谨慎,绝不干扰黄臧二位将军。”
  “哦?”叶恒的双眼微微一眯,这话说得,我咋就不信了。
  十六什的这些将门虎子,都已经踏上战场,亦不辱乃父之名。论武艺的话,汉中之战前,长公子叶信是妥妥的第一。
  但汉中之战后,典韦将军之子典满异军突起,不到十二岁就能冲杀万军,与敌军顶级猛将分庭抗礼,又一位天才。
  不过叶信典满的武勇谁高谁低,现在不好说,长公子的统军亦是有目共睹的。凉州营统领,是一步一个脚印走出来的。
  在叶恒眼中,洪俊和叶信当年很像,自幼习武,除了叶信典满之外,他比之叶毅也就是一线之差,称得上非凡。
  且对战阵,有着一种天生的直觉和敏感。那是刘亮给他解释的,一到关键时刻,洪俊的第一直觉,往往就是最正确的。
  大战之中,他的很多指挥和调整,与那些身经百战的军官,别无二致。这种情况,你也只能用天赋去解释。
  常山关之战,是叶恒一力压着洪俊,否则,与赵大龙联手对付文丑的,一定是后者。大公子看来,我是主将,该身先士卒。
  士卒也好,军官也罢,经历实战,总会越打越强。但其中也有上下高低,洪俊就是一日千里的那一个,进步飞速。
  有没有信弟当年强,叶恒不清楚,但他知道,远远在自己之上。此处大公子不会郁闷,定边军的俊才,总是如雨后春笋。
  何况,洪俊在他心中,亦是兄弟之份。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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