晏衔:“……”小瞧谁呢? 他和她的成绩一样! 只不过他一个大男人不好锋芒太露,又因为女士优先,才把他压在了后面好不好? 即便老大拿了“第二名”,在整个南市也引起了轰动。 一个舞刀弄枪,初中就辍学的糙汉子,竟然打败了一干学习多年的酸腐文化人,这绝对是个奇迹。 瞅瞅,瞅瞅! 他们老大武能打得下地盘,文能考得上大学…… 对了,他们老大还能下厨,那厨艺杠杠的~ 郁葱在高考里拿到了市头名,可谓是大出风头,填报志愿前得到帝都几大院校的争抢,但她毅然决然的选择了哏都大学。 别以为她放弃了什么重大的机遇。 她是这么想的,以后每个市的高考状元都去了清北,到时候她也不过是芸芸众生罢了。 再说,哏都大学也不比帝都差什么,而且她这样也算是做了“鸡头”,顺便还能兼着在这边的职位。 日后还有五险一金,六险二金,七险三金,通通都不会少。 晏衔是个粑耳朵,小罐罐去哪他就跟着去哪里,自然也填报了哏都大学。 蔡主任和隋老,高兴的合不拢嘴。 把开学典礼搞的像个人表彰大会。 这天郁葱坐在最前排的位置,身边是教育部和校领导们,报社也过来拍照,别提多风光了。 虽然晏衔也和她挨在一起,但都被明晃晃的忽略了。 表彰大会……不,开学典礼上,校长拿出二十块钱奖金和一支印着哏都大学的钢笔。 郁葱在底下无数双羡慕的眼神中,双手接过奖品,心里甭提多开心了。 比她拿到人生中的第一份工资,还要开心。 在轮到她发表感言时,说得那叫一个慷慨激昂。 “我毕业已经有段时间了,作为荣誉知青下过乡,去过大西北,尽管期间发生了很多事,我在学习上却一直没有松懈过。 每天晚上不管我白天干了多少活,身体有多累多疲惫,都要学习一到两个小时,才会睡觉。 翻烂了课本我就读报纸,读得多了,也就有了灵感,试着给报社投稿……” 她洋洋洒洒地把自己文章屡次刊在报纸上的事,小小的炫耀了一下,使得下面的新生越发崇拜她了。 隋老邀请了郝校长和刘书记一起过来。 他们坐在了大会堂的最后一排。 隋老素来低调,排的位置就挺靠后的。 等到郁葱讲话的时候,搞得郝校长越来越紧张,听到后面还哽咽起来。 刘书记亦然,他是真的把晏衔当作自家后辈,不然当初也不会力排众议,推荐他上工农兵大学。 此刻,他看着这个孩子凭借自身实力赢得顶尖的成绩,也是与有荣焉,眼眶发红,嘴角却咧到了腮帮子。 隋老的表现是最冷静的,因为他早就激动过了…… 大学是有宿舍住的,但因为新生比往年激增,哪怕扩建了新楼,还是不够住的。 郁葱高风亮节的把自己和小哥哥的宿舍,都给贡献出去。 五大道的小洋楼不比挤挤挨挨的宿舍,住的舒服? 二人投入到学习的同时,也没忘了众多兼职。 郁葱每日都心情舒畅,享受着同学的崇拜,师长的疼爱。 晏衔还时不时炖汤给她补身子,她的身子骨在傻的那十年里伤了底子。 如今通过好吃好喝的养着,倒是比曾经好了不少,只是仍旧比常人稍弱些,也因此怎么胡吃海塞都胖不起来。 因为她有专门的特助办公室,平常就带着狗子们一起上学。 学生们也都认识了狗子们,想套近乎,但它们却太高冷了,一副闲杂人等速速远离的高傲姿态。 牛牛的体型有些发福,平常也不用犁地干活,院子里种满了它爱吃的嫩草和地瓜,无需主人喂食,它都能自给自足。 它每天还学着狗子们摇尾巴,整个牛看起来狗里狗气的。 郁葱觉得牛牛一定是和狗子们混熟了,以为它自己也是狗呢! 这天晏衔擀好了面条,见小罐罐过来,骨节分明的大手,把面条下入开水锅里。 雪白的面条翻滚,加了两遍凉水后,就已经熟透。 他拿着干净的大碗,盛面,控水,放上切得细细的黄瓜丝和豆芽菜,再舀上炸酱,动作一气呵成,一看就干过无数次了。 “老晏,这个天底下最会做饭的丈夫,不如你会疼媳妇,而最会疼媳妇的丈夫,不如你会做饭。” 郁葱捧着咸淡适宜的炸酱面,非常满意。 晏衔被小嘴儿哄的心里发飘,恨不得一天十顿饭的伺候。 二人刚吃完饭,就接到枣岭农场温文彪的电话,先是恭喜二人考上大学,之后才把劳改农场舒白藤的死讯告知。 郁葱听到女主噶了,本来还挺开心的,但后面又听温文彪说舒白藤死在火灾里,尸体被烧的面目全非,左邻右舍还给搭进去三口人,就感觉有些不对劲了。biqubao.com “温哥,常言道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舒白藤不仅心狠手辣,心机也不弱,您还是交代下面好好查看一下尸身,再次确认一次身份……” “郁特助提醒的对,我这就让人过去。” 温文彪撂下电话,就坐上拖拉机,赶去劳改农场。 王场长因为无故起火,正在写检讨书,见到温文彪过来,就感觉这人有事。 耐心听完,王场长觉得这人脑子有坑,压根不信,但等温文彪说是郁特助提醒的,他才郑重起来。 人家郁葱是哏都的高考状元,那脑子就不是正常人的脑子,按理说不会无矢放地。 两位场长带着卫生员立马就过去了。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王场长,温场长,初步鉴定这具尸首,为女性,年纪在二十岁出头,应该生育过。” “靠!舒白藤只小产过,可没生育过!”温文彪一拳头砸在身侧的树干上。 这还有什么猜不到的? 这女人故技重施,不仅金蝉脱壳,还连带着邻居一起送命。 可惜上次李家的火灾,基本没留下什么证据,被她的狡辩给逃脱了。 “这女人就应该直接吃花生米!要什么证据!”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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