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晚歌面前的男人躲得快,而对方也没真的想要他的命,刚刚那把剑怕是真的扎到他身上了。 “离我的妻子远一些。”奈尔瑞斯愤怒的声音从门口传来,晚歌心中一惊立即抬头。 “妻子?”男人直接大笑:“奈尔瑞斯阁下,安歌不喜欢您,您应该察觉到了的。” “我们之间的事情,与你无关,她没有承认不喜欢我,那就足够了。” “您这是自欺欺人,大天神想要什么样子的女人没有?为何就非得要我的爱人?” 奈尔瑞斯直接将对方一脚踹飞,什么叫做他的爱人?明明安歌才是他的未婚妻是他的爱人。 把不相干的人踹走之后,奈尔瑞斯一把将人拉入了怀里,一只手扣着她的下巴,极其热烈的亲吻,直接就把晚歌给亲懵了。 过了好一会晚歌才反应过来把人推开,只是奈尔瑞斯又把人摁住亲了。 “安歌你是我的,只能是我的。” “奈尔瑞斯!放开我,不要让我讨厌你。” “那你就讨厌吧,反正你也不喜欢我。” “我没有不喜欢你,真的!”晚歌无奈的叹了一口气。 “我才不要相信你说的话了,你骗了我!你说你不喜欢跟人接触的,可你的发小你的青梅竹马,说你喜欢拥抱的。” “奈尔瑞斯,他也不了解我,我跟他没有关系,以前没有以后也不会有。” 奈尔瑞斯听着晚歌说的这个话,为何他总觉得那么熟悉。 “才不是,我都知道了,你以前喜欢他,是因为他不愿意带你走,你才把它放开的。”m.biqubao.com “你也说了,他不愿意带我走他把我放弃了,所以我不会回头。我以前确实喜欢过他,但我跟他真的没有关系,不是恋人,长大后就连拥抱都没有。” 确实是没有做过那些事情,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但是到了一定的年纪也懂得避嫌。 虽然两人还是经常会在一起,但不会像小的时候那么亲近。 本来想着长大后结婚了就可以亲近一些了,所以不需要那么着急,可没想到他们我们还没有正式在一起,魔王就告诉她,她需要联姻,她不能喜欢他。 “真的吗?”奈尔瑞斯感觉自己确实有被安抚到了一点,只是还在担心安歌会不会骗他。 “我向你发誓,向你保证我所说的话没有一句是骗你的。” 自己绝对不会回头,因为她不是原主,所以永远也不会喜欢上血族那个小王子的。 奈尔瑞斯目光又落在了晚歌刚刚被亲肿了的唇上:“对不起…是我受到了刺激。” 说这句话的同时,奈尔瑞斯抓住了她的手。下一秒,奈尔瑞斯就握着他的手,一掌打在了自己的脸上。 晚歌瞬间收回了自己的手:“奈尔瑞斯!你在做什么?” 精致漂亮的脸颊瞬间泛起了红,如果不是神族体质怕是已经肿起来了。 “我伤害了你,我该承受的,如果安歌觉得不解气,还可以……”奈尔瑞斯说话的同时一把剑出现在手中。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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