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葱还不知道大西北的那些事。 她忙里偷闲,让小哥哥给自己开小灶。 由于展销会只管中午一顿饭,道观里的爷爷们又都偏爱素食,她那馋瘾就犯了。 晏衔耗时两个小时,才炖好了猪蹄汤。 炖好后,他就煮上米饭,并开始准备硬菜。 他先把泡在水里的红烧排骨拿出来,剁成一块一块的,过清水焯。 烧火,下油。 切几片姜扔进锅里,待油温上来,将排骨倒进锅里炒色。 等把排骨的色上得差不多了,依次往里面放调料。 排骨做好,晏衔又麻利的炒了四个素菜,这是给姥爷他们这些修行人吃的。 饭菜出锅。 郁葱便去送饭。 她把素菜给易天师和玄尘子送过去,又喊了燕老爷子过来吃饭。 土灶的锅有点大,一不留神,就落下一块圆白菜。 “吧嗒!”晏衔扒拉到狗食盆里。 小青、小玄、大黑,这三只黑色的狗子们都在排队让燕老爷子梳毛,只有白色的汤圆最馋肉,一直守在厨房。 它听到饭盘里落饭的声音,嗖嗖的冲了过来。 小尾巴一路跑过来都是翘起来的,可当看见饭碗里的是圆白菜后,尾巴都耷拉下来,无声的表示出它强烈的失落。 仿若在无声的说,弄得人家以为有肉吃,白激动啦! 郁葱回来就看到这一幕,被汤圆给逗的咯咯笑,从红烧排骨中夹了四块排骨放到一边,然后又把馒头撕开,放到另一边。 “汤圆和哥哥们,一狗一块,先晾晾,等凉些后,就能吃啦!” 晏衔把几个菜端上桌后,又拿了几只碗,盛上猪蹄汤。 猪蹄的骨头是要给狗子们啃的,未免它们直接吞下去,猪蹄被切得很大。 四块就是一只猪蹄,一共就两个猪蹄,郁葱的碗里被他盛了六块,都要放不下了。 剩下的两块在大汤盅里,这是给燕老爷子留的。 “老晏辛苦了,多吃些。”郁葱把自己大碗里的猪蹄,分给小哥哥两块。 燕老爷子还没进来,就远远地嗅到食香,口水分泌旺盛。 以前他一年到头都沾不到多少荤腥,自从外孙媳妇过来,他基本上是每天都能吃到荤菜不说,素菜的油腥也十足。 他感觉自己的身体,也愈发有精气神了。 说到底还是吃的好了。 可当想到用不了几天外孙和外孙媳妇,就要回哏都了,他们祖孙吃同一锅菜,同一锅饭的机会不多了,难免有些惆怅。 罢了,做人要懂得知足。 上天能让他在有生之年再见到亲人,又知道外孙和侄子皆过得幸福,便也足够了。 燕老爷子整理好情绪,才迈着大步进去。 狗子们也都撒着欢的跑在前面。 一顿饭吃得热火朝天,连骨头都被狗子们坚固的牙齿,给嘎巴嘎巴嚼烂了…… 这日是展销会的最后一天,郁葱利索帮着获得展位的工厂清光库存,就提早下班,去购物了。 他们的差旅费是预支的,即使将剩下的带回去,那也是充公的,还不如花干净呢! 等到了商场,郁葱和小哥哥,同温队长、花蛇、燕韫玉分开,约定好下午六点在此处集合,就开始分头购物。 他们的学习能力不错,已经不用再亦步亦趋的跟着她了。 郁葱也想买点隐私的东西,被几个大男人跟着自然就不合适了。 她买了六套道服,又选购了合适尺码的鞋袜。 这一套衣服穿出来,就非常体面了,绝对比打补丁的好看太多了。 然后,她给小哥哥挑了两双皮鞋和一条皮带。 男人穿鞋太费,也不知道是不是吃鞋。 “老晏,衣服我就不给你买了,咱家还有不少我攒的料子,等回家我给你做就行。”郁葱不想太高调,这个时候私底下还好说,但大面上还是从众的好。 “我有小葱就足够了。”晏衔有“葱”万事足,道“还有不少钱呢,小葱给自己买些吧!” “我什么都不缺,这些钱我想以姥爷的名义,把卷云观上面那块荒林给买了,估计还有剩的,再盖一栋小别墅,等形势好了,咱们可以这边住住,那边再住住。” 郁葱住在客院,可没少大鱼大肉。 道门忌讳多,人家不说,但她也不好意思一直胡吃海塞。 “最近观里的香火旺盛,名气也足了,买那块地应该不难。”晏衔知道小罐罐是为了他,才愿意在这边买地,这都是在帮他尽孝心。 得妻如此,夫复何求? 等到集合的时候,温队长买了好多的布料和棉花,燕韫玉买了钢笔、连衣裙、外套、书籍,而花蛇则买了好多特产,一个大包裹里全都是各种小零食。 这样一对比,郁葱是所有人里买的最少的。 回去后,她吃完饭就找燕老爷子聊正事,并递上一张存折。 “姥爷,您看这钱够吗?” “这边山上的荒林不算大,大概有一两亩,这钱足够了。”燕老爷子瞟了眼存折,捋着胡子点点头。 别看他面上淡定,其实心里早就耍了一套拳法。 买了地,盖了房,不就是说明还会来港城? 他还能再见到外孙和外孙媳妇! 郁葱笑问道“需不需要找个人,走个后门什么的?” “你们小两口放心吧,姥爷给你们办。”燕老爷子已经不是之前的燕老爷子了,他送几张平安符,人家就巴不得主动给他开后门。 “那可辛苦姥爷了。”郁葱是个有想法的人,道“别墅不需要太大,就我和老晏,还有姥爷住,两三层,四五百平米就可以,客厅要挑空的,气派体面些。” “放心,姥爷找我师傅他老人家亲自给把关,保证把风水给看得仔仔细细。”燕老爷子已经想好怎么麻烦师傅了。 郁葱想了想,道“我估计吧,要是顺利的话,半年后的展销会还会请我来给协助翻译什么的,到时候说不定还能给监工啥的。”biqubao.com “半年后,那么点的小楼一两个月就盖好了。”燕老爷子摩拳擦掌,迫不及待。 接下来,郁葱又嘱咐姥爷一通要小心汉奸,并把白俊挖她和小哥哥的事说明。 燕老爷子的警惕性,转瞬提高……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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