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若是留在父母兄长身边,受了委屈,有娘家人出头,即使是东宫,你大伯也是能说得上话的,你岂不是过得更好些?” 里屋没有半点声音。 宋九来了大福寺两日了,隔壁院里的顾家母女都没有现身,倒是令她有些意外。 第三日清晨,宋九准备找个机会劝魏贵妃回京城去。 早上跟着听完经书,宋九去堂前吃斋饭时经过祈愿树,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正挑着一担水往前走。 宋九脚步一顿,身边的丑奴忍不住开了口:“三婶,前头挑水的是顾家小女。” 对呢,顾家小女千金之躯,怎么在大福寺挑起水来? 于是宋九和丑奴一同跟了上去想探究竟。 就这样跟了一路,来到了大福寺的后山,这儿是片农田,是大福寺僧人们劳作之地,这院里的斋菜都是他们亲手种出来的。 这个时间段,僧人们已经回房了,而顾彩芬正是避开了这个时间挑着水过来的,她熟稔的给地里的菜苗浇水,甚至在劳作时,脸上露出了久违了的笑容。 这一大块菜地是顾彩芬亲手种下,而这件事便是她娘也不知道。 自打来了大福寺清修,顾彩芬总是想不明白自己为何会落到这境地,心头烦闷无处发泄,后来无意中看到僧人种菜,她开始找到了事做。 顾彩芬才发现,她所喜欢的不是去国子监读书识字,也不是在闺房里做女红,而是守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看着自己亲手种下的菜苗一天天的长大。 顾彩芬利用种地的劳累来排解心头的烦闷,也渐渐地忘了京城里的烦扰,这也是她这两日死活不愿意去隔壁院里讨好贤王妃的原因。 浇了水,顾彩芬又除了杂草,这才心满意足的挑着空水桶离开,走时还哼着小曲,可见心情很不错。 暗处的宋九和丑奴在看到顾彩芬穿着棉布粗衣离去的背影,两人忍不住笑出声来。 “三婶,我倒是头一回在贵女的身上看到了不一样的自由,她怕是乐得在大福寺里清修。” 宋九一家是从乡下而来,她太了解这种每天看着菜苗一点点长大的乐趣了,而她万万没想到的是这顾家小女竟是歹竹出好笋,与她母亲完全不同。 宋九和丑奴回清修的小院,没想才踏入小院就听到隔壁院里杨氏压着声气咬牙切齿的训着女儿。 “……娘怎么交代你的,……不争气……气死我呢。” 丑奴八卦的心情顿起,于是飞身而起坐屋顶上看向隔壁小院,就见顾彩芬挑着扁担和水桶的样子被杨氏撞了个正着,这会儿跪在地上双手举着扁担,很是吃力,还要听母亲的教训。 这杨氏更是搞笑,她骂了几声后又停下来,还踮起脚尖往隔壁院看,可惜人太矮根本看不到,只得贴着墙听动静。 杨氏见隔壁院里没有声音,想必贤王妃去佛堂吃斋饭去了,这才放心的回到女儿面前,手里拿着鸡毛掸子朝女儿的屁股上打了几下,气极败坏的说道:“最后一个机会了,你一天到晚的关在屋里不出来,一出门就去去浇水了。” “你这模样要是被贤王妃瞧见了,不得被人笑话了去,你怎么这么不听话呢?娘教了你这么多,弄是一句也没有听进去。” 杨氏说到气头上,又忍不住拿起鸡毛掸子打了两下。 顾彩芬吃痛,闭上眼睛,倒也是个倔脾气,任由母亲怎么打也不吱声,可是越是这样越是惹怒了杨氏。 坐在屋顶上看热闹的丑奴都有些受不住了,心思一动,捏起一块小石子朝隔壁院掷了过去。 那小石子正好打在杨氏的鸡毛掸子上,鸡毛掸子应声落地,杨氏的虎口还被震得有些吃痛,她疑惑的看着落地的鸡毛掸子,不明白怎么回事,咋突然掉地上了? 杨氏要刚捡起来,鸡毛掸子又落了地,虎口更痛了。 顾彩芬察觉到了异常,她下意识的抬起头来,就这一眼看到了隔壁院子屋顶上坐着的丑奴,顾彩芬一脸的震惊,亏得丑奴还朝她露出笑脸。 没了鸡毛掸子,杨氏用手指着女儿,“将那块地还给寺里,你不准再去种地了,你听到了没有?” 顾彩芬的面颊红了,终于有了反应,杨氏以为是自己说到了点子上,怒道:“怎么,一说要你还回去,你就来劲了,我跟你说,你若是不能抓到这个机会嫁到东宫去,我就跟你断了母女的关系。” 顾彩芬再也受不住母亲的这番话,放下了扁担,眼角余光看了屋顶一眼,见上头的人不见了,她心头吃惊,连忙抬头看去一眼,屋顶上的人果真没有坐在那儿了。 所以刚才母亲逼她嫁入东宫的这种话,隔壁是没有听到的吧,顾彩芬抱着侥幸的心理,不顾母亲正在气头上起了身,将母亲强行拉屋里去。 隔壁院里,丑奴从屋顶上跳下来就进了里间。 宋九正在收拾东西准备回京城去,丑奴一进来却没有帮手,反而一屁股坐下来,试探的开口:“三婶,要不我们再留两日呗?” 宋九看向丑奴,一脸无奈的说道:“你看中顾家小女了,你想留下来给她一个机会?” 丑奴的心事被点破,但还是忍不住点头,“其实这顾家小女吧也有小心思,我听小团子说过,在国子监的时候也想着嫁入东宫。” “不过在京城里的贵女中,就顾家小女这样的人还挺单纯的,而且若不是她母亲逼迫着,大概也不会如此急功近利因此被人利用。” “圆子弟弟是太子,他的婚事由不得他做主,既然如此,不如找个心思单纯些的,而且武将家的女儿也直爽,我看那顾家小姐就是被长辈压住了天性,想来圆子弟弟娶了她,指不定将来会动真感情。” 宋九停下手中的动作,在丑奴身边坐下,头回听到丑奴对一位京城贵女评价这么高,以前她可是看不上京城贵女的,嫌弃她们扭捏造作。 “你当真看中她了?” 宋九再次相问。 丑奴点头,“三婶,要不留两日也给圆子弟弟一个机会。”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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